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律書(2 / 2)

清明風居東南維,主風吹萬物,而西之軫。軫者,言萬物益大而軫軫然。西至於翼。翼者,言萬物皆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呂。中呂者,言萬物盡旅而西行也。其於十二子為巳。巳者,言陽氣之已盡也。西至於七星。七星者,陽數成於七,故曰七星。西至於張。張者,言萬物皆張也,西至於注。注者,言萬物之始衰,陽氣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蕤賓。蕤賓者,言陰氣幼少,故曰蕤;痿陽不用事,故曰賓。

景風居南方。景者,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其於十二子為午。午者,陰陽交,故曰午。其於十母為丙丁。丙者,言陽道著明,故曰丙;丁者,言萬物之丁壯也,故曰丁。西至於弧。弧者,言萬物之吳落且就死也。西至於狼。狼者,言萬物可度量,斷萬物,故曰狼。

涼風居西南維,主地。地者,沉奪萬物氣也。六月也,律中林鍾。林鍾者,言萬物就死氣林林然。其於十二子為未。未者,言萬物皆成,有滋味也。北至於罰。罰者,言萬物氣奪可伐也。北至於參。參言萬物可參也,故曰參。七月也,律中夷則。夷則,言陰氣之賊萬物也。其於十二子為申。申者,言陰用事,申賊萬物,故曰申。北至於濁。濁者,觸也,言萬物皆觸死也,故曰濁。北至於留。留者,言陽氣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律中南呂。南呂者,言陽氣之旅入藏也。其於十二子為酉。酉者,萬物之老也,故曰酉。

閶闔風居西方。閶者,倡也;闔者,藏也。言陽氣道萬物,闔黃泉也。其於十母為庚辛。庚者,言陰氣庚萬物,故曰庚;辛者,言萬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於胃。胃者,言陽氣就藏,皆胃胃也,北至於婁。婁者,呼萬物且內之也。北至於奎。奎者,主毒螫殺萬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無射。無射者,陰氣盛用事,陽氣無餘也,故曰無射。其於十二子為戌。戌者,言萬物盡滅,故曰戌。

律數:

九九八十一,以為宮。

三分去一,五十四,以為徵。

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

三分去一,四十八,以為羽。

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

黃鍾:長八寸十分一,宮。

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二。

太蔟:長七寸十分二,角。

夾鍾:長六寸七分三分一。

姑洗:長六寸十分四,羽。

仲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徵。

蕤賓:長五寸六分三分二。

林鍾:長五寸十分四,角。

夷則:長五寸三分二,商。

南呂:長四寸十分八,徵。

無射:長四寸四分三分二。

應鍾:長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生鍾分:

子:一分。

醜:三分二。

寅:九分八。

卯:二十七分十六。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生黃鍾術曰:以下生者,倍其實,三其法。以上生者,四其實,三其法。上九商,羽七,角六,宮五,徵九。置一而九。三之以為法。實如法。得長一寸。凡得九寸,命曰“黃鍾之宮”。故曰音始於宮,窮於角;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氣始於冬至,周而複生。

神生於無,形成於有,形然後數,形而成聲,故曰神使氣,氣就形。形理如類有可類。或未形而未類,或同形而同類。類而可班,類而可識。聖人知天地識之別,故從有以至未有,以得細若氣,微若聲。然聖人因神而存之,雖妙必效情,核其華道者明矣。非有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來,故聖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其欲存之者,故莫貴焉。

太史公曰:故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鍾律調自上古。建律運曆造日度,可據而度也。合符節,通道德,即從斯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