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繼位與分封(2)(1 / 2)

呂後臨朝,幾移劉祚。由於這一教訓,漢武帝嚴母後之製,所寵銘弋夫人生子弗陵,武帝愛之,欲立為太子,於是借故譴責鉤大夫人,令人持去,送掖廷獄。“夫人還顧。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賜死。頃之,帝閑居,問左右曰:‘外人言雲何?’左右對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是非兒曹愚人之所知也。往古國家所以亂,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汝不聞呂後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資治通鑒》卷二二)這個辦法首先是太不近人情;其次也更無補而且有害於實際。在小皇帝尚無法管理國政的情況下,他唯一可以依靠和相信的隻有母後;沒有母後的護持,肯定情況會更糟。因此,漢武帝的這個作法並沒繼續實行。但是在北魏時期,凡立嗣子,輒先殺其母,成為一代製度。(《資治通鑒》卷一一五;參考《陔餘叢考》卷十六《元魏子貴母死之製》)故當時妃嬪之中,皆私自祝願生諸王、公主,而勿生太子。(《資治通鑒》卷一四七)及到宣武帝元烙立皇後胡充華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這個製度也就從此取消。母後臨朝無代無之,是與封建皇權製度相始終的製度。因此,盡管封建統治者再三立法,防止母後臨朝幹政,如曹魏黃初三年,詔:“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後;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士之爵。以此詔傳之後世,若有違背,天下共誅之。”(《三國誌·魏書·文帝紀》)劉宋武帝(裕)在臨終時,也親為手詔:“後世若有幼主潮事一委宰相,母後不煩臨朝。”(《資治通鑒》卷一一九)朱元璋“嚴宮闈之政”,規定後妃不得幹預外事,及私書與外戚交通。但是,它一直無法禁絕。應該指出:“漢母後預政,不必臨朝及少主,雖長君亦然。”洪邁曾列舉史實,有力的證明了這一點。(《容齋隨筆》卷北漢母後切所謂“漢家舊典,崇貴母氏”。故當時太後自稱亦日“朕”,以詔自行。臣下稱她也作“陛下”。少帝即位時即代而攝政,臨前殿朝群臣,太後東麵,少帝西麵。群臣奏事,上書皆為兩通,一詣太後,一詣少帝。(《獨斷》)當時的宮禁仍不是太嚴,臣下見到後妃的事是較平常的。(《邵氏聞見後錄》卷七)故太後臨前,徑據前殿。唐武則天以女主臨,自稱皇帝,改國號為周,這是中國曆史上的一大事變。宋以後,男女之大防更被強調,乃垂簾以隔之。除去明朝對母後的限製甚嚴外,元代和清代,女主幹政的情況都不乏其人。總之,它是一個與封建皇權同始共終的現象,很難避免。

身處深宮,素無政治素養的皇太後,一旦稱製,最妥當的應付辦法就是起用娘家的戚屬來作為依靠,即所謂外戚。“隆漢盛典,尊崇母氏,凡在外戚,莫不加寵。”這些外戚們,多是以女寵得位,本身也多缺乏政治素養。一旦輔政得權,就驕縱自為,貪汙成性,甚而至於濁亂朝政,覬覦皇位。西漢時,外家悉封侯爵,從衛青、霍去病以功封大司馬、大將軍後,霍光遂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政。隊此大司馬兼大將軍一官就永為外戚輔政之職。西漢後期的外成王氏一姓,“乘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蟬充盈幄內,魚鱗左右。大將軍秉事用權,五侯驕奢僭盛,並作威福,擊斷自恣,行汙而寄治,身私而托公,依東宮之尊,假甥舅之親,以為威重。尚書。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門,管執樞機,朋黨比周”(《資治通鑒》卷二二劉向疏)。縱觀西漢一代,“呂、霍、上官,幾危國者數矣。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後曆漢四世,為天下母,饗國六十餘載,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卒成新都。”(《漢書》卷九八《元後傳讚》)東漢更因“皇統累絕,權歸女主,外立者四帝,臨朝者六後,莫不定策帷臠,委事父兄。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賢以專其威”(《後漢書》卷十《皇後紀》)。東漢的政局,從中期起,就成了外戚宦官交相傾軋和殘殺的宮廷內亂史,陵夷至於滅亡。外成的擅權,其結果也便是外戚自身的覆滅。《漢書·外戚傳讚》說:“夫女寵之興,由至微而體至尊,窮富貴而不以功,此固道家所畏,禍福之宗也。序自漢興,終於孝平,外戚後庭色寵著聞二十有餘人,然其保位全家者,唯文、景、武帝太後及鄧成後四人而已。”(卷九七)東京後族,亦唯陰、郭、馬三家保全,其餘無不敗死。(《廿二史劄記》卷三《兩漢外戚之患》)外戚當政的結果,幾乎必然是朝廷與外戚的兩敗俱傷,這當然不能不引起統治階級的普遍重視。宋朝對待外成之法,“遠鑒前轍,最為周密”。對外戚不界事權,規定不得任宰執、樞密,不管軍令,不得為郡司、監守等等。(《宋史研究論文集》第(107—125頁)明代的皇後,“率由儒族單門”。後父之封,初秩不過指揮,侯伯保傅,以漸而進。“雖擁侈富之資,曾無憑藉之勢。”(《明史》卷一。八《外成思澤侯表》)世宗嘉靖八年,更“除外戚世封,著為令”。故明之外戚,“不得與汗馬餘勳為齒,雖稱肺腑,事劣封君,上機漢唐,殆相懸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