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設置形式上看,族塾義學這種私學形式在南方比較常見,南方很多地區都設有義學以教育本宗族子弟,如蘇州吳縣的範氏義塾、婺州東陽的橫城義塾、江州德安的陳氏義塾、南康建昌的洪氏義塾、湖南衡山的趙氏義塾等等,而北方地區由世族或富戶設立的義塾很少,並且大多隻教育本家族內的子弟,因此稱其為家塾更加貼切。出現此現象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宋初世家大族多集中在北方且有一定的政治地位與社會地位,隨著科舉取仕製度的確立,南方士人紛紛躋身官場,成為官僚士大夫,這時他們為了擴大本宗族的社會地位與影響,也為了利用宗族組織來穩定其統治地位,紛紛建立族塾義學強化民眾的宗法觀念,來加強對族眾的控製,從而使新型的宗族製度得以確立和發展。
從書院的分布和數量上看,北宋時期的著名六大書院為江西的白鹿洞書院、湖南的嶽麓書院、河南的應天府書院、浙江的茅山書院、湖南的石鼓書院、河南的嵩陽書院,其中有4所在南方,有2所在北方。南宋時期,書院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具體有多少書院在這時建立,各種統計資料不盡相同,但我們翻閱大量史料後可以看到,這時建立的書院大多在南方。又據李國鈞主編的《中國書院史》所載,宋代共建書院714所,從地域分布上看,大都分布在江西、福建、湖南、四川、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眾多南方省區,而北方僅河北、河南、山西、陝西、山東等5個省區有書院存在。從數量上看,南方有書院687所,占總數的96%左右,而北方僅有書院27所,占總數的4%左右。書院作為私學的最高表現形式,它的發展狀況也可以從一個側麵反映私學的發展水平,從以上對宋代北方與南方書院的數據統計和分析上看,南方書院的發展狀況優於北方,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宋代南方私學的發展比北方更為興盛。
注釋:
【1】《範忠宣公集》卷十《王遵道先生講堂記》。
【2】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之《三教外地》,中國古典文獻出版社1956年版。
【3】《陳亮集》卷二零《又乙巳春書之一》。
【4】[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三三《南劍州》轉引自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頁。
【5】陶穀:《清異錄》卷下《藏鋒都尉》,中華書局1991年版。
【6】[宋]祝穆:《宋本方輿勝覽》卷四九,《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7】[清]徐鬆:《宋會要輯稿》刑法3之50,中華書局1957年版。
【8】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宋遼金元史研究室點校:《名公書判清明集》卷八《侵用已檢校財產論如擅支朝廷封椿物法》,中華書局1987年版。
【9】[宋]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之《居士外集》卷一一《尚書職方郎中分司南京歐陽公墓誌銘》,北京市中國書店1986年版。
【10】[宋]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訟學業嘴社》,中華書局1988年版。
【11】[宋]沈遘:《西溪文集》卷九《丹州新學記》,《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2】[元]脫脫:《宋史》卷二六零《崔翰傳》,中華書局1985年版。
【13】[清]嚴可均:《全宋文》卷一七零八《保州重建州學記》轉引自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