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革命委員會”(1 / 3)

文革時期,“新生事物”層出不窮,革命委員會這一政權組織即是其中之一。老、中、青三結合,造反派(革)、老幹部(幹)、革命軍人(軍)三結合的體製,實是全麵的軍事管製,它在共和國政治體製演變史上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呢?

在“革命委員會”出現之前,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指出:文化革命委員會是群眾在共產黨領導下自己教育自己的最好的新組織形式,它是無產階級文化革命的權力機構。文化革命委員會不應當是臨時性的組織,而應當是長期的常設的群眾組織。這裏把文化革命委員會定性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時期群眾組織性質的權力機構。它同後來的作為一級權力機構的“革命委員會”是有區別的,但是在當時已顯露出作為一級權力機構的端倪。在這個文件的指導下,1966年下半年,全國各地成立了大量的群眾自發組織,其中有些組織采用“革命委員會”的名稱,如“紅衛兵上海市大專院校革命委員會”、“赤衛軍上海市大專院校革命委員會”。這些組織顯然不是一級權力機構。作為一級權力機構的“革命委員會”的出現,乃是1967年全麵奪權的產物。

1966年12月25日,毛澤東在一次會議上說:

1967年是全國全麵展開階級鬥爭的一年。根據毛澤東的談話內容,1967年1月1日,《人民日報》、《紅旗》雜誌發表題為《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社論,提出1967年是“向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社會上的牛鬼蛇神展開總攻擊的一年”。4日,張春橋、姚文元以“中央文革小組調查員”的身份從北京回到上海,緊急策劃奪權。

4日和5日,上海《文彙報》和《解放日報》先後宣告奪權。6日,以上海市32個“造反派”組織的名義,奪了上海市的黨政大權,刮起了所謂的“一月風暴”。對此,毛澤東於8日說:“這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這是一場大革命”。11日,根據毛澤東的指示,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的名義,給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團體”發出賀電。賀電說:“你們這一係列的革命行動,為全國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為一切革命群眾,樹立了光輝的榜樣”。林彪、張春橋等人利用毛澤東的錯誤,推波助瀾。1月23日,林彪在確定奪取黨和國家領導權的方針時說:“無論上層、中層、下層都要奪,有的早奪,有的遲奪”;“或者上麵奪,或者下麵奪,或者上下結合奪”。1月22日,張春橋說:“我們對所有的權都要奪”。“山雨欲來風滿樓”,一場“全麵奪權”的局麵已經不可避免了。

奪權以後,新產生的政權采取什麼樣的組織形式,這是當時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革命委員會”作為奪權後以新生事物出現的一級權力機構,最早出現於上海玻璃機械廠。1967年1月初,上海玻璃機械廠奪權以後,一部分“革命造反派”麵對廠裏生產無人過問的情況,建立了小組、車間、科室的“革命生產委員會”。當時建立“革命生產委員會”的出發點是好的,其主導傾向是針對革命和生產的無政府狀態,“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抓革命,促生產的號召,力爭奪取革命和生產的雙勝利”。“革命生產委員會”這個名字本身就反映了這個主導思想。1967年1月20日,上海《文彙報》又以《革命生產委員會顯示強大生命力》為題,報導了“上海玻璃機械廠第三車間工人成立革命生產委員會以來,把革命和生產命運緊緊掌握在自己手裏,生產麵貌煥然一新”的經驗。可是,當時一些臨時負責人,根本沒有要長期奪權的思想準備,所以,當名車間、科室的“革命生產委員會”成立後,許多人便放棄了對廠級“革命生產委員會”籌備工作的領導。

正在這時,1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起來,奪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權》的社論,提出“革命的幹部、革命的學生,一定要同工人運動、農民運動相結合”,建立新的政權機構。社論不僅號召要向走資派奪權,而且實際上又提出了新機構中要有革命幹部和革命群眾的代表。1月23日,《人民日報》轉載了上海《紅衛戰報》的《讚“革命生產委員會”》的文章。文章報道了上海玻璃機械廠的工人造反隊向“走資派”奪權,成立了群眾自己管理自己的機構——“革命生產委員會”,並稱這是一個極其偉大的創舉。1月24日,上海玻璃機械廠毛澤東思想戰鬥隊宣布接管原廠級革命生產委員會籌備組,並宣布原先的候選人名單作廢。然後,由全體造反隊員討論提名,提出了17人的名單,由他們組成廠革命生產委員會。

上海玻璃機械廠的經驗在全國引起了反響。

1967年1月17日,北京光華木材廠的“紅色造反者”開始奪權,廢除當時工廠實行的“三級一長製”,並在後來成立了廠部、車間和科室的革命生產委員會和革命生產勤務組。顯然,這是學習上海玻離機械廠經驗的結果。

隨後,1月22日,青島市23個單位組成的“革命造反委員會”宣告成立,並宣布接管了青島市委、市人民委員會的一切權力。1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發出《關於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左派群眾的決定》,要求中國人民解放軍“積極支持廣大革命左派群眾的奪權鬥爭。”

解放軍到地方支“左”,成為“革命委員會”組成的又一個重要前提。1月31日,《人民日報》轉載《紅旗》雜誌1967年第3期社論《論無產階級革命派的奪權鬥爭》。社論說:“毛主席把北京大學的全國第一張馬列主義的大字報稱為20世紀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時,就已英明地天才地預見到我們的國家機構,將出現嶄新的形式。”社論指出,在奪權過程中,要由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當地駐軍的負責人和黨政機關的革命的領導幹部,建立臨時的權力機構,負責領導奪權鬥爭。這裏首次提了新建立的政權要以“三結合”做為基本組織形式。同日,黑龍江省成立了全省的臨時最高權力機構一“紅色造反者革命委員會”。這是在全國省、市、自治區一級政府機構中,第一個以“革命委員會”命名的機構。2月2日,《人民日報》以《東北的新曙光》為題發表社論,指出黑龍江省的經驗是: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人民解放軍當地的負責人和黨政機關的革命領導幹部,組成“三結合”的臨時權力機構。

上海奪權後,張春橋把籌建上海市領導機構的情況報告了陳伯達,其成員有張春橋、王洪文、馬天水、王維國等人。這個組成包括了革命幹部、軍隊代表和“革命群眾”代表三部分人。陳伯達將《紅旗》雜誌第3期社論中的內容告訴了張春橋,又向張春橋透露:主席正在考慮建立北京人民公社的名單。善於投機鑽營的張春橋馬上找了十多個造反派組織的頭頭座談,提議把新建立的機構叫做“上海人民公社”,這個提議當即獲得讚同。2月5日,上海人民公社正式宣告成立。針對新建立的政權名稱不統一的狀況,2月12日,毛澤東為此事專門召見張春橋。姚文元說原想建立北京人民公社,後考慮到國家體製改變的問題很複雜(國家體製的改變,又牽涉到外國是否承認問題)。因此,還是叫革命委員會好一些。上海一時改不過來,可以過一段時間。2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奪權鬥爭宣傳報導問題的通知),規定各省、市、自治區和各城市的政權組織形式,一般的不要采用人民公社的名稱。2月24日,根據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指示,上海成立的“上海人民公社”改稱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從“革命委員會”出現的曆史背景和全過程來看,“革命委員會”是全麵向“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奪權的必然結果。毛澤東之所以要發動群眾砸碎舊的領導機構,建立“革命委員會”這個新型的領導機構,其出發點是防止資本主義複辟。但由於他對階級鬥爭形勢的錯誤估計,其社會後果是嚴重的。毛澤東對當時階級鬥爭形勢的基本判斷是:相當一部分“權不在我們手裏,而在‘走資派’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