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有人出遠門歸來,家中老母要端一碗清水,口念咒語,在其頭上繞三圈,再讓他往碗裏吐三口唾沫,然後將水潑向來路以驅除附在出門者身上的邪氣,避免邪氣進家門。家人患病,生命垂危時,宰殺一隻黃色山羊祭天神並將一條一米長的白紗布掛到病人脖子上,祈求天神和真主保佑。祈禱完後要按順時針方向繞著氈房跑三圈,每天反複,患者康複,說明祈願實現,此時再把白紗浸油焚毀。用鬆枝漚油,使濃煙飄繞於屋內,以此祛病驅邪、防止病魔侵擾。牲畜得病,把它們趕到長有獨樹的“聖地”過夜,以此驅病。禁伐鬆樹、青柳,把紅柳、沙棘、柏枝等掛在氈房裏的柵欄上驅鬼。夢見死者被認為是死者的靈魂饑餓,來世間尋求幫助。這時,家人要端出一碗清水祈禱上天,祈祝後,把水灑在淨潔的地上讓死者靈魂安息,免受饑渴之苦。星期4、星期6兩天被認為是死者靈魂去麥加朝聖的日子,這兩天人們會夢見幽靈們前來討取途中所需飲水和食物。這些天,家人要燒火、生煙並油炸7~9個油餅或用鬆木冒煙以祭靈。為了求得康複,病者要到戶外將那些長期未挪動過的石頭翻成底朝天,讓陽光照射。家中若有人中風、患癲癇病,要以患者的名義找一隻公羊羊羔將它放到野外。放生前先要讓這隻羊羔逆時針方向繞患者三圈並讓他倍伴患者直至患者好轉。山羊羔在繞患者跑動時如果小便或打噴嚏則被認為是吉祥。這樣的羊羔禁止轉賣或送親友,也不能剪毛,而必須在患者的病有好轉時放歸自然。人們相信,這樣做可以使病魔依附到羊身上隨其而去。獨身行路的人要隨身攜帶匕首或刀子,以防惡鬼纏身或中邪。夜宿荒野,須念咒語並用刀子在身己周圍劃一圓圈,睡時將刀子枕在頭上。柯爾克孜族認為,每個人雙肩都分別蹲著一善一惡兩個鬼。左肩上蹲坐的惡鬼常常作崇,使好事變壞,好運變成惡運,誘使人最終棄善從惡。人們用肉眼看不見這些鬼怪,隻有獵鷹能看見,因此,若有獵鷹撲到某人肩上,便被認為是獵鷹在捕殺惡鬼,從此以後,那人便會交上好運。柯爾克孜人認為狼的皮、毛、骨、肉皆為聖物,能夠祛病除鬼,保護後代。所以,狼皮大衣是男人們最喜愛的一種大衣,狼拐骨可掛在男人胸前或隨身攜帶,也可掛到嬰兒的搖床把手上。嬰兒還要從眾狼皮上割下的細細的狼嘴輪廓通過,以此祝願嬰兒強壯有力。嬰兒或少女若被陌生人凝視,被認為會給他們帶來不測。因此要小孩或少女脖子上戴上彩珠、寶石。這種珠子叫“闊孜蒙巧克”。在喜悅、恐懼、大難不死或互立盟誓時,要向天神、祖靈獻祭宰牲。獻祭的牲畜主要為黃頭白綿羊、白馬、白駱駝、雪青馬等。除此之外,忌殺貓、鹿,忌在黑夜裏呼喊人名等。
總之,從柯爾克孜族名目繁多的禁忌中可以看出,柯爾克孜族雖然信仰伊斯蘭教,但原始崇拜及薩滿教的痕跡都深深紮根於人們的意識中,每時每刻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柯爾克孜族把薩滿巫師稱為“巴合西”,認為“巴合西”是人與神之間的中介“使者”。據《太平寰宇記·黠戛斯傳》記載,柯爾克孜族“祠神唯主水草、祭無時,呼巫為甘”。這裏所說的“甘”即指薩滿巫師。“巴合西”除了主持各類祭祠活動外,還要用巫術為人治病、驅走病魔。巫師治病時要巫術歌,跳薩滿舞,每一個“巴合西”都有自己特定的神來禳助他完成自己的使命。此外,柯爾克孜族中還有專門驅除糾纏孕婦分娩之妖魔的法師,叫“克烏奇”。還有專門用求雨魔石“砟答”呼風喚雨的巫師“賈依奇”。“賈依奇”在求雨時,先要把魔石“砟答”浸入水中,而後口誦咒語做法而求得風雨。這種求雨術在柯爾克孜族以《瑪納斯》為代表的民間文學作品中有大量反映。
第六節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國務院於2006年6月7日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柯爾克孜族的英雄史詩《瑪納斯》赫然在目。其序號為25,編號為Ⅰ-25,是由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新疆民間文藝家協會共同申報。英雄史詩《瑪納斯》之後,進入國務院2008年6月7日公布的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的有三項。它們分別為“柯爾克孜約隆”(項目序號為570,項目編號為Ⅰ-83,申報單位為新疆阿克陶縣和新疆師範大學),“柯爾克孜庫姆孜藝術”(項目序號為632,項目編號為Ⅱ-133,申報單位為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新疆烏恰縣)和“柯爾克孜族刺繡”(項目序號為858,項目編號為Ⅶ-81,申報單位為新疆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在這四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瑪納斯》和“柯爾克孜約隆”兩項是屬於民間文學範疇。一個是英雄史詩,另一個是獨具藝術風格和地方特色的民間歌謠。其他兩項則分別屬於民間音樂和民間手工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