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總督瑞澄奏準在湖南清鄉。奏折稱,湖南自鹹豐年間大興軍事以來,湘軍足跡遍天下。近年來各省改練徵兵,外地湘軍兵勇逐漸被遣回原籍,遊手失業者多成土匪。光緒三十二年冬天,洪江會匪首薑守旦等人,糾合瀏陽、醴陵、萍鄉等各處匪黨,相繼造反,雖經湘、鄂兩省官兵合力剿平,但首要人物均潛逃,並未除去禍根。今年3月,省城饑民暴動,餘波及於寧鄉、益陽、湘潭、湘陰、沅江等地相繼發生暴亂。以前暴亂者僅用刀、矛、獵槍、木炮之類武器,現竟使用鳥槍、抬槍列陣轟擊官兵。亂匪平時躲藏在各省交界處,官兵到時解散為民,官兵走後,聚而為匪,行動也由原來綁票勒索,搶劫財物,發展到公開謀叛。若不嚴加清剿,必成心腹大患。近年來湘省連年災荒,饑民遍地,極易發生暴亂。湘省兵力單薄,借用的鄂軍又不能久駐。在與湘撫楊文鼎反複協商後,認為隻有實行清鄉最為有效。清鄉主要是對那些首要的骨幹分子予以嚴懲,協從者免於追究,交團族約束。現有鄂、湘軍隊分別駐守關卡,極為分散,若要集中兵力清鄉,又使防務空虛,因此決定調湖北常備軍前隊三十標二、三兩營來湘協助清鄉。清廷命照所奏辦法切實辦理。
8月9日。黑龍江督撫周樹模向清廷奏報黑龍江省編成的宣統三年(1911年)預算表冊。預計全省全年可收銀540萬兩,全年需支銀581萬餘兩。
8月10日。迪化發生兵變,聯魁致電度支部速撥所欠協餉。新疆巡撫聯魁在電文中稱:匪徒乘夜裏風狂時,放火燒毀數條街道,省城富商住宅被焚殆盡,南北商業街也大多被焚,一旦激起商家罷市,形勢將更加嚴重。現在已將庫中所有存款全部用於補助商民,但杯水車薪,無濟於事,懇請度支部速將所欠新疆協餉酌量籌撥,以解燃眉之急。據各報所載,事件由迪化(今烏魯木齊市)新軍管帶田熙年擅殺士兵而引起。先激成兵變,隨後士兵與民眾聯合暴動,圍攻巡撫衙門及所屬各局所,肆意放火、搶劫,僅東街就有100多家商號被焚。聯魁命令衛兵開槍彈壓,擊斃數十人,暴動才被平息。8月18日,清廷以迪化兵變,聯魁未能事先預防,令將其交部議處。
8月11日。清廷諭令興辦礦業。上諭稱,“富國之道,礦政為先”,我國地大物博,礦產富饒。近年各省漸漸進行開采,但成效不大。或因財力不足,或因運輸和銷售不暢,也有借集資開礦為名而進行敲詐,使一些富商受騙而不敢踴躍投資。現在百物待舉,應以開發財源為首。凡有礦藏地區,該處都院、督撫均應派人查核,設法興辦,“勿使利棄於地”。應該打消眾人的顧慮,最好采取集股開采的方法,如因財力不足,也可以有條件地吸收外股,但必須製訂有關條款慎防流弊,並隨時報送外務部詳細核查後,方準實行。責成農工商部會同各部院、督撫等詳細調查,製定具體計劃。有關集股籌款等事項,責成外務部、度支部會同辦。
8月12日至9月7日。各省諮議局聯合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速開國會等議案。到會者有直隸、浙江、四川、福建、湖北、奉天、黑龍江、江蘇、江西、廣西、湖南、山東等省諮議局正副議長或諮議局代表共50餘人。大會推舉湖北諮議局議長湯化龍為會長,四川諮議局議長蒲殿俊為副會長,孫洪伊等九人為審查員。會議通過《諮議局聯合會章程》、《諮議局議事規則》和《諮議局臨時辦事處辦事規則》。《諮議局聯合會章程》共有6章、36條。聯合會代表大會共舉行13次會議,提出46項議案,通過14項。8月15日,國會請願代表團在北京召開評議會。會上決定自辦兩件事:(一)10月間資政院開會時,應趁機上書,請求速開國會,同時上書攝政王及政務處三大臣;迅速發函,請各團體代表最遲在9月底到京。(二)日俄新協約,關係到中國的生死存亡,代表團應上書清廷,質問對策,並向全體國民通告,征求意見。兩項新議案是:(一)限製民選資政院議員,不得承認新租稅,以滅政府假立憲之威焰。(二)各省諮議局議員,同時辭職,以破除假立憲之狡猾。次日,諮議局聯合會就兩項議案召開討論會,認為不承認新租稅可行,第一項議案獲得通過,解散諮議局一案未獲通過。9月3日,各省諮議局聯合會再次開會,推舉直隸諮議局為庶務主任,湖北諮議局為通信主任,孫洪伊為《國民公報》幹事。並決定將所有議案暫時交直隸諮議局保存,待資政院議事細則發布後,代轉資政院。聯合會於9月7日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