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年底聖誕節前平安夜,抗團在上海南京路等繁華街道大量張貼抗日標語,並在多處舞廳設置引爆了小型炸彈,轟動全城。
1941年4月16日,抗團羅長光、劉世華、黃克忠三人裝扮成送水工人,在日本軍人經常出沒的虹口區乍浦路、海寧路兩家電影院——“東光”和“融和”劇場安放了定時炸彈,炸死炸傷了二十二名日本人,其中包括多名日本憲兵。此次事件被日本人稱為“東和劇場慘案”。
6月2日及7月26日,抗團在上海法租界馬斯南路兩次爆炸日商“合同百貨公司”。
6月11日,抗團派出李鑫、孫克敏、劉世華趁夜襲擊上海法租界金神父路日本憲兵隊法租界憲兵分遣隊,炸毀房屋,重傷日本憲兵,這次冒險的行動獲得成功。
6月間,抗團負責人孫大成偵察發現虹口公園為日本人經常集會之地,常有日方高級軍官出席,遂決定利用公園內售煙亭儲存炸藥施行襲擊,但在布置時,炸藥突然自爆,抗團黃克忠、繆維兩人當場犧牲,“數名敵軍同時傷亡”。據分析,有可能是他們在情急之下自行做了“人彈”而與敵人同歸於盡。
8月1日,上海日偽當局為慶祝汪偽政權與德意等法西斯國家“建交”而舉行“提燈遊行慶祝大會”,抗團人員對此義憤填膺,決定派出李鑫、黃昆、張仲華三人前往滬西兆豐花園大會會場襲擊。因環境險惡,他們三人抱定必死決心,“大會上敵偽首要畢集,縱然自身不免,亦不過三人,如能趁此機會得以聚殲群寇,豈肯失之交臂!”結果,他們用懷揣的自製炸彈向日偽宣示了中國人民的正義力量,會場一片混亂,敵偽作鳥獸散,但李鑫不幸當場炸傷,“腹破腸流”,犧牲前還高呼“中華民國萬歲!”張仲華被捕,黃昆亦在混亂中失蹤。事後,日偽當局宣布慶祝會被炸,襲擊者“自斃”。
兩次犧牲並未阻擋抗團的行動,8月29日,他們又在公共租界福州路321號及虹口同時將專售敵偽書刊的“三通書局”本部與分店炸毀。
10月14日,抗團負責人孫大成因前幾次行動中炸彈先爆出事,決心試製保險炸彈,但不幸又遇上意外,除自損一隻手臂外,還暴露了目標,導致他與錢致倫、葉以昌兩人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及至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占領租界,他們三人被解到虹口日本憲兵隊看押,幸而並未暴露身份。雖受到折磨,但最後竟被抗團和上海站利用關係花錢把他們“運動”出獄了。
孫大成出事後,抗團繼而由祝宗梁、袁漢俊等負責工作,繼續與日偽鬥爭。
戴笠與軍統時刻想吞並了“抗團”,並把他們的抗日成績記在自己“功勞簿”上。1941年,軍統局在貴州息烽設立了“抗團暑期訓練班”,祝宗梁、沈棟等二十六名團員被調去參加了培訓;1943年,他們又在重慶贛江街82號江西會館萬壽宮內軍統訓練處辦公樓下成立了“抗日殺奸團”總部,有六七人長期住會工作,其任務一是從事情報與破壞工作,二是集中培訓北方抗日青年,按製定的規劃派往平津等地工作,最多時全團達一千餘人。到1944年,他們先後在廣德、西安、界首等地成立了“抗團”聯絡站,並在敵後設立多處聯絡組,滲入偽警、憲、軍內部,開展活動。
當時在軍統局內是由局本部主任毛人鳳主管“抗團”之事。20世紀40年代初,戴笠曾要“抗日殺奸團”改名為“抗日鋤奸團”,他說:過去鋤的“奸”是漢奸的“奸”,現在要鋤的“奸”卻是“內奸”(特指共產黨),因此責任更大,更不易完成任務。但“抗團”負責人祝宗梁不同意戴笠的主張,更不想改變組織的性質而卷入內戰,改名之事也就未辦成。
1945年抗戰勝利前夕,軍統局曾要求“抗團”成員一律加入國民黨,但未成功。隨著形勢的發展,“抗團”中許多人對國民黨的統治認識有了變化,他們自覺想與軍統拉開距離。
抗戰勝利後,“抗團”於1946年宣告解散。除孫若愚等少數幾個人加入了軍統改編後的保密局外,祝宗梁等多數團員都拒絕了軍統局擬給他們的軍銜待遇,自謀生活去了。
“抗日殺奸團”雖是軍統的外圍組織,但參加者多為抗日青年,他們本著愛國熱情,在敵後出生入死與敵偽鬥爭,進行了多次製裁漢奸與爆破行動,打擊了日偽。在行動中曾失手十九次,被捕八十三人,李如鵬、馮運修等十數人為國犧牲。他們的死是為國家民族而犧牲的。雖然他們或是軍統組織的在編武裝,但當時也是抗日隊伍的組成部分,從事的也是抗戰軍事鬥爭。隻要純粹是為抗日為民族而死,他們對國家民族所做出的貢獻是應當受到表彰和紀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