正文 第26章 內宮財政(1)(1 / 3)

從秦以來,整個國家的財政可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政府機關,二是宮廷內部。在西漢,前者屬大司農,後者屬少府。大司農在秦稱治粟內史,漢武帝改大司農,掌穀貨,以供國用。少府則掌山海池澤之稅,以供養天子。當時少府的職權大體上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政務侍從;二是生活職役;三是財貨收支。有關政務與生活方麵的職任,我們在第六章中已經敘及。少府有關財政收支的機構有都水、均官、上林中十池監等。與少府並置的,還有水衡,漢武帝元鼎二年所置,掌上林苑,其長官為水街都尉,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禦羞、禁圃、輯濯(船行)、鍾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又有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甘泉上林、甘泉都水六官長、丞。《漢書·食貨誌》謂:“初,大司農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盈益廣。”(卷二四下)可知增設水衡的目的,原是想分掌大司農的鹽鐵官布。旋因“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得民財物以億汁,奴婢以千萬,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對這一筆沒人財物,“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農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人田田之,其沒人奴婢分諸苑養狗田禽獸及與諸官”。在這種情況下,水衡的職任便改變為“別主上林苑有離宮燕休之處”(《後漢書·百官誌·少府》),成為較少府規模更大的皇家財政機關。少府與水衡的官屬,也如大司農一樣,遍及全國郡縣。然政府與宮內這兩套財政機構則是相互獨立的。毋將隆所謂:“國家武備,繕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供養,洪養勞賜一出少府。蓋不以本藏給末用,不以民力供浮費。別公私,示正路也。”(《漢書》卷七七本傳)當時人以國用為公,而供養則為私,如果皇帝動用大司農的經費,就有以公奉私之嫌。相反,漢武帝以鹽鐵屬大司農,孔僅鹹陽上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把這作為一種大公不私的惠政加以頌揚。宣帝本始二年,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修建第宅,時人也以為‘縣官公作,當仰給大司農,今出水衡錢,言宣帝即位為異政也”了《山堂考索後集》卷六四《財賦門·內庫類》)。

東漢把水衡撤歸少府,同時對少府也進行了重大的改造,所有共養內宮的所謂禁錢,一切歸屬大司農,內宮的經費,統由大司農發給。其管理內宮幣帛、金錢、貨物之出納、收藏等具體事務的機構稱中藏府。從此以後,曆代的皇朝都循行這一製度,唯唐、宋時期,內廷一度複有內庫之設,把上供的財貨作為一種額外的收支,闔藏內宮,而政府則仍按每年定例,撥給內宮用度。至於宮城之擴建等費用,則按需要臨時增給。

要估計軍國需用與皇帝供養這兩筆支出數額的具體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的。加之,皇帝個人的儉約與奢侈、社會經濟的繁盛與衰落,一年中偶發的特殊情況,包括天災、人禍、政局的變化等等,都必然影響這兩大支出的變化。而有關財政的統計材料又極其闕三。所以,我們在這方麵簡直很難有所了解。這裏,我們隻是想通立僅存的幾條記載來試加推測。西漢哀帝時,丞相王嘉在上疏中談及元帝時朝廷的積蓄情況,分別為:都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都內令是大司農的屬官,可知此四十萬萬之數便是政府的儲存;而後兩項相加為四十三萬萬,則屬內廷,比起外朝來,尚多出三萬萬。(《漢書》卷八六《王嘉傳》)其中都內所藏,事實上還將有一部分是要用之於內宮的。桓譚《新論》載:“漢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萬萬。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地作務八十三萬萬,以給宮室供養諸賞賜。”(《太平禦覽》卷六二七引)如果按這記載來計算,則政府所費,實際上隻是皇帝私奉的五分之一。總之,即使在沒有大征伐、營造、婚嫁等特殊情況下,內宮的經費仍遠超出於外延之上,這大概是可以肯定的。封建社會的後期,國家政權機器大為發展,行政開支、官僚人數、軍費數目,比起早期來,增多不啻數十百倍。因此,在外朝與內宮例行的財政支出比率中,兩者漸趨於相等,甚至愈到後來,愈有前者超出後者之數。王圻《續文獻通考·國用考》說:南宋紹興末年,“合茶鹽酒算坑冶榷貨朵本和買之入,凡六千餘萬緡,而半歸內藏”(卷三四)。就是說,每年外朝與內廷經費的比率已達一比一,兩數相等。明神宗萬曆四十七年,李長庚上奏,稱:“臣考會計錄,每歲本色、折色通計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入內府者六百餘萬;人太倉者,自本色外,折色四百餘萬。”(《明史》卷二五六本傳)外朝和內廷經費的比率為八點五比六。我無法斷言以上的幾組數據的精確性、典型性究竟有多大,但是通過它們,反映出來一個現象,就是兩者之間比率的變化。從總的趨勢看,我以為這是合乎實際的。清代宮廷的費用,至少在前期。比起明末來遠為簡省。俞正《已類稿》引《皇清通考》所記清朝國用:“康熙二十九年,查明故宮中每年用金花銀九十六萬九千四百餘兩,今悉充炯。又光祿寺送內所用二十四萬餘兩,今止用三萬餘兩。又木柴二千六百八十六萬餘斤,今止六七百萬斤。又紅蘿炭一千二百八萬餘斤,今止百萬餘斤。又每年床帳花毯輿轎等項二萬八千餘兩,今俱不月。高宗純皇帝禦製詩注雲:明季宮中歲用七十萬,本朝康熙五十手間,省至七萬。乾隆三十年,三萬;四十年二萬。”(卷九《宮中歲用》)康熙在四十八年的一道諭旨中還說:“明朝費用甚奢,興作亦一。一日之費,可抵今一年之用。其宮中脂粉銀四十萬兩,供應銀枚百萬兩,至世祖皇帝登極,始悉除之。紫禁城內砌地磚,橫豎七野,一切工作俱派民間;今則器用樸素,工役皆現錢雇覓。明季宮女至九千人,內監至十萬人,飯食不能遍及,日有餓死者。今則宮卜不過四五百人而已。明季宮中用馬口柴,紅爐炭以數千萬斤十,俱取諸昌平等州縣;今此炭僅天壇焚燎用之。”(《國朝宮史》卷二《訓諭》)這些,大概應該都是事實。我們說曆史的發展,中國外期與內廷經費分配的比率,總的趨勢是前者由小增大,後者由大變小。但絕不意味著後代的宮中費用減省了,恰恰相反,從絕對數字上講,它不是減少,而是成倍,成十百倍的增多。隻是因為國家的政務日愈繁雜機構、人員日益增多,社會管理和建設也花費加大,目此,所謂軍國之用已遠非古昔政簡民淳、無為而治時代的簡約所可以應付得了的。同時政府的財政收入,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其總數也代有增高。因此,即使它在比率上較之外朝是降低了些,然其總數則永遠是與代俱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