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無疑為現代化、全球化研究提供了一類核心單位。其實不僅僅對當代史,而且對遠古文明、中古文明和近代文明,城市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單位。隻不過是城市化浪潮迅猛推進,在當代令研究者強烈地感到城市問題更迫切罷了。

城市是文明的標誌之一。城市的中心是文化,而文化是圍繞在人與城市這個文明交往鏈上運行的。文化,即人文化於物,人文化於事,人和物交往的中軸是時間和空間。各種不同的文化,城市與鄉村、宗教之間、內外之間、現代與傳統之間,在城市中形成了持續的衝突,也不乏合作與融合,這一切都共存於一個共同的交往過程中。

在這個過程中,城市文明與文化類型的表現狀況是怎樣呢?人類學家雷德菲爾德(Robert Redfield)1956年出版的《農民社會與文化》中,已經提出了以城市為中心的上層“大傳統”與散居於城市之外的鄉間的“小傳統”的理論。“大傳統”為“高文化”、“學者文化”,“小傳統”為“低文化”、“通俗文化”。他在分析城市文化類型時,沒有把城市與農村分裂開來,而視為文明交往中的統一體,這是他高明之處。後來,歐洲一些學者把這兩個傳統的理論,修正為“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並指出“小傳統”在交往過程中,總是處於被動地位。實際上,傳統不是隨意作為客觀對象而任意處置的東西,傳統無處不在,是城市文明之根。

實際情形也是如此,城市和農村內部也有若幹不同文化類型,各類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係,也各不相同。從文明交往角度看,文化傳統尚有更大、更普遍的“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層麵。表麵上,城市是一個由地理環境、社會結構、交通安排、居民分布、社區構成等形成的物質構造空間。這個複雜的空間始終貫穿著人的活動。《空間的生產》的作者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提出了“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概念,道出了“城市與人”關係的關鍵之處。仔細觀察城市的曆史與現狀、內部與外部,其中存在的各類人群、各類價值取向、各種生存方式,都無不鑲嵌在一定的空間之中。“社會空間”,是“城市與人”關係的具體化。城市,特別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城市的活躍的互動交往關係,往往從一個獨特的、也是不為人們注意的視角與方式,具體地反映了一個國家尋求現代化獨立道路的軌跡。也許還反映了一個國家在全球化大環境下尋求自己位置的智力積累。現代化、全球化伴隨著城市化,城市化又豐富著現代化、全球化。研究者從城市化進程中,也可以發現文明交往的新思想和新生活的新資源。21世紀的現代化和全球交往文明化,在推動著新型城市的成長,從城市成長中人類文明交往的曙光將日益顯露出來,而且總會在文明自覺中克服城市化存在的各種困難,消除醜陋,剔除弊端,創造美好景觀。

四、文明交往中的國族問題

2004年5月,亨廷頓出版了他的新書《我們是誰?》,該書的副標題“對美利堅民族的挑戰”,清楚表明了他“文明衝突論”的新角度:美利堅民族同美國國內移民之間的衝突。

如果說這是“文明衝突”,那應當是美國國內各民族之間的“文明衝突”問題。亨廷頓有感於1998年美洲足球金杯賽上,美籍墨西哥裔球迷高舉墨西哥國旗,狂噓美國星條旗一事,因而擔心墨西哥移民的大量遷入,美國將成為“擁有兩種語言、兩種文化和兩個民族的國家”。

當然,這隻是誘發亨廷頓的一個偶然事件。足球賽是最容易引起民族感情衝動的體育競技項目,這種不易控製的民族感情也易於引發政治衝突。美洲足球金杯賽以後,一個因舉美國星條旗而飽受酒瓶和檸檬攻擊的美國球迷驚訝地說:“當我們在自己國家甚至不能舉起美國旗,一定是有些事情出了差錯。”這個差錯大半是種族歧視政策的結果。

這使我想起1954年北京大學研究生學習期間,聽孔原訪問印度尼西亞歸國後的一次報告。孔原當時是外貿部長,參加印度尼西亞國慶歸來。他談到在雅加達觀禮台上同印度尼西亞外貿部長站在一起,當看到遊行隊伍中,印尼華僑高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壓倒了印尼國旗時,主人越來越不安起來,最後終於露出一句話:“印尼華僑同印尼人衝突是遲早的事!”孔原問他:“為什麼?”回答是:“這還不嚴重嗎?你想一想,如果在北京天安門國慶遊行中,印尼僑民超過了中國人,印尼國旗淹沒了中國國旗,你作何感想?”我記得孔原當時談及印尼華僑長期受排擠、華僑商店不能用中文標誌以及華僑在印尼經濟實力如何強大等因素後,也擔憂地說,曆史上曾經發生的衝突,還會出現。果然,後來終於發生了。當然,這隻是一個曆史插曲。

亨廷頓在這裏所談的民族衝突問題,混淆了民族和國族的關係。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對國家的認同,是國籍的認同,而不是對主體民族的認同。這種國籍上的認同,實際上是對多民族組成的國家的認同。如果說是族群認同,那隻能是對“國族”的認同,而不能是對主體民族的文化、宗教上的認同。我在《文明交往論》中,曾經就民族和國家關係作過概括,特別指出:“在多民族國家中,處理好主體民族與亞體民族文明之間的關係,是保持多樣性統一的關鍵。”眾多民族共處一國,是一體多元的國家主權形態。一個國家的統一、穩定與和諧相處,首先就是對多民族組成的國族的認同。在人類文明交往過程中,移民以遷徙的方式,獲得一國國籍,這已經表示他認可憲法和國家的權威,成為國族中的一員,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羅爾斯在《政治自由主義》一書中,對美國移民和多元文化的具有說服力的論證,看來對亨廷頓不起作用。國族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中華民族就是一個由56個民族組成的國族。一切多民族的國家,都存在著民族和國族的交往關係。

亨廷頓不但混淆了民族與國族的關係,而且還存在著更深的政治思想根源。他的《我們是誰?》一書出版後,美國有識之士就對此書出版前他的主要著作進行了係統的研究,結果發現在《我們是誰?》11年前的《文明的衝突》、34年前的《民主的危機》和47年前的《戰士與國家》這3本代表作中,貫穿了一個思想—種族主義。這種“以一貫之”的偏見,是他觀察美國國內民族關係,即不同民族文明交往關係的出發點。他以此為出發點,回應墨西哥裔移民挑戰的交往方式,提出了重建美國人關於自由、民主和人權信念的問題。他寫道,“再次確認美國是一個宗教性並且首先是基督教的國家”,並且要堅持堅定的盎格魯—新教價值,說英語,保存歐洲文化遺產,承諾(美國)信條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