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千古奇冤(3 / 3)

一是先定性,後羅織罪名。1966年12月下旬,在尚未對劉少奇作任何審查的情況下,江青一夥就宣稱劉少奇是打倒對象,鼓動造反派采取“倒劉”行動。12月31日江青對劉少奇女兒說:“劉少奇的問題早就定了,現在不解決,是因為怕全國人民轉不過彎來。”到了1967年,設立了劉少奇專案,但還沒有進行調查取證,可江青、康生等人在不同場合的講話中,提到劉少奇時總要毫無根據地冠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1967年3月30日發表的戚本禹《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一文,以權威的口吻宣稱:

“你(指劉少奇)根本不是什麼‘老革命’!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們身邊的赫魯曉夫!”

8月4日康生對專案人員說:“劉、鄧、彭、羅、陸、楊等是老幹部。老革命嗎?他們是一貫的反毛澤東思想的大叛徒、老反革命。”謝富治曾對專案組工作人員說:對劉、鄧、陶要作拚死的鬥爭,堅決打倒。

辦案就是偉大的革命,就是你死我活的鬥爭。

在一段時間裏,專案組費盡心機仍未找到能說明劉少奇有所謂“自首叛變”的證據。江青對此大為惱火,1968年3月13日她在8個專案組會議上說:“我覺得你們現在主要是思想不解放,右傾保守。要解放一下思想麼!”她武斷地說:“劉少奇是個大叛徒、大內奸、大特務,小將整理的材料,比你們整理的好。你們現在的材料有進展,但有好多東西沒有超過紅衛兵的材料。”

二是對辦案人員威逼利誘。江青、康生等人對抽調來參加專案工作的人員用又打又拉的手法不斷施加壓力,嚴密控製。康生曾假惺惺地對辦案人員說:“你們的前途很偉大,不要驕傲;你們是中央信任的幹部。一個同誌為黨中央所信任、所依靠,比什麼級別都重要。”“你們填幹部履曆表,填上哪年哪月在中央搞專案,比提級還光榮。”江青也多次吹“搞專案的同誌是無名英雄”,“是毛主席的好戰士”。平時,他們一再強調專案對象都是敵人,對這些人要狠。1967年10月23日謝富治在中央專案小組辦公室會議上說:“所有列入專案的,都是反對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人,要同這些人作堅決的不可調和的鬥爭,絕不能施仁政,不能妥協。”康生說:“現在打的是尖銳的隱蔽的國共戰爭,沒有堅強的階級立場,專案是搞不好的。”當辦案人員稍有不慎,或有不同意見,輕者被他們斥為“右傾”,重者逮捕入獄,有的受到處分或送回原單位挨批。

“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的領導班子換了三次,有二人被關進監獄。

1968年3月江青批評“劉少奇專案組”說“有個案子我很不滿意。王世英說他半身不遂,還能全家去照相,摔了一跤也沒有死。你們右傾,不要嫌我說話尖銳,王世英是怎麼回事?我看蕭孟對他就是有包庇。”6月27日謝富治也批評專案組說:“你們老犯錯誤,老不轉變,怎麼行呢?是否仍按蕭孟的膽大包天辦事?”蕭孟曾是專案組的負責人之一,後來被關進秦城監獄5年,1979年12月他在回憶中說:他們不斷給專案組施加壓力,反右傾。在調查、看材料中如實反映某些情況時,就以客觀主義、擴散專案材料等罪名,停止專案人員工作,查封檔案材料,有的被趕出專案組,甚至被關起來。搞專案的人思想負擔很重,精神壓力很大:

在我被關進秦城監獄後,甚至有這種想法,寧肯坐牢,也比按那些人的旨意昧著良心辦事為好,倒感覺自慰一些。

三是剝奪被審查人申辯、申訴的權利。無論是劉少奇、王光美本人,還是那些牽連進來的審查對象,都沒有機會也不準許為自己辯論、申訴。專案組在存在的3年時間裏,從未同劉少奇、王光美接觸過,一次也沒有聽取過他們的申述。據蕭孟說:

“專案組曾向江青、康生。謝富治等提出這個問題,但他們拒不同意專案組和劉少奇見麵和接觸。這一方麵說明對專案組的人不信任,另外,怕露出破綻,甚至怕專案組受影響而不能按著他們的指令辦事。”

對其他受到牽連的人和“嫌疑人員”,一旦被列為審查對象,就隻能交代問題,不能申辯和上訴。這些人隻要一為自己辯解,便被斥為“不老實”、“翻案”,受到更加嚴厲的批鬥。審訊時對為自己辯護的供詞,不寫入審訊記錄,不準寫書麵材料,寫出了也被扣壓,不讓辦案人員上報和轉送。有時辦案人員反映一點這方麵的情況,就被指責為“右傾”、“為某某人翻案”。

肆意關人捕人,然後加以刑訊逼供,是江青等人操縱“劉少奇專案組”炮製偽證的直接手段。

一開始,江青等人曾寄希望於能找到物證。因此他們一方麵動員全國各地揭發,一方麵不惜勞民傷財組織大批人馬從故紙堆中查找。在毫無所得的情況下,隻好不擇手段從犯人嘴裏掏口供。

為獲取口供,專案組先後以莫須有的罪名關押了一批人。其中有很多是高級下部、高級知識分子、民主人士,也有普通的居民、炊事員、保姆。據不完全統計,被專案組直接關押的有64人。至於因專案需要或稍有嫌疑而由有關部門、單位收審的,那就更多了。

在專案組關押的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江青、康生、謝富治直接批示的。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在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判決書中說:“1967年,江青為了製造誣陷劉少奇的偽證,決定逮捕關押河北省副省長楊一辰(原中共滿州省委組織部幹事)、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承祚(原輔仁大學教授、王光美之師)、天津市居民王廣恩(原奉天紗廠協理)和劉少奇的炊事員郝苗等11人。”實際上這11人僅是江青一人單獨批示的,還不包括她和別人共同批的在內。

江青一夥抓人是很隨意的,且手段卑鄙。這裏舉兩個例子。

1967年9月1日,中國人民大學的紅衛兵組織“人大三紅”給江青報送一份揭發材料。其中說:北京大學地球物理係主任蘇士文同王光美1946年到軍調部工作有關,王光美曾介紹蘇士文去張家口參觀。

江青不作任何調查,即在這份材料上批道:“可考慮拘留蘇士文。紅衛兵抄過他家。寄給我的東西,我轉給富治同誌了。”她似乎有些心虛,又在旁邊加批:

“要群眾揪送也可。又及。”江青在這句加批的話下麵劃了一道粗線和4個圓圈,以示重要。謝富治心領神會,批示說:“完全同意江青同誌意見,由群眾揪送公安機關審訊。”這樣,蘇士文就被以群眾揪送公安局的名義關了起來。

“人大三紅”的這份材料上還有這樣一句話:“據×××一家交代,轉讓給王光美的保姆祁媽隻在王光美家幹了幾個月就走了。”江青對這句平平常常的話竟如獲至寶,在旁邊批道:“一定要找到祁媽!請東興同誌注意。”這個叫祁媽的人當然也很快被“找到”並關了起來。可是,祁媽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保姆,她的名字叫孫淑珍。在她莫名其妙地被關了兩年之後,專案組1969年10月在《重點審查對象表》中寫道:“孫淑珍,北京市崇文區南裏街道托兒所保育員。關押地點:陶然亭監獄。關押原因:給楊承祚、袁紹英和王光美當過保姆,有參與美特王、楊、袁特務活動嫌疑。經查實,本人曆史未發現政治問題,與王、楊、袁係雇傭關係。處理意見:釋放原單位。”

江青之流為迫害劉少奇隨意關人捕人,由此可見一斑。

專案組關押人用了逮捕、拘留、監護、隔離審查、辦學習班等不同名義,但目的都是一個,就是要從這些人身上逼出能將劉少奇定罪的口供。他們將人抓來之後,采取勒令交代、長期隔離、日夜審訊、輪番批鬥、軟硬兼施等手段,編造假情況,拚湊假證據。

1968年9月“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整理上報的三本所謂“罪證材料”,主要就是這種逼供信的產物。

專案的本意是指需要專門處理的重要事件或案件。在“文化大革命”中,它被作為審查、打倒幹部的一種常用的方式。難以計數的幹部被列為專案審查對象,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林彪、江青集團更是把專案作為他們篡黨奪權的一個工具,通過設立和操縱專案機構,羅織罪名,將一大批功勳卓著的老一輩革命軍和高級幹部打成叛徒、特務、反革命。“劉少奇專案組”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總結了這方麵的沉痛教訓,指出:“會議認為,過去那種脫離黨和群眾的監督,設立了專案機構審查幹部的方式,弊病極大,必須永遠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