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不吐不快(5)(2 / 2)

小偷揪貪官,是好事還是壞事?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眼光。他們說:痛快,痛快!能把貪官揪出來,能不大快人心嗎?老百姓從來是樸素和實用的,他們最痛恨的是貪官,誰個能把貪官揪出來,誰就是立功,就該感謝誰。更有偏激者這麼說:“小偷偷東西雖然犯法,但能揪出貪官,功大於過,相比於一般的毛賊,還是個好小偷。”

然而這小偷真的那樣痛恨貪官,想揪貪官?非也,小偷的宗旨在於偷,誰個有錢財就偷誰個,而貪官的黑錢最多,咱就“黑吃黑”,他被咱偷了往往不敢報案,因此貪官便成了作案的第一目標。而在小偷眼裏,“揪貪官”也是件“立功”的事,有一夥潛入一貪官家裏作案偷到了巨額金錢的小偷,後來給逮住了,三兩下子就供認出貪官的底細,屬於“小偷揪貪官”。行竊自然要論罪,可這夥小偷自恃“破案”有功,對辦案人員說:“我們破案有功,能不能將功贖罪?”

但是,在法律麵前,小偷永遠是小偷,偷竊就是犯法,犯法就得治罪,古今皆然。你偷了東西揪出了貪官,做好事讓百姓拍手叫好,但你犯了偷竊罪,法還是要治你的罪,不然就不成其為法治。

老百姓是淳樸的。淳樸到“靠小偷揪貪官”的田地。然而,揪貪官這碼事兒能靠小偷嗎?要知道,揪貪官,靠的是黨紀國法,靠的是民主和法製,靠的是咱們的紀檢和檢察院而決不是小偷。

令人扼腕沉思的是,為什麼有些貪官,群眾罵也罵了,告也告了,指戳也指戳了,紀檢和檢察部門查也查了,可就是“你能奈我何”?年複一年沒事兒,他貪官大人照樣升官發財,飛黃騰達。可要是撞在小偷們手裏,一夜裏就給扯出了沸沸揚揚的大案要案。為什麼老百姓要為揪出了貪官的小偷叫好,記功?難道小偷真的比咱們的紀檢、檢察部門還行?從老百姓的叫好聲中,我們是不是可以領悟出他們對一些紀檢和反貪部門“恨鐵不成鋼”式的批評、怨艾和期盼,從中看到反腐敗的艱巨性、複雜性,還有反腐敗機製及其運行上的某種缺陷和弊端呢?

《團結報》,2000.12.14

“三盲”“三問”

據《南方周末》報道,山西繹縣法院出了個“三盲院長”(“三盲”,即文盲、法盲和流氓——筆者注)姚曉紅,這可是個全國不可多得的活寶。

說姚曉紅是文盲,並不那麼準確,因為此公到底是小學文化程度。此公是實打實的常鬧笑話,時常在簽名支出時將“準支”(準予支出)寫成“淮支”。嚴格來說,此公是一個半文盲。若說他是法盲,他完全夠上這個格:身為法院副院長,指使幹警將無辜百姓關押或吊起來毒打致殘或致死,並毆打拍攝者,再硬逼照相人承認自己是到法院搶人,甚至強迫死者家屬下跪書寫“感謝人民法院對其嚴格教育好”的字據。此公有一句口頭禪:“什麼法?我的話就是法!”說他是流氓,是因為他那一派流氓惡霸作風:要喝人奶,便令幹警四處尋找,每天喝兩瓶,一直喝了兩個月;他要吃蟈蟈防治糖尿病,便先後派出20個幹警抓蟈蟈。此公屬縣裏一霸,肆意欺壓百姓,愛打誰就打誰,愛抓誰就抓誰。縣裏的百姓最怕他,小孩哭的時候,隻要家長說一聲“姚曉紅來了”,小孩馬上嚇得不敢出聲。

好在這“三盲院長”終於栽了,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然而這裏頭的過程總在叫人吃驚:幾經周折,老是“拿不下”。要不是黨中央總書記的親筆批示,恐怕無了了日。更令人瞠目的是,中央工作組決定要抓他了,24小時內竟然有200個電話給他通風報信;甚至被判了無期徒刑,還有人在為他住進高幹病房撐腰:“要是姚曉紅死了,誰負責?”……

讀“三盲”,心在顫抖,不禁要對天三問:為什麼原為工人的“三盲”人員,能夠平步青雲,坐上和坐穩“院座”,且橫行霸道,為虐多年?為什麼都將之捉拿了,他還是如此得人心,還這麼耳目靈通,還這麼高貴,住高幹病房?為什麼一個副科級幹部貪贓枉法,卻總是逍遙法外,非得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批示才能得以繩之以法?

這裏頭的文章,不能不令人捫心深思。

《四川統一戰線》,2000,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