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飾作為服裝整體的一部分,隨著服裝形式的具備,在原始首飾的基礎上達到了一個新水平。這一時期,主要首飾種類有發飾、頸飾、耳飾、手飾等。殷商婦好墓出土的499件骨笄和28件玉笄展示了當時主要發飾笄的精美。笄為針狀,初為束發固髻之用,以後發展為實用與裝飾兼得而以裝飾為主,秦漢後稱為簪,兩股分叉狀的稱為釵。頸飾在新石器時代就已具審美意義。耳飾又稱瑱、珥璫、耳環等,《古今事物考》曰:“珥,女子耳珠也,自妲己始之,以效島夷之飾。”是說商王紂的寵妃妲己仿效邊域少數民族開始戴珥。耳飾分穿耳飾和不穿耳飾兩種,質料從石發展到玉、金等。手飾分為戴於手指的指環(也稱戒指、代指、驅環等)和戴於手腕的鐲釧(即手鐲、腕環等)。
②周代的服飾製度
由西周至漢代,是中國服飾文化發展的定型階段。周代的社會經濟在殷商的基礎上又有了長足的發展。在作為生活物質生產領域的紡織業中,育蠶、紡績、練漂、染色以及服裝製作等分工愈加繁細,並設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由於紡織技術的提高,服裝材料除麻葛織物及羅、帛、紗、綾、絹、綺、紈等絲織物外,又出現了錦這一品種。錦字從“金”部,與帛組合,可知其製技繁難,其價如金。
周代分封製的建立,使階級間的差別極為明顯。周代為了維護其統治,除沿襲商代宗法思想外,還利用宗法關係以及等級製,建立了一套完整嚴格的禮儀製度。服飾作為標識等級、服務於禮儀規範的外在形式,也有係統、嚴謹的製度,當時上至天子、卿士,下至庶民百姓,服飾各有等別,不得僭越。周代的這一別尊卑、昭等威的服飾製度,在中國古代社會影響深遠,為曆代統治者所推崇,被視為服製之源,效仿傳承。
據《周禮》等書記載,周代帝王後妃及百官在吉、凶、軍、賓、嘉等五大禮儀中,根據不同身份等級,衣冠有別、各有其製,並設有“司服”官,專門掌管其服製的實施。冕服源於夏商,是帝王、諸侯及卿大夫等在祭祀、登基、朝賀等重大禮儀場合穿著的禮服。其在周代形成定製,成為周代服裝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冕冠是各種禮儀中所戴的最為顯貴的禮冠。玄衣纁是冕服的主體服裝,為上衣下裳形製。玄衣即為黑色的上衣,纁為絳色的圍裳,並采用十二章紋作為圖案,裝飾於衣裳之上,所飾紋樣還有繪衣、繡裳之別。十二章即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種。每一章紋圖像皆有特定的含義,象征帝王貴族的操行品德及威儀。周代對王後、貴婦也設禮儀服製,如定禕衣、揄狄、闕翟、鞠衣、展衣、褖衣六種衣式為王後禮服,亦稱王後六服。六服中惟禕衣為王後專用,另外五服為其他貴族婦女所用,在禮儀場合按等級穿用。
周代除冕服外,另有弁服、裘、袍、深衣等衣製。弁服為古代次於冕服的一種服飾。裘為一種寒衣,以白色狐裘為貴,天子才能穿。袍為長衣式服裝,上下連體,無衣、裳之別,袍設夾裏,內絮絲綿。因當時絲綿有限,除天子百官外,庶民則隻絮粗麻等物。袍初為內衣,戰國時期開始作為外服穿用,漢代以後逐漸普及。深衣形製早於袍,是中國古代繼上衣下裳之後出現的又一服裝類型,其特點為上衣下裳縫合連屬,通體一式。深衣與上衣下裳並稱為中國古代兩大服裝形製,對後世的服裝影響很大。以後出現的袍服、長衫、禪衣等通體服裝,均沿於深衣形製。
周代除禮儀場合足下著舄外,便居時則穿著屨。屨也為先秦鞋的通稱,漢代則通稱履。屨一般用麻葛材料製作,單底以適宜便居穿用。戰國時期,西北遊牧民族的靴漸漸傳入中原。靴為皮製,多為高筒,適宜騎乘。冠帽發式作為服飾整體的一部分,至周代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同時也具有了禮俗色彩。這一時期,上層男子20歲成年,需進行加冠之禮,謂之“冠禮”。女子插笄不但用於束發固髻,也作為成年、婚否的標識。按定製,女子許嫁者15歲舉行笄禮,以插笄區分女性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