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恕還主張男女兒童一律都應入學,推行小學義務教育製,即要求政府“取法日本,下教育令”,凡6-13歲男女一律入學,不遵者罪其父母。為在農村推行教育,他提出每鄉、每聚(百家)、每連(十家),各置男女學校,以讓當地兒童就讀。他特別強調設女學校之必要,女子比男子更有必要受教育,而且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也授予“學士”、“博士”名號。從上可見,宋恕對女權問題的思想在當時可算站在時代最前列,他為解除婦女痛苦,爭取婦女地位提出的許多見解,都是很有啟發意義的。宋恕另一閃耀火花的思想,是對少數民族苦難的強烈同情。他怒斥一些邊疆官吏欺壓少數民族,視少數民族為奴,惡意挑撥民族衝突,然後又加以“剿清”,製造了許多“無告之奇冤”。他還痛斥一些統治者用醜名稱呼少數民族,而“永不施教,絕其仕進”,甚至“任意淫虐”以至發兵屠掠。他認為少數民族與漢族風俗不同,但他們都有自己的道德、倫理,卻受種種欺淩,這是“殊大遠乎一視同仁之義”的。特別可貴的是,宋恕認為少數民族在中原建立的王朝也是正統,而有的漢族王朝,如司馬氏的晉朝等,是通過“或弑君,或弑母”而建立,倒才是“亂賊之尤”,人們卻“正司馬而偽十六國”,這是不公平的。宋恕的論點,雖很可能含有為清朝辯護之意,但他對少數民族苦難的同情和正當權利之維護,在當時是不多見的。蔡元培認為宋恕對婦女和少數民族的觀點“也是以同情為出發點”,確是中肯之論。
第五,提倡發展經濟,藏富於民。宋恕對財政、經濟問題的研究並不多,但其主張發展經濟則是明白無疑的。《卑議》初稿和1897年本,開篇都是《患貧》,強調富民之極端重要:“自古及今,未有十室九空而不釀亂,家給人樂而不成治者也。”歐洲各國深明此義,“故極力求富而藏之於民”;反觀中國,鴉片戰爭以來日貧一日,令人“寒心”。但對如何發展經濟,宋恕所論不多,大體上不外乎鼓勵民間開展外貿和集股辦廠,獎勵發明,給予專利,打擊欺詐行為,保護商人合法利益,振興農業,盡裁厘卡,等等,這些均為其他維新派人士所共同宣傳、提倡。
第六,力主改穿西服,改善國人形象。宋恕在1892年(光緒十八年)《上李中堂書》裏陳述自己的變法主張是“三始”,即更官製、設議院、改試令,認為應該先從這三方麵開始變法。但是他認為在這“三始”之前還有一“始”,即“欲更官製、設議院、改試令,必自易西服始”。這就把“易西服”作為變法的前提條件了。宋恕之所以如此看重“易西服”,是因為中國自古即把服飾視作事關國家根本之禮儀製度的一個重要內容。孔子說過:“微管仲,吾其被發左祍矣。”把被(披)發左祍作為“夷狄”之代名,足見以冠發服式之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突出地位。正因如此,宋恕把它與政治變革相聯,且提到如此的關鍵地位,他想首先通過棄長袍馬褂,改穿西裝而使中國人在身體形象上得到改善,令人耳目一新,造成一種向西方學習的人文環境,從而推進各項改革事業。他論證說,“蓋耳目不新,則精神不振”,曆史上有過趙武靈王“易胡服習騎射”而強、北魏孝文帝令易漢服而治安中土之例,近時又有日本人易西服習新學而強盛之例,“此皆易服之明效大驗也”。至於改穿西服之後,是否要剪掉辮子,宋恕沒有明說,但既然穿了西服,那麼剪辮也就成了題中應有之義,這就更不僅僅是改變一下國人的服飾問題,而是直接與重大政治問題連在一起了。剃發留辮,原是清初強迫廣大漢族屈服的一項重大措施,當年為推行或抑製這項命令,滿漢之間曾發生過慘烈的鬥爭。因此,照宋恕的說法,他向人談“三始”,倒還有人表示同意,而一談到“一始”,“則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罵,以為背謬已極,名教罪人”。宋恕曆十年嘔心瀝血苦苦想出之“三始”、“一始”建議,終究無人采納。
原載《浙江通史》第九卷(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