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本書中特別關注的是:羊與中國古代審美文化有著密切關係--從古人所謂“羊大為美”即可得到個中信息。不過,羊之美或者羊之給人的美感,是起於味覺?起於視覺?還是起於其他方麵的感覺?是功利的?還是超功利的?“羊大為美”這個觀念是如何演化的?等等,這都是些眾說紛紜的很麻煩的問題,而且是很不容易說清楚的問題。比較流行的、也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觀點當然就是“羊大為美”。據漢代許慎《說文解字》:“美,甘也,從羊,從大。”宋代徐鉉校定《說文解字》“美”字條下說“羊大則美”。這主要是從味覺著眼,因為味覺對人們最初的審美活動有著重要意義,《荀子?王霸》說:“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嗅)味莫美焉。”在狩獵和農耕為主的古代,“甘”“大”肥厚之羊,從味覺上說,自然是“美”的。近年來蕭兵提出“羊人為美”的新看法,他在《從“羊人為美”到“羊大則美”》、《〈楚辭〉審美觀瑣記》等文章中提出:“‘美’的原來含義是冠戴羊形或羊頭裝飾的‘大人’(‘大’是正麵而立的人,這裏指進行圖騰扮演、圖騰樂舞、圖騰巫術的祭司或酋長),最初是‘羊人為美’,後來演變為‘羊大則美’。”此外,馬敘倫在《說文解字六書疏證》中曾提出“羊女為美”的觀點,認為“(美)字蓋從大,羊聲,(美)蓋媄之初文,從大猶從女也”。就是說,“美”是“媄”的初文。“羊”隻是讀音,沒有意義;而“大”是“人”,而且是“女人”。所以馬敘倫得出結論:“羊女為美”。
但無論如何,在古代中國,“羊”總是與“美”聯係著,這大概是不爭的事實。
說食“犬”
犬是人類的朋友。然而,不幸的是,人類也把這朋友當作吃的對象。李漁不忍,在《閑情偶寄·飲饌部·肉食第三》“牛犬”款中,對牛、犬之被食,充滿同情和悲哀,然而無可奈何,所能做的不過是在自己的書中“略而不論”。
對於食犬,我有撕心裂肺之痛。
記得文學研究所當年撤離河南息縣五七幹校時,前腳走,我們喂養的兩條狗--時時繞於膝前、忠實履行看家護院職責的大黃和小黑--後腳就被村民套去殺掉吃了。
大黃是個“小夥子”,粗壯,腿略短,長著一身獅子般的黃毛,威武中稍帶憨態,我們下地幹活時,它一直送到地頭,趴在那裏,等你收工。小黑是個“姑娘”,身條纖細而略顯高挑,行動敏捷而富有靈氣。有一天一隻兔子從田野跑過,我們這些好事者群起追之,沒跑多遠便氣喘籲籲;小黑和大黃見勢奮勇拔腿,一往直前。我們於喘息之餘翹首眺望,隻見一個黑點在前,一個黃點在後,愈晃愈遠;沒一會兒,小黑竟然叼著一隻兔子回到我們身邊。這是頭年秋天的事情。轉過年來,春暖花開的時候,細心的女同誌發現小黑飯後嘔吐,她們說,小黑懷孕了。果然,幾個月後,一窩毛茸茸的小生命誕生了,引得我們快樂了好一陣子。
就是這樣兩個朋友,活活被人吃掉了。幸好幹校撤走時我第一批離開,沒有親曆那慘劇;聽殿後的同誌說,那天沒等我們走遠,村民就闖入我們的住地,不由分說用繩索套著狗脖子,飛快拖走,我們的人勢單力薄,喊之無力,追之不及,隻能遠遠聽到狗的慘叫聲。一想起這事,我心裏總要翻騰好長時間,戚戚然不能自已;以至於多少年過去之後,有一次在廣東湛江開會,看到大街上店鋪前宰殺後剝去皮倒掛起來的一條條狗,總感到不是滋味。會議主人請我們品嚐當地名吃“白切狗肉”,我眼前立刻浮現出大黃和小黑的影子,不但始終不敢看那盛狗肉的盤子,而且飯桌上的其他菜也幾乎無法再下筷子。去年夏天到牡丹江鏡泊湖休假,當地的同誌非要請我們去朝鮮族飯館吃狗肉涼麵,一聽“狗肉”兩字,我心裏一陣阻塞,連忙謝絕說,免,免!
我有一種負罪感。
狗是人類能夠“過心”的朋友,同人生死與共。有一個美國電影專門描寫一群愛斯基摩犬拉雪橇,於暴風雪中穿過峽穀,在人幾乎不能生存的絕境,奇跡般把主人送到目的地。從古至今,許許多多“義犬”的故事不斷流傳。它們常常舍命救主;或者,主人去世,狗一直守在身旁,不食而亡……比我們與大黃、小黑的情感更有過之,真是催人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