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明朝能臣王崇古(3)(1 / 3)

當然,隆慶和談也經曆了很多波折,由處理把那漢吉而引出與蒙古議和與開馬市,朝廷內很多人持反對意見。廷議時,雖然以張四維等人為首的22位大臣表示支持王崇古的意見,但反對的聲音也很強烈,有17人明確表達了反對意見,巡按禦史饒仁侃、武尚賢、葉夢熊、趙貞吉等則主張采取強硬軍事手段。作為王崇古的外甥,張四維是議和的主要推動者之一,“俺答封貢議起,朝右持不決。四維為交關於拱,款事遂成”。王崇古與張四維的“議和”策略得到了身居中央要職的高拱、張居正的強有力支持,從現存的史料來看,此時這幾人頻繁書信往來,就此事反複商議,形成了聯合行動。到隆慶五年(1571)三月,議和派占了上風,明朝政府終於決定,封俺答為順義王,允許與蒙古通商貿易,即每年一次在大同、宣府、山西(偏關)三鎮的長城以外開設馬市,每月一次在長城的各關口也開設小市場,後來發展到在陝西、寧夏等地也開設馬市。邊貿一開,交易的商品除布帛、菽粟、皮貨等大宗物品之外,還有服裝、針線等生活必需品。“封貢互市”達成之後,明蒙邊疆得以休兵息戰,大同和豐州灘地區逐步由軍事戰爭前沿轉向邊疆商貿彙聚中心。《明史·王崇古傳》載:

崇古乃廣召商販,聽令貿易。布帛、菽粟、皮革遠自江、淮、湖廣,輻輳塞下,因收其稅以充犒賞。其大小部長則官給金繒,歲市馬各有數。崇古仍歲詣弘賜堡宣諭威德。諸部羅拜,無敢嘩者。自是邊境休息。東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鎮,數千裏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

自明太祖朱元璋起,折騰了200多年的邊疆戰爭終於落下帷幕,此後百年中,雙方雖然偶爾也有小規模的摩擦,但再未爆發大規模的戰爭。總體來分析,隆慶和議的達成,也不僅僅是把漢那吉降明這一偶然事件帶來的結果。其實,任何政治條約的簽署都是雙方軍事實力被量化的對照。嘉靖四十五年(1566)至明穆宗朱載繼位前,國家大權一度集中在高拱和張居正手中,此時兩人的矛盾還沒有暴露出來,在北部邊防和俺答問題上觀點一致,推行“外示羈縻,內修守備”的新政。方逢時、戚繼光、譚綸、王崇古等名將也相繼被起用,這些邊將都能把邊防重責視為自己的天職,與中央密切配合。自從隆慶元年(1567)以來,開始大規模整修工程,在長城重點加強防守,尤其是在王崇古等將領的督責下,數年之內,長城沿線各地相繼奏報修牆完工。王崇古也多次受到朝廷的嘉獎,據史料記載,光是隆慶三年(1569)九月、十月、十一月,就受到朝廷數次銀兩賞賜。《萬曆武功錄·隆慶四年》中評論道:“數年以來,版築日舉,大邊已可據而守矣。”

在大規模修築完善長城的同時,王崇古等人還非常注重邊將、邊兵、邊費、長城等各項要素之間的整體協調,靈活運用戰略戰術,長期以來不堪一擊的明朝邊防形勢出現根本變化。不難看出,王崇古等人的休整軍隊、加強軍備、修築防禦工程等措施,在議和開馬市問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北部邊疆的防禦能力較之嘉靖年間有了實質性提高,軍事力量的強大,才是俺答願意同明朝進行和談的基礎。

與俺答議和互市,有利於邊境安寧,也對當時山西商人的貿易活動最為有利。由於王崇古和張四維家族均為大商戶,主要在邊境上進行糧食、綢布、鹽業等貿易。隆慶和談之後,邊境貿易開展得如火如荼,不僅給他們的家族帶來了巨額商業利潤,同時也給他們自身帶來了政治上的麻煩和危機。一個月之後,王崇古的政敵就開始彈劾他了,禦史郜永春視察河東鹽運時,就稟報皇帝道:“言鹽法之壞由勢要橫行,大商專利,指四維、崇古為勢要。”直指張、王兩家控製了河東、長蘆和兩淮的鹽市,從中獲得了豐厚的利潤。甚至到了今天,還有史學家認為,是以王崇古和張四維家族為代表的晉商力量推動了隆慶和議的發展,甚至影響到了朝中權位的爭奪。事實上,王崇古這一行為的動機,正如他自己在奏疏中已經表明過的,“先帝既誅仇鸞,製複言開市者斬。邊臣何敢故違禁旨,自陷重辟。但敵勢既異昔強,我兵亦非昔怯,不當援以為例。夫先帝禁開馬市,未禁北敵之納款。今敵求貢市,不過如遼東、開原、廣寧之故。商人自以有無貿易,非請複開馬市也。臣等雖至愚,苟無利於國家,有違於禁旨,何甘身冒重辟,而為虜請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