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流行病學及危險因素(二)(1 / 1)

二、患病率

腦卒中平均患病率為500~600/(10萬人口每年)。按50億人口計算,全世界應有2500萬~3000萬。我國六城市調查結果腦卒中患病率為620/(10萬人口每年),1984年22省(區)調查為429/(10萬人口每年)。近年來的流行病學調查腦卒中患病率農村272/(10萬人口每年),城市為620/(10萬人口每年)。全國的患病人數大約500萬~600萬。

患病率與發病率具有相同的特點:男多於女;城市多於鄉村;高齡、腦力勞動者、黑人及亞洲人、季節變化時發病率高。

三、死亡率

腦卒中平均死亡率為100/(10萬人口每年)。1975年世界衛生組織的27個成員國調查結果,標化死亡率為日本229/(10萬人口每年),保加利亞208/(10萬人口每年)、美國、加拿大、波蘭、瑞典、丹麥在80/(10萬人口每年)以下。1974~1979年我國13個城市調查最高為南京178~241/(10萬人口每年)。最低為桂林、廣州、沈陽、湛江63~76/(10萬人口每年)。1984年22省(區)調查為142/(10萬人口每年)。致死占城市總死亡人數的20.98%,農村的15.57%。1986年日本的死亡率已降至106.9%/(10萬人口每年)。腦卒中的直接死亡率腦出血為38~43%,腦栓塞為30%,腦血栓為15~28%,死亡率高與高齡、地理環境、生活條件差、高發病人群有關。

四、複發率

約1/4~3/4的血栓性腦梗死患者在1~5年內複發,據統計1年內複發47.3%,5年內80%。一組362例腦梗死,隨訪5年以上,結果30%複發,其中一年內複發者30%,1~3年複發者25%,3~5年為60%,5年以上29%。腦栓塞為20%~30%,蛛網膜下腔出血複發率為18%~38%,腦出血為5%~20%。

複發是致殘的重要因素,促使複發的因素與發病因素大致相同,但複發後由於難以建立有效的側支循環加上梗死麵積逐漸累積,複發次數越多,後遺症狀就越重,往往多次複發後造成嚴重的語言、運動和(或)智能損害,患者形同廢人,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出現各種並發症,造成人、財浪費,防止複發是降低致殘率的一個重要手段。

五、致殘率

60~80%的腦血管疾病會留下不同程度的殘疾,包括語言、智能及運動功能障礙等,生活質量下降。15%為重度殘疾,生活依賴,不能自理。肢體運動功能恢複良好者也有60%的患者生活質量下降。致殘程度與病變性質、部位、範圍有直接關係,反複發作者更容易致殘。與腦出血相比,腦梗死具有“三高一低”的特點即高發病率、高致殘率、高複發率、低死亡率。其致殘率和程度均超過腦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