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練就撥動終始之弦的妙手(1 / 3)

——開頭與結尾

導語

一個絕妙的比喻,一組氣勢恢弘的排比,一個引人深思的設問,或者是一段精彩文字的引用,一段簡潔有力的說理,一個饒有趣味的小故事,又或者是開門見山地直奔主題表明觀點,甚或隻是如道家常般的娓娓道來……是的,隻要選擇得當,這些都可以成為你文章美麗的“鳳頭”,一下就叩動讀者的心弦,讓他對你的文章充滿期待,欲“罷”不能!而如何結尾,不單單是同學們為之撓頭,從古至今,但凡提筆寫作者,也大都為其“嘔心瀝血”,由此也留下了一些較為精辟的論斷。如明代詩人謝榛就曾把結尾比喻為“當如撞鍾,清音有餘”。就是說,表麵上話雖然說完了,但還為讀者留有思考回味的空間。除此之外,好的結尾有時應像豹的尾巴一樣敏捷有力;有時則如一位傾國傾城的美人,回眸一笑百媚生;有時又如同平地一聲驚雷、當頭棒喝,或是雨天過後燦爛的藍天,令人瞬間豁然。總之,針對不同的內容和表達方式,應選擇相應的結尾。

首尾照應法:呼應文章的開頭,首尾圓合,使結構嚴謹完整。

畫龍點睛法:用極為簡練的語言,在文末點明文章的主旨,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卒章顯誌”。

抒情結尾法:直抒胸臆,用極具感染力或飽含哲理的語言將文章中所持觀點或自己內心的感受,表達出來。

出乎意料法:通常用在記敘文中,設計一個出人意料的結尾,讓讀者拍案叫絕。

情節結尾法:或是前文情節、場麵的再現,或是人物特定形象的定格,或是典型場麵的設置,這類型的結尾,往往有助深化主題、突出中心。

總攬全局法:在文章的末尾,總結全文內容,給予讀者一個整體的印象。

第一句話決定全篇

馬爾克斯:“多年之後,麵對槍決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門多薩:一般來說,你非常重視一本書的第一句話。你對我說過,第一句話常常比全書其餘部分還要難寫,費時間。這是什麼原因?

馬爾克斯:因為第一句話很可能是成書各種因素的試驗場所,它決定著全書的風格、結構,甚至篇幅。(選自《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訪談錄》)

曹文軒:這個句子是加西亞·馬爾克斯精心設計的。確定首句,也就是確定敘述口吻。我們從這個句子裏直接體味到的便是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大家風度。這一具有大書特書氣概的句子,注定了整部作品從此進入一種滔滔不絕的敘述。《百年孤獨》的首句,確實是切入時間的一個經典,一個成功的處理時空的具有曆史感的句子。預敘還帶來其他一些好處,比如對讀者的吸引。當我們在閱讀這個句子的時候,我們會自然而然地追問:奧雷良諾·布恩地亞為什麼會在日後麵對行刑隊?我們會情不自禁地穿越故事的鏈條而到達那個預敘了但並不清楚原因的存在。(選自曹文軒《無望的馬貢多》)

“遺腹子”的故事如何才能耐人尋味?

曾經作一篇題名“遺腹子”的小說,敘述一對夫婦隻生女孩不生男孩,在絕望而納妾之後,大太太居然生了一個男孩;但不久那個男孩就病死了,於是丈夫傷心得很,一晚上喝醉了酒,跌在河裏淹死了;大太太發了神經病,隻說自己肚皮裏又懷了孕,然而遺腹子總是不見產生。到這裏,故事已經完畢,結句說:“這時候,頗有些人來為大小姐二小姐說親了。”這句話有點冷峻,見得後一代又將踏上前一代的道路,生男育女,盼男嫌女,重演那一套把戲,這樣傳遞下去,真不知何年何代才休歇呢。以上是我所寫的比較滿意的小說結尾,現在附帶提起,作為帶有“餘味”、“餘音”的例子。(選自夏丏尊、葉聖陶《文章講話》)

葉聖陶:略知文章甘苦的人一定有這麼一種經驗:找到適當的結尾好像行路的人遇到了一處適合的休息場所,在這裏他可以安心歇腳,舒舒服服地停止他的進程。若是找不到適當的結尾而勉強作結,就像行路的人歇腳在日曬風吹的路旁,總覺得不是個妥當的地方。至於這所謂“找”,當然要在計劃全篇的時候做,結尾和開頭和中部都得在動筆之前有了成竹。如果待臨時再找,也不免有盲人騎瞎馬的危險。結尾是文章完了的地方,但結尾最忌的卻是真個完了。要文字雖完了而意義還沒有盡,使讀者好像嚼橄欖,已經咽了下去而嘴裏還有餘味,又好像聽音樂,已經到了末拍而耳朵裏還有餘音,那才是好的結尾。

怎樣妙用“首尾呼應”?

朱自清《溫州蹤跡》裏的《綠》,開頭說:“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時候,我驚詫於梅雨潭的綠了。”結尾說:“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時候,我不禁驚詫於梅雨潭的綠了。”結尾比開頭隻多出“不禁”兩字。又如林嗣環的《秋聲詩自序》中的《口技》一文,開頭是:“京中有善口技者,會賓客大宴,於廳事之東北角,設八隻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結尾是:“撤屏視之,一人、—桌、—椅、一扇、一撫尺而已。”這種首尾呼應的寫法有力地渲染了口技表演者的神乎其技。(選自老舍、謝冰心等著《語文學習導引之二:閱讀與寫作》)

徐仲華:文章的結尾,是全文的收束,它的重要性不亞於開頭。有人曾拿吃花生米來打比方。吃花生米吃到末一粒,如果是一粒發黴的,那嘴裏要不舒服好半天。要是吃到別一粒好的呢,可以餘香滿口、餘味無窮。文章的結尾最好能讓讀者覺得餘香滿口、餘味無窮,千萬不要是一粒發了黴的花生米!文章結尾處有時重複開頭的字句,這種方法用得好,可以加深讀者印象。

編者按:二十年後,多麼漫長的歲月,你和朋友的生活也許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試想,當你們再次相遇之時,會有怎樣出人意料的故事?

紐約的一條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著。一陣冷颼颼的風向他迎麵吹來。已近夜間十點,街上的行人寥寥無幾了。

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昏暗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男子。他的嘴裏叼著一支沒有點燃的雪茄煙。警察放慢了腳步,認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向那個男子走了過去。

“這兒沒有出什麼事,警官先生。”看見警察向自己走來,那個男子很快地說,“我隻是在這兒等一位朋友罷了。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個約會。你聽了覺得稀奇,是嗎?好吧,如果有興致聽的話,我來給你講講。大約二十年前,這兒,這個店鋪現在所占的地方,原來是一家餐館……”

“那餐館五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說。

男子劃了根火柴,點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著火柴的亮光,警察發現這個男子臉色蒼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

“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繼續說,“我和吉米·維爾斯在這兒的餐館共進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們倆都是在紐約這個城市裏長大的。從孩提時候起,我們就親密無間、情同手足。當時,我正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動身到西部去謀生。那天夜晚臨分手的時候,我們倆約定:二十年後的同一日期、同一時間,我們倆將來到這裏再次相會。”

“這聽起來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說,“你們分手以後,你就沒有收到過你那位朋友的信嗎?”

“哦,收到過他的信。有一段時間我們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說,“可是一兩年之後,我們就失去了聯係。你知道,西部是個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總是不斷地東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隻要還活著,就一定會來這兒和我相會的。他是我最信得過的朋友啦。”

說完,男子從口袋裏掏出一塊小巧玲瓏的金表。表上的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九點五十七分了。”他說,“我們上一次是十點整在這兒的餐館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錯吧?”警察問道。

“當然嘍!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趕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實在不容易啊!這些年來,我一直不得不東奔西跑……”

又是一陣冷颼颼的風穿街而過。接著,一片沉寂。他們倆誰也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警察準備離開這裏。

“我得走了,”他對那個男子說,“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會到來。假如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

“不會的。我起碼要再等他半個小時。如果吉米他還活在人間,他到時候一定會來到這兒的。就說這些吧,再見,警官先生。”

“再見,先生。”警察一邊說著,一邊沿街走去,街上已經沒有行人了,空蕩蕩的。

男子又在這店鋪的門前等了大約二十分鍾的光景,這時候,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徑直走來。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領向上翻著,蓋住了耳朵。

“你是鮑勃嗎?”來人問道。

“你是吉米·維爾斯?”站在門口的男子大聲地說,顯然,他很激動。

來人握住了男子的雙手。“不錯,你是鮑勃。我早就確信我會在這兒見到你的。嘖,嘖,嘖!二十年是個不短的時間啊!你看,鮑勃!原來的那個飯館已經不在啦!要是它沒有被拆除,我們再一塊兒在這裏麵共進晚餐該多好啊!鮑勃,你在西部的情況怎麼樣?”

“噢,我已經設法獲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你的變化不小啊,吉米。我原來根本沒有想到你會長這麼高的個子。”

“哦,你走了以後,我是長高了一點兒。”

“吉米,你在紐約混得不錯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個部門裏上班,坐辦公室。來,鮑勃,咱們去轉轉,找個地方好好敘敘往事。”

這條街的街角處有一家大商店。盡管時間已經不早了,商店裏的燈還在亮著。來到亮處以後,這兩個人都不約而同地轉過身來看了看對方的臉。

突然間,那個從西部來的男子停住了腳步。

“你不是吉米·維爾斯。”他說,“二十年的時間雖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個人變得麵目全非。”從他說話的聲調中可以聽出,他在懷疑對方。

“然而,二十年的時間卻有可能使一個好人變成壞人。”高個子說,“你被捕了,鮑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會到這個城市來,於是他們通知我們說,他們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們還沒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給你看一張條子,是你的朋友寫給你的。”

鮑勃接過便條。讀著讀著,他微微地顫抖起來。便條上寫著:

“鮑勃:剛才我準時趕到了我們的約會地點。當你劃著火柴點煙時,我發現你正是那個芝加哥警方所通緝的人。不知怎麼的,我不忍自己親自逮捕你,隻得找了個便衣警察來做這件事。吉米”。

【技巧啟示】:渲染氣氛的開篇+情節逆轉的結尾

【非技巧啟示】:習慣逆向思維才能下筆有神

編者按:生活中有許多小事往往引發我們的思考,我們也常常有這樣那樣的體悟,你是否曾經想要抓住這一瞬間的感受,行之文字,卻又不知從何說起呢?

因為長久沒有小孩子,曾有人說,這是我做人不好的報應,要絕種的。房東太太討厭我的時候,就不準她的孩子們到我這裏玩,叫做“給他冷清冷清,冷清得他要死”。但是,現在卻有了一個孩子,雖然能不能養大也很難說,然而目下總算已經頗能說些話,發表他自己的意見了。不過不會說還好,一會說,就使我覺得他仿佛也是我的敵人。

他有時對於我很不滿,有一回,當麵對我說:“我做起爸爸來,還要好……”甚而至於頗近於“反動”,曾經給我一個嚴厲的批評道:“這種爸爸,什麼爸爸!?”

我不相信他的話。做兒子時,以將來的好父親自命,待到自己有了兒子的時候,先前的宣言早已忘得一幹二淨了。況且我自以為也不算怎麼壞的父親,雖然有時也要罵,甚至於打,其實是愛他的。所以他健康,活潑,頑皮,毫沒有被壓迫得瘟頭瘟腦。如果真的是一個“什麼爸爸”,他還敢當麵發這樣反動的宣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