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理政漫筆(7)(1 / 3)

“枕邊風”之所以能“勁吹”,吹者之心計和本事固是主要原因,但也往往與被吹者的抵禦能力有點瓜葛。有些居要職的“大丈夫”,囚某種原因而患有點“懼內症”,內人怒,內人惱,內人責,乃至內人吼可是件丟人現眼之事,於是乎對“內人”言聽計從,照辦不誤,“枕邊風”也就大大咧咧地“吹”了開來。這一點,唐人李隆基先生的經曆頗能說明問題,心肝寶貝似的“內人”,沉魚落雁的楊玉環女士在“枕邊”一“吹”,楊家那幫兄弟姊妹便一一緋袍著身,升官晉爵了。今時有些將一大串兒舅弟叔侄姑嫂妯娌安排得妥妥帖帖、稱心如意的人士,恐怕不少也屬於這一類被“枕邊風”所征服的“大丈夫”。“枕邊風”吹倒了“大丈夫”,吹壞了家政,吹濁了社會風氣。

“枕邊風”能吹倒“大丈夫”,這就需要咱們的“大丈夫”們立穩腳根,挺身頂住,迎“風”屹立。有這麼一位黑臉縣長的夫人,凡有熟人朋友提著禮物來找她辦事,她一律推辭:“有什麼事請到縣裏去找他,這裏不吹‘枕邊風’。”從黑臉縣長夫人口裏,我們可以感到這位縣長可貴的“抗風”精神和強勁的“抗風”能力。

近看史書,得一因抗“風”而名於後世者。明代吏部尚書王翱,堪稱頂“風”之楷模。此公有女兒嫁給京郊某官,女婿多次通過王夫人要求調入京城。“枕邊風”吹了多年,就不見動靜。一次,王夫人乘王翱飲酒微醉,便於席間跪下重提此事,說得入情入理動聽激切。王翱大怒,摔破酒杯,拂袖而去。女婿調進京城始終不能如願。王翱這“摔杯”、“拂袖”之舉雖然有點欠缺修養,但也畢竟是個立穩腳根、秉公持正的“大丈夫”。像這樣的“大丈夫”,還有什麼“枕邊風”不能抵禦呢?

《情係中華》,1994.第1期

假如嶽飛主持公道

書齋閑讀,得黃元振《百氏昭忠錄》中嶽飛分賜沉香一事。一次,嶽飛把一包沉香分賜屬官,要求各人自拿一塊,主管檔案工作的官員黃縱所得最小。嶽飛以為不均,複將一包再分之,黃縱又得最小。黃縱說:“某以一身以從軍,雖得沉香,亦無所用之。”嶽飛感歎地說:“某舊日亦愛燒香,瓦爐中燒柏香耳,後來亦摒之。大丈夫欲立功業,豈可有所好耶?”眾有愧色。

故事令人深思。那黃縱何以一次又一次“所得最小”?以愚之見,除了他認為這玩藝“亦無所用之”外,恐怕也與其為人禮義謙讓忠厚老實有關。倘若這黃縱持的是“我哪點比他差”、“他憑什麼拿的要比我的大”、“我不拿也決不讓你多拿”之哲學,他能每次拿的是最小的嗎?

回過頭來看,作為分沉香主持人的嶽飛,有沒有責任?回答是肯定的。因為他知道黃縱得最小是不公道的,僅僅是同情、感慨一番,而在實際行動上不那麼旗幟鮮明秉公持正。倘若嶽飛大聲說:“你們看,黃縱這次分得最小,是不公道的,為表彰他這種謙讓精神,現在獎給他一塊大的!”那又另是一番光景吧。

“嶽飛分沉香”這碼事在生活中並不鮮見。晉級、調資、評職稱、分房、出國,無不是“會鬧的孩子多得糖”,“不鬧的(或笨鬧的)孩子幹瞪眼”。誰鬧得凶,誰爭得厲害,誰就會稱心如意。某單位有這麼一個青年幹部,依照幾位頭頭的“動員”,把分到的住房讓給最困難的同誌,打這起,每次分房,頭頭們都是來“動員”他“讓”,連讓三回,至今他住的還是簡房陋屋,而那些“會鬧的”、“善鑽的”個個都相繼住進了高樓大廈。“老實人吃虧”就吃虧在“老實”上。而同行同事尤其是領導者卻當起“嶽飛”來,雖覺不均“不平”,但也隻是同情一番感慨一番罷了,端的不堅持正義與公道——一切要安定團結,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會鬧的”多給“糖”了事,“不鬧的”幹脆不給“糖”。

我們這個時代,有著許許多多的忠厚老實的“黃縱”,可又有著許許多多“會鬧”、“會鑽”多吃多占的“精”人“巧”者。“黃縱”們總是吃虧,“精巧的”、“會鬧的”又總是在吃香,這實在是令人遺憾的事。我們的社會成員尤其是做“嶽飛”的,理應出於公心,持正義,秉公道,決不能讓老實忠厚的“黃縱”們一次次地吃虧而給那些“會鬧的”、“會鑽的”、“精巧的”一次次地占便宜。這是社會的呼喚,時代的呼喚。

《法製日報》,1991.8.10

話說“擺譜兒”

古往今來,中國的“人上人”出門都是要擺足“譜兒”的。至尊至聖的皇帝老兒巡幸,文武百官、禦林侍衛、三宮六院皆出動,可謂旌旗映掩,浩浩蕩蕩;欽差王公、刺史道台出門視察,無不前呼後擁,鳴鑼開道。小民百姓麵對這龍顏官威,隻有戰戰兢兢,汗不敢出。唐代那位苦吟詩人賈島放浪形骸,不知好歹地在大路上搖晃吟詩,撞上了做大官的韓愈的儀仗隊,若韓愈不是個大詩人,恐怕這個賈島早被打得皮開肉綻了。

“人上人”出門“擺譜兒”,這是天經地義的了,倘若“不擺譜”,那倒有點出奇了。舊書上常說的皇帝或欽差、道台之類的高官微服出訪,往往要受貪官汙吏的氣,蓋因你不擺其“譜”,他就不認你的賬。宋代文學家吳曾《能改齋漫錄》載,沂國公王曾年輕時中了狀元,返還故鄉青州,府帥(當地府官)聞其歸,乃命父老鄉親奏樂鳴鼓迎於近郊。王曾聞之,不悅,乃易服乘小衛(騎小毛驢)由後門而入謁拜府官。府官驚曰:“聞君,已遣人奉迎,門司未報,君何抵此?”王曾曰:“不才幸忝科第,豈敢令郡守父老奉迎,是愈重其過也(這是加重我的過失)。故變姓名,誑迎者與門司而上謁矣。”府官聞之歎曰:“君所謂真狀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