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一進店門,馬上就有一名店員跟上來服務,先請坐下,端茶道煙,然後才問顧客需要什麼,並陪顧客到櫃台內看貨。顧客指哪塊拿哪塊,問哪個答哪個,絕對沒有半點不耐煩之色。買好後給顧客用紙捆包好,再收款,沒錢可以“照賬”,等年下節前總算。最後送顧客直到門口,並說一聲“請你再來”。有的顧客體弱乏力,或者買東西多了,必派店員送貨到家。開業之後,從未聽說過有與顧客爭吵的情況,真的是“顧客至上”,“和氣生財”。
然而,惟一的一次爭吵卻被張弼士碰上了。他本來不是一個“金剛怒目式”的人物,凡事喜歡做“和事佬”,但這次卻不得不打個抱不平。因為涉及到的是一個曾向他“謀差”的人物,他第一次蒞煙在塔山見到的那個怪胎。這個人自稱是“膠東一支筆”,想擠進張裕公司當“副文案”。他的姘頭不管哪一個,都是“膠東一支花”。
本來張弼士想見瑞蚨祥掌櫃的願望越來越強烈,但冗事蝟集,總是像遭到颶風的船,眼瞅著可以靠幫了,卻被突然而來的一個浪頭又打得相隔甚遠。他通過那個地方士紳安伯炯,在會賓樓訂了房間,卻又因南方二個電報將他召回而失之交臂。他隻好以書信致歉。所以,他與孟廣洲兩人雖未晤麵,可是神交已久。
導致兩人相見的契機竟是因為這次爭吵二二地方上的那個名不見經傳卻自稱為“奇山一條龍”,名叫林木森的大鬧瑞蚨祥而引起的風波。
別看這個林木森獐頭鼠目,嘴歪眼斜,卻是大廟以西地方的霸。他宣稱:“本人別號六木,一木為梁,雙木為棟,三根木頭可撐起一間屋,我六根木頭可以撐起天!天底下皇上老大,本人即是老二。不信哪個有種,就去問間當今皇上!”
誰也不敢去問“當今皇上”,所以他就是“天下老大”,誰也惹他不起。
他自少年起就壞得出奇。某日一個推車賣缸的讓他瞅上了,他走上前去奚落道:“你才推了兩口缸就冒這麼多汗,別是昨晚上刷女人的缸累的吧!”
那推缸的人見他小小年紀就出言不遜,自然慍怒地瞅了他一眼,不料,這一眼卻惹出麻煩來了。隻見這個林木森立即頤指氣使地說道:“俺看你這缸倒是不錯,正好俺爹要我買缸,怎麼樣,送去吧?”
那賣缸的自然轉怒為喜,因為兩口大缸少說也有五百斤重,有人要買,及早卸載,正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急忙問道:送哪兒?
府上在哪裏?
“不遠,不遠,抬腳就到。”
“兩口都要?”
“哪裏,哪裏,一口就足夠了。”
那時賣缸的通常都是用獨輪車推著兩口缸,左右兩邊,二邊個,推起來容易平衡,否則就十分吃力。在集市上,有人買去二口,可以在另二側壓上幾塊石頭以求平衡。現在是在大街上遇到了買主兒,石頭難覓,所以隻好推著兩口缸跟林木森走去。
未走兩步,林木森回過頭來,笑眯眯地說道:你何必遭這個洋罪呢?路並不遠,你卸下二口來,側棱著身子緊走幾步就到了。
來,我幫你卸!
賣缸的隻好歪扭著身子,推著二側空無二物另一側龐然大物的獨輪車,跟著林木森蹣跚地挪著腳步,不多時就大汗淋漓了。
了若指掌,哪條是死胡同,哪條是死者旯連著小街口,仳閉著眼鬱來的賣缸人。不二會兒就揮汗如雨,氣喘籲籲了。
林木森卻毫無“歇歇”的意思,依然大步流星地在前麵“帶路”。
賣缸的氣喘籲籲地問:“怎麼還不到?”
“快了,快了。”林木森馬不停蹄。
“還有多遠?”
“快了,快了。”林木森從容不迫,依然隻是“快了”兩個字,吐得輕輕鬆鬆。然而,在“快了”之後,他卻把賣缸的又帶進了一個死旮旯。那賣缸的怕牆碰砸了缸,隻得小心翼翼地左歪右扭,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轉進了另一條胡同。這時他已經累得渾身散架了。
這時,賣缸的人察覺到這小小年紀的買主其實是居心不良的歹人。於是把車支了起來,問道:“你老實講,還有多遠?”
“嘻嘻!”林木森咧嘴笑了,“有心賣缸就不能怕遠。我告訴你快了,就是快了。”
“你不是說不遠嗎?”
“當然不遠了!”林木森振振有詞:“請問多遠才是遠?走不出煙台街,比到北京總是不遠吧?”
“你?”那賣缸的握緊了拳頭。
林木森一見,立即想起“好漢不吃眼前虧”的古訓,便又多出了一個“字”,催促賣缸的上路:“就到了,就到了!”
這次他將賣缸的領到了大街上。大街上人多,而且不少人知遭他是惹不起的“混混兒”,他自然可以有恃無恐,何況他也已經走夠了。
拳頭再也握不住了,隻是咬牙罵道,“天底下有你這麼壞的嗎?”
“這有什麼壞?”林木森故作詫異地搖頭晃腦,“你又沒說你的缸不零賣?”
“你?你!誰家買缸不是買囫圇的?”
“我家!”林木森坦然笑道,“我家的規矩就是專買碎缸,誰賣缸都得照我家的規矩!”
賣缸的氣炸了肺,可又無可奈何,隻是狠狠地罵道:“少教!”
“哼!少教?”林木森不屑,“你也不打聽打聽我的老子是誰?”
林木森的老子是誰?那可更是個了不起的角色,煙台街上有名的訟棍。
此人包攬詞訟的功夫已經到了讓縣令和衙役們討厭的地步了。不論什麼案子,到了他的手裏,總會演出“翻案”的文章來。
他的強詞奪理、覓縫刁鑽真的令人側目,師爺衙役之輩受了賄賂隻要事後不買他的賬,到時候準會被“當眾出醜”縣令每次公開判案之前,必要“禮”賢下士,認真向他請教,不然也會“有礙政聲”。
此人自稱絕佳的口才得益於一本《舌華錄》。他不僅能倒背如流,而且要世代相傳:他自己能夠拆讞於刑部大堂不說,還要讓他的子子孫孫都能夠妙筆生花。
く舌華錄》是明代人曹臣撰寫的一本筆記小說,精心選錄了從先秦兩漢直到明代士大夫階層的傳聞軼事,其中明人軼事人選尤多,堪稱一本知識豐富的筆記。不過,訟棍父子卻是各取所需:乃翁可能對刀筆吏的舌頭更感興趣。例如:某女早寡與夫家興訟求歸,其狀雲:“妾不幸,夫亡早,姑多病,翁年少”,縣令判“立歸”。
短短十二個字打翻了一場官司,實在令老訟棍把玩不已。但是小訟棍卻對賣淫女的“花舌頭”更感興趣。例如:某公捫其陰日:
‘此為朝天蓮。’女乃佯羞答:‘非也,應稱夜舒荷’。那風情萬種的淫態浪語更令小訟棍激動不可名狀。
小訟棍刻意追求這種“激動”,可就犯下事來了,他被某女指縫為“暴力強奸”,依清朝刑律這是要“處斬”的。
眾衙役們奔走相告:真是一件大快人心事!這下子可找到報複的機會了。他們相約:一定不能讓老訟棍見兒子,嚴密看押,以免他們中供翻案。
監獄上上下下,同心同德,非置小訟棍林木森於死地不可。眼瞅著定案“強奸罪”,就等候秋後處決了。
老訟棍擊鼓求見縣太爺:“我兒子臨死之前我都不能見上麵嗎?這可是有悖人倫,違背以孝治國之古訓的,你這父母官莫非真的要陷於不仁不義的境地嗎?”
要求合情合理,誰也無法阻攔。最後提出一個條件:見麵可以,但是隻準說一句話。
“你們也太狠了!一句就一句。”老訟棍答應了。衙役、師爺又反複叮嚀:“隻準說一句啊!”
老訟棍見了兒子自然泣涕漣漣,繼而放聲大哭。良久,隻說了一句話:“好小子,就這一回呀!”
眾人對這突兀而來的一句話自然理解為隻能來看兒子一回,誰也沒有在意。
豈料在臨刑時,林木森竟然大聲疾呼:“冤枉啊!”
按律,隻得拉回來重審。
重審時,林木森隻是嚎啕大哭,好像滿肚子裏都是冤情的苦水,那兩隻呆癡的眼睛成了開堤的閘門,怎麼傾瀉都來不及倒淨似的,哭個不停。
縣令被哭得手足無措,隻是一個勁地間道?“你有什麼冤情自管道來,本官為你做主。”
可是那林木森還是一個勁地哭。
縣令隻得一個勁地催促:“有什麼冤情?快說,快說!”
林木森還是一個勁地哭,忽而哭聲大作,如狂風暴雨忽而啜聲不絕,如小河流水;忽而淚水滂沱,如驟雨點地芸忽而淚珠滾滾,如玉簾掛腮。直哭得大堂內外先是竊竊私語,繼而嚷聲一片。
你道為什麼圍觀者如此之眾?須知在那個時候是沒有良家婦女拋頭露麵的,能夠在大庭廣眾與人對簿公堂者,絕非良善之輩;
何況這又是男女奸情,“緋聞”是插了翅膀的。那時還沒有事涉險私須秘密審判的法律。消息不脛而走,怎能不觀者如堵?所以,林木森的“嚎哭變奏曲”令眾人不惟詫異莫名,而且隱隱有些同情了。
那原告女人見狀自然也慌了手腳,便也加人了縣令的催促中,連聲叫道:“你說呀!你說呀!當日的威風勁兒哪去了?”
眾人的議論聲浙高,氣氛實在有些微妙。
隻聽得一邊是不停歇的哭聲,一邊是不間斷的催促一一一無底下絕難見到的審判。
終於,“被告”開了“金口”:
“青天大老爺,俺就這一回呀!”
“什麼,什麼?”那女人迫不及待地反駁了,“怎麼就一回?你忘了有十幾回啦!”
“啪!”縣官把驚堂木一拍,“大膽淫婦!給我夾起來!”
虎狼般的衙役們隻好從命,將一個如花似玉的少婦戴上了枷鎖。這時她才明白自己已是不打自招:強奸是“隻有一回”的,有十幾回那就是“順奸”。她“拋頭露麵”已為眾人所不齒,現在又成了誣陷罪,果真是一個“淫婦”。
林木森輕易地用一句話翻了供,無罪開釋,仍舊當他的“混混兒”,不過從此就更惹不起了。“父子訟棍”在煙台街橫行,人人隻能側目而已。
林木森從此就在女人的豐乳與肥臀上“逍遙法外”了,他花樣翻新地過著紙醉金迷的日子,這天又到瑞蚨祥尋釁鬧事來了。
這天,他帶著他的“一枝花”到瑞蚨祥買綢緞,讓店員們十分難堪的是一二這二對狗男女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大調其情。
袢字號的主人孟氏家族,乃是“亞聖”孟子的後裔,當然也是儒家信徒。他們的“治號思想”源出《尚書》的《洪範》:“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急,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意思是生食為用,人所必須,經商理業,就是為了滿足“眾”之所用,所以經商治店的“大道”就是講“忠恕之道”,以利眾人。所以對顧客彬彬有禮,也即一種人文主義的關懷。正是基於這一點上,張弼士才對瑞蚨祥情有獨鍾,引為“同調”,他的急於跟孟廣洲結識根源也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