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3)

第五章、招魂

楚國是一個巫風很盛的國家,流傳著一些帶有原始宗教性的習俗。屈原的這篇招魂詞,就是把當時流傳在民間的某些宗教活動和儀式,加以改造,賦予新的含意和內容。招魂是一種古巫俗,以為人病或死亡乃魂魄相離,需招之使歸。本篇作者有屈原作和宋玉作兩說。司馬遷《史記·屈原列傳》稱“餘讀《離騷》、《天問》、《招魂》、《哀郢》,悲其誌也”可證《招魂》應屬屈原作。又本篇所招者何人,亦頗有歧說,如一說為屈原招楚懷王之亡魂(楚懷王曾被騙入秦,客死於秦),一說屈原被放逐在外,魂不守舍,為自招其魂(古代亦有招生魂之俗)等。但從詩中所鋪陳的宮室居處之美,飯食服禦之奢,樂舞遊藝之盛來看,所被招者應屬王者之身份,故應以詩人屈原所作招楚王魂為是。《招魂》的結構是首先假托巫陽來招魂,接著寫招魂詞,是全文的主體,用鋪陳的手法描寫了楚國的衣食之美、歌舞之樂,殷切地勸誡楚懷王之靈魂,不要到天上、地下或四方去,認為還是楚國最美好,是最值得留住的地方。這種“外陳四方之惡,內崇楚國之美”的內容和寫法,一方麵表現了屈原對楚懷王歸來(哪怕是死後的靈魂)的期待;無疑也曲折表達了詩人對楚國的頌讚和熱愛,這與屈原一貫的愛國主義思想是一致的。這首詩在藝術構思和藝術手法上都十分新奇,它與《離騷》長詩一樣,吸取了許多古代神話材料,構成了一篇極富浪漫主義色彩的奇文。詩中關於上下四方的描寫很有層次和特點,雖然描寫的都是幻想中的情景,但也符合一定的地理自然狀況。在描寫楚國宮廷建築、飲食、歌舞時,詩人采取了排比鋪敘的手法,辭藻華麗豐富,層次鮮明有序,對後來的漢賦起了很大影響。

朕幼清以廉潔兮(1),身服義而未沫(2)。

主此盛德兮(3),牽於俗而蕪穢(4)。

上無所考此盛德兮(5),長離殃而愁苦(6)。

【注釋】

(1)朕:我,屈原自稱。幼:幼年,指年輕之時。清:清白。

(2)服義:行仁義。未沫:未停止。

(3)主:持守。

(4)牽於俗:受世俗的牽累。

(5)上:上天,一說君上,指楚懷王。考:考察。

(6)長:長期,經常。離:同“罹”,遭受。殃:禍殃。

【點評】

行文伊始,詩人先敘自身悲酸不幸之處境。最初原與楚王,本甚相得,共圖新政,“王甚任之”,不料中途被群小所離間,“王怒而疏屈平”;而其後,楚王亦聽信蠱惑,去秦被擄,欲歸不得。行文之際,詩人思前想後,百感交集,故既戀君而招之,又自傷如是。“朕幼清”三句,即《離騷》文中所謂“好修以為常”,“芬至今而猶未沬”;“牽於俗而蕪穢”,即“眾女嫉餘之娥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上無考此盛德兮”,即“荃不察餘之中情”,語雖蘊藉,而臨文之際,其愁苦之心、哀哀之情可見。又此六句近人又每作兩截來詮解,前二句為屈原自敘,後四句為敘懷王。按從文意上看,“此盛德”之“此”字,理應即指上文之清廉服義而說,不應另有主語。

帝告巫陽曰(1):

“有人在下(2),我欲輔之(3)。

魂魄離散,汝筮予之(4)。”

巫陽對曰:“掌夢(5)!上帝命其難從(6)!”

“若必筮予之(7),恐後之謝(8),不能複用(9)。”

【注釋】

(1)帝:上帝。巫陽:神巫名。

(2)有人:指楚懷王。下:下界。

(3)輔之:輔助他,幫助他。

(4)筮:用筮草占卜。予之:指將失散的靈魂還給他。

(5)掌夢:掌管占夢的官。意為尋找楚王魂靈在何處,是掌夢官的事。

(6)難從:難以聽從。意謂我是管筮卜的,招魂不是我的專職,故難以從命。

(7)若:你。按此句前脫“帝曰”二字。聞一多雲:“按若字上疑脫‘帝曰’二字。此數句又帝語……上文巫陽已辭帝不能從命,此上帝再曉巫陽以必須筮予之故,下文‘巫陽焉乃下招’,則巫陽卒從帝命而往也。諦審全文,必增‘帝曰’二字而後問對之意乃明。”(《古典新義·招魂》)。

(8)謝:凋謝,失落。

(9)複用:再用,指靈魂再被招歸。

【點評】

此節文字,頗難的解。朱熹雲:“此一節巫陽對語,不可曉,恐有脫誤。”(《楚辭集解》)按此節應是假借上帝與巫陽的一段對話,來說明招魂的緣起。其大意是:天帝告訴神巫巫陽說,在人間有個落難的人,我想幫助他,如今他魂魄離散,你來占卜一下他的靈魂流落何處,使他可以複歸。巫陽回答說:“使靈魂複歸,乃是掌夢的事,我則難以從命。”上帝則敦促巫陽必須從命去做,恐遲後亡魂萎謝失落,不能再用招魂之法,使亡魂歸來。又按:假設主客問答,乃嗣後漢賦所習用形式,此亦賦體“拓宇於楚辭”(劉勰)之一明證。

巫陽焉乃下招曰(1):

魂兮歸來!

去君之恒幹(2),何為四方些(3)?

舍君之樂處(4),而離彼不祥些(5)!

【注釋】

(1)焉乃:於是。

(2)去:離去,離開。君:指楚懷王之亡靈。恒幹:軀幹,軀體。

(3)四方:指四方流浪。些:巫術禁咒語的尾聲。

(4)舍:舍掉。樂處:安樂之處,指楚國。

(5)離:同“罹”,遭遇,遭受。不祥:不吉祥。

【點評】

此節起為招魂詞之正文。一聲“魂兮歸來”,召喚之聲如聞,下四句總冒全篇,“此下乃曆詆上下四方之不善,而盛稱楚國之樂也。”(朱熹《楚辭集注》)楚辭句式,向以語尾用“兮”字為特征,此篇獨用“些”字。沈括《夢溪筆談》:“今夔峽、湖湘及南北獠人凡禁呪句尾皆稱‘些’,乃楚人舊俗。”

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托些(1)!

長人千仞(2),惟魂是索些(3)。

十日代出(4),流金鑠石些(5)。

彼皆習之(6),魂往必釋些(7)。

歸來歸來!不可以托些!

【注釋】

(1)托:寄居,寄托。

(2)長人:高大的人。千仞:八千尺,形容極高。

(3)索:搜求。

(4)十日:古神話傳說稱天上有十個太陽。代:輪換,更替。

(5)流金:使金屬熔化流淌。鑠石:使石頭銷解。

(6)彼:指住在那裏的長人。習:習慣,習以為常。

(7)釋:銷溶,化解。

魂兮歸來!南方不可以止些!

雕題黑齒(1),得人肉以祀(2),以其骨為醢(3)些。

蝮蛇蓁蓁(4),封狐千裏些(5)。

雄虺九首(6),往來倏忽(7),吞人以益其心些(8)。

歸來歸來!不可以久淫些(9)!

【注釋】

(1)雕:雕刻。題:額頭。此指前額刻有花紋。

(2)祀:祭祀,以為祭品。

(3)醢:肉醬。

(4)蝮蛇:毒蛇名。蓁蓁:積聚眾多的樣子。

(5)封狐:大狐。

(6)雄虺:大毒蛇。九首:九個頭。

(7)倏忽:迅速。

(8)益:補益。

(9)淫:沉溺其間。

魂兮歸來!

西方之害,流沙千裏些(1)。

旋入雷淵(2),爢散而不可止些(3)。

幸而得脫,其外曠宇些(4)。

赤蟻若象(5),玄蜂若壺些(6)。

五穀不生,叢菅是食些(7)。

其土爛人(8),求水無所得些。

彷徉無所倚(9),廣大無所極些(10)。

歸來歸來!恐自遺賊些(11)。

【注釋】

(1)流沙:流動的沙丘。

(2)旋入:旋轉卷入。雷淵:神話傳說中的深淵。

(3)爢散:粉身碎骨。

(4)其外:指雷淵之外。曠宇:荒無人跡的曠野。

(5)赤蟻:紅色螞蟻。若象:像大象那麼大。

(6)玄蜂:黑色蜂。壺:葫蘆。

(7)菅:茅草。

(8)爛人:使人皮肉腐爛。

(9)彷徉:同“彷徨”。倚:依托,依靠。

(10)無所極:沒有盡頭。

(11)自遺賊:自招禍害。

魂兮歸來!北方不可以止些!

增冰峨峨(1),飛雪千裏些。

歸來歸來!不可以久些!

【注釋】

(1)增:借為“層”。峨峨:高峻的樣子。

【點評】

運用神話傳說,極寫四方陰森恐怖之狀,然鋪陳中,東南西北各有不同,東方灼熱無比,熔化靈魂;南方多毒蛇怪獸,殘酷食人;西方地險無人,荒旱少食;北方冰天雪地,苦寒逼人。而每一節之首尾,皆貫以淒厲的“魂兮歸來”“歸來,歸來”的呼喚聲,既充滿恐怖感,又情思無限。又詩中所寫,雖皆出幻設,而卻能舉怪得態,各窮其變,如“十日代出,流金鑠石”,形容炎熱之狀;“雄虺九首,往來倏忽”,形容詭怪之態;“赤蟻若象,玄蜂若壺”,極盡誇誕之形;而“增冰峨峨,飛雪千裏”,寫雪野之景,可謂巧筆如畫矣。

魂兮歸來!君無上天些!

虎豹九關(1),啄害下人些(2)。

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

豺狼從目(3),往來侁侁些(4)。

懸人以嬉(5),投之深淵些。

致命於帝(6),然後得瞑些(7)。

歸來歸來!往恐危身些!

【注釋】

(1)九關:九道關口。

(2)啄:咬。

(3)從:同“縱”。縱目:豎生著眼睛。

(4)侁侁:眾多的樣子。

(5)懸人以嬉:將人吊起來取樂。

(6)致命於帝:上告給天帝。

(7)瞑:瞑目,安眠。

【點評】

四方既不可去,天宮地府如何?詩寫天上同樣為精怪所居,陰森可怕。不僅虎豹守關食人,豺狼縱目逐人,而且更言其殘酷成性。“懸人以嬉,投之深淵”,齧殺之前,先懸其頭,用以嬉戲,然後投之深淵。但又不讓人就此死去,“致命於帝,然後得瞑”。王夫之注雲:“瞑,死而瞑目也。投人九淵,而以其神異(特有的法術),能令人不死,反告之帝,然後瞑目,謂求死而不得也。”(《楚辭通釋》)真所謂駭人聽聞,令人不寒而栗。天宮,乃上帝居處,即俗傳所謂天堂,而詩人竟作如此描寫,實可令人玩味。此或正與《離騷》所寫“帝閽”之無情,同一旨趣。

魂兮歸來!君無下此幽都些(1)!

土伯九約(2),其角觺觺些(3)。

敦脄血拇(4),逐人躒躒些(5)。

參目虎首(6),其身若牛些。

此皆甘人(7)。

歸來歸來!恐自遺災些(8)!

【注釋】

(1)幽都:地府,陰間的都城。

(2)土伯:守幽都的王。九約:即九尾。

(3)觺觺:角銳利的樣子。

(4)敦:厚。脄:脊背上的肉。血拇:血淋淋的指爪。

(5)逐人:追趕人。躒躒:奔走極快的樣子。

(6)參:同“三”。

(7)甘人:以人為甘美的食物。

(8)遺災:給自己帶來災難。遺:給予。

【點評】

寫天地四方,雖有固定框架,逐段鋪排,但用筆亦有簡有繁,追求變化,避免板滯。此節狀幽都險惡隻寫怪異“土伯”:九尾利角,隆背血爪,三目虎首,其身若牛,奔跑迅速,專以人肉為美食,如此怪物險境,誰敢前往、停留?

“《招魂》之前半篇,以驚嚇為攔截,後半篇以引誘為係縛,此最是招字中說不出的神理。”(吳世尚《楚辭疏》)。

魂兮歸來!入修門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