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利尿劑最好與滲透性脫水劑、腎上腺皮質激素聯合使用,脫水作用強而不良反應小,聯合用藥是目前公認的比較合理的用藥方法。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腎上腺皮質激素:當有腦疝形成危險或腦疝形成早期意識障礙進行性加重時,主張大劑量或超大劑量使用,一般作短程衝擊,急攻猛退,腦疝緩解後即停用。首劑5~8MG/次、以後每6h給1~2MG/次)維持,一般可連用3~5天。大劑量激素治療腦水腫,顱內壓增高及腦疝形成,有效率達86%。
腎上腺皮質激素通過調整血-腦屏障及降低毛細血管、細胞膜的通透性,清除自由基,減少腦脊液分泌等作用,可以有效地預防及控製腦水腫,防止及治療腦疝形成。當有腦疝形成危險或意識障礙進行性加重直至昏迷時應及時,足量地應用,有時可出現戲劇性效果。文獻報道12例使用超大劑量治療的腦疝形成患者,7例為半球大麵積梗死,1例中腦中央灰質區出血,2例小腦梗死,2例腦橋出血。其中8例為腦疝前驅期表現,4例為腦疝形成早期(小於3h)首劑給地塞米鬆5~8MG,以後每6H給1~2MG,連用1~5天,腦疝緩解9例,有效率75%,3例無效,死於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
減少腦脊液量
乙酰唑胺(醋氮酰胺)、速尿及利尿酸鈉等能使CSF生成減少40%~70。三氨蝶啶、地高辛等也有減少CSF生成的作用。
腦室外引流術:腦室外引流通過引流CSF,達到減低顱內壓的目的,尤適用於阻塞性腦積水。一般采用側腦室前角穿刺引流術。
方法:病人仰臥,於發際後及中線旁各2~3cm處錐顱,用腰穿針或導針帶引流管沿雙耳聯線方向、平行於矢狀麵進針6~8cm,達側腦室前角,放液40~60ml1至CSF壓力在10~15cm,放液後可行連續引流。
陳犧光治療枕大孔疝,使用有槽手錐錐顱在眉間,指向枕外粗隆上方進行腦穿弓疏5例,完全存活2例,1例延長9天,1例呼吸恢複後1汍死亡,1例無效。注意:①放液避免過多,過快,以免出現腦室塌陷,幕上壓力驟減造成小腦幕上疝。②有三、四腦室或導水管阻塞未緩解者應作連續引流,引流管高度應調整在15cm左右。
腰穿放液:腦疝形成,手術或腦室穿刺有困難,可以行緊急腰穿,穿刺時斜麵朝向側方,不要朝向頭或尾端,應測初壓及末壓,放液宜緩慢,一般以20~30速度放液以防誘發或加重腦疝。
減少腦血流量
過度換氣:用每小時有規律的給予短時間的機械控製性過度換氣,持續數天至數周。
高壓氧治療:一般以15個左右的大氣壓為宜,動脈氧分壓升至10000mm,顱內壓下降30左右。高壓氧治療使血氧含量增高,改善缺氧引起的血管擴張及血管通透性增高從而達到控製水腫,降低顱內壓作用。
亞低溫療法:體溫每降低1℃,顱內壓降低5~6%。亞低溫療法可使腦組織代謝率降低50%,明顯減少腦組織的耗氧量,降低腦血流量及血壓,而使顱內壓下降。
手術減壓、緩解腦疝
大麵積梗死引起的“腫塊效應”導致的腦疝形成,應用藥物治療難以奏效,可采用顱骨開窗減壓術,使腦組織膨出、降低顱內壓力,緩解腦疝對腦幹的壓迫,可同時切除壞死腦組織進行徹底減壓。
(四)腦疝緩解後的處理
應維持足夠療程的脫水劑治療,如腦梗死的大麵積水腫,脫水劑應維持2~4周,減量應逐漸進行。
積極病因治療如腦疝緩解後未解除病因者,應積極去除病因。
顱內壓監測腦疝緩解後應有顱內壓監測,以便觀察顱內壓波動情況,防止形成新的腦疝。常用的有腦室內測壓,應用腦室引流管即可完成,簡便易行而且實用。也有用腰穿加引流管測壓,但應注意避免腦脊液滲漏。
並發症的治療腦疝緩解後應注意預防及治療感染等並發症,控製癲癇發作等。
腦保護治療腦疝往往為顱內較大的占位病變或廣泛的腦水腫所致,腦疝形成時部分腦組織、神經及血管受壓,腦疝緩解後,局部可能出現再灌注損傷,產生大量的自由基及興奮性氨基酸,造成局部腦組織細胞壞死及凋亡,及時有效的腦保護治療對改善預後,縮小病損範圍十分重要。常用的腦保護劑有AIP、胞二磷膽堿、納洛酮、硫酸鎂、腦活素、腦組織液、尼莫地平、鹽酸氟桂嗪(西比靈)等(詳見第二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