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腦疝臨床分期
指腦疝即將形成前的階段。主要表現為受壓腦組織、腦神經的刺激性症狀,如海馬溝回疝動眼神經刺激所致的一側瞳孔縮小;中心性天幕疝間腦受損產生的去皮層強直發作,尿便失禁;枕大孔疝前的去大腦強直發作;以及頭痛、嘔吐、煩躁、意識障礙、心率加快、血壓上升、體溫升高等。
形成期(中期,代償期)此期腦疝已經形成,部分腦組織及腦神經、血管受到持續的壓迫而發生缺血性損害,表現為全身性強直發作,一側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呼吸節律變化:過度換氣——潮式呼吸——畢奧氏呼吸等,血壓進一步升高,意識障礙加重至中深度昏迷,出現雙側病理征,後顱窩病變表現為頸項強直等。此期自身調節機製還在發揮代償作用,如能及時解除病因,使疝入組織及時複位,腦疝仍可緩解。
衰竭期(晚期)腦疝終期,深度昏迷,生命體征波動,血壓下降,共濟失調式呼吸,雙瞳孔散大固定,尿便失禁,四胺肌張力喪失,各種反射消失,最終導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呼吸停止,繼之心跳停止死亡。
腦疝分為近距性腦疝和遠距性腦疝。遠距性腦疝由於水腫或出血占位明顯,逐漸壓迫移位至天幕或枕大孔,所以治療效果不好,預後差。而近距性腦疝則較易緩解。
腦疝為內科急症,預防非常重要,積極地脫水降顱壓治療可以防止腦疝形成。腦疝的治療主要在前驅期及形成早期,形成期前的2~3個小時內積極搶救,腦疝可以緩解,如腦組織受壓過久而發生缺血損害及繼發出血,則搶救成功希望甚為渺茫。故腦疝的治療一是預防,二是力爭在前驅期及腦疝形成的早期使腦疝緩解。
三、腦疝的治療
(一)病因治療
病因治療是預防及緩解腦疝最關鍵的步驟。腦腫瘤的手術切除;膿腫、血腫的手術清除;腦動脈主幹梗死及靜脈竇非炎性血栓的超早期溶栓;彌漫性腦水腫的額、頂、顳大骨瓣開窗減壓術等。大麵積梗死所致的水腫在腦疝形成前即行開窗減壓及壞死腦組織吸除可有效地防止腦疝形成。
(二)一般治療
顱內壓增高者應臥床休息,密切觀察神誌、瞳孔、血壓、脈搏、呼吸及體溫變化。
頭高位15°~30°有利於靜脈回流,減少充血。
限製輸液量及補鹽量每天補液1800~2000ml,或前一日尿量加500ml,保持輕度的脫水狀態。每日氯化鈉不超過3g,氯化鉀不少於3g。
昏迷,痰阻者及時氣管切開,以保證通氣,同時注意濕化及應用抗生素。
避免受涼、激動、咳嗽,保持大便通暢。
對症治療如止痛及鎮靜劑的應用。
顱內壓監測,可監測腦室、腦組織、硬膜下及硬膜外壓力。目前國內常用的有腦室內及硬膜外壓力監測。也可行腰穿測壓,因有誘發腦疝危險故應慎重。
巴比妥療法給予大劑量苯巴比妥或異戊巴比妥使病人進入麻醉狀態,維持3~4天或更長時間,有利於降低腦代謝,縮小腦體積,降低顱內壓,並可保護腦組織免受缺氧性損害。
(三)降顱壓
縮減腦體積除外科清除及引流外,內科主要通過使用脫水劑、利尿劑來減少腦組織內的水分,即減輕腦水腫,控製顱內壓。
甘露醇:是目前最常用的脫水劑,方便、效果可靠,用藥10~20min起效,30min達高峰,可使顱內壓力降低50~90%,讓後回升,4~8H後顱內壓恢複至用藥前水平。
用法:20%甘露醇,1~2g靜脈快速滴入,直至腦疝緩解或劑量已達1500ml陳犧光報道通過頸動脈注射20%甘露醇,每次100~250ML,3例天幕疝,2例緩解,認為靜脈脫水效果差,主張頸動脈內應用脫水劑。
山梨醇:2%山梨醇,250~500ml靜滴,方法基本同甘露醇。
甘油:也可選用,但其降顱壓效果不如甘露醇。
用法:靜滴10%甘油果糖鹽水,一般成人5000H,3~4h內滴完,每日2次,連用5~6日。
濃縮血漿白蛋白為膠體脫水劑。作用緩慢而持久。
用法:10~20g+生理鹽水100~200ML靜滴,每日1~2次。
利尿劑:選用速效利尿劑速尿或利尿酸鈉100~200mg/次;或1~2!mg次加5%葡萄糖或生理鹽水50~100ML中靜脈注射或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