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進屋子時綢布商吃了一驚。他站起來向我鞠躬,我隻略為看他一下,便走過去在我的律師示意的地方坐下,因為那是他的家。片刻後綢布商說他都不再認識我了,開始講一些恭維的話。我說我相信他最初沒有認出我來,不然他就不會那樣對待我了。

他說他為發生的事感到很抱歉,正是為了表明他願意盡可能地作出補償他便安排了這次見麵;他希望我別把事情弄得太嚴重,那不僅會讓他遭受巨大損失,而且會把他店裏的生意給毀了——在那種情況下我也許可以得到滿足,給他造成10倍的傷害,可我什麼也得不到;不過他願意盡自己最大努力公平地對待我,而不用讓我們雙方陷入訴訟的麻煩之中或支付其費用。

我說我很高興聽見他說話遠比先前更像個有理智的男人;又說在多數冒犯侮辱他人的事件中如果人們能承認錯誤,此種行為的確被看作是足夠的補償,可是這件事做得太過分了,不能夠就此算啦;我也不是要報複,也不想毀掉他或任何人,而是我所有的朋友至今一致不讓我對自己的名聲不問不管,不要補償就想把此事調解了;被當作賊抓起來對於人的尊嚴是個嚴重的傷害,讓人無法忍受;凡是認識我的人都不允許讓我的名聲受到那種對待,但由於我是個寡婦,對自己的事漠不關心,也許被看作是個那種不管自己名聲的可憐人;而後來他又那樣對我特別不好——這時我像前麵一樣把整個情況重述了一遍,說太讓人惱火了,我簡直沒有耐心再講下去。

這一切他都承認,真是變得相當謙卑。他提出補償我100英鎊並支付所有訴訟費,還說將送我一套很好的衣服。我則提出要300英鎊,並要求把此事的詳細情況在一般報紙上刊登出來。

這個條件他是決不會同意的。然而最後在我律師很好的調解下他答應支付150英鎊,另外送我一套黑色的絲綢服;事實上也是在我律師要求下我答應了,並由綢布商支付我律師的費用,還招待了我們一頓不錯的晚餐。

我去拿錢時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儀表威嚴的老女人,並帶了女管家和一個衣著講究的紳士——我們假稱他在向我求婚,不過我叫他表哥,律師隻是私下對他們暗示這位紳士在向寡婦求婚。

綢布商確實待我們很好,十分樂意地付了錢,這樣他一共花了200英鎊或更多。一切都談好之後我們最後一次見了麵,這時把那個店員的事提出來。綢布商極力為他求請,告訴我這個店員曾經有一家自己的店鋪,生意不錯,現在有一個老婆和幾個孩子,非常貧窮,又說他沒有什麼可以用來賠償的,隻能跪著向我乞求原諒。既然從這個粗魯無禮的家夥身上啥也弄不到,我對他也就毫無怨恨可言,他的謙卑對於我也不值一文,所以我想還不如顯得慷慨大方一些,什麼也不要他的。因此我對他說我並不希望把任何人搞垮,並在這個可憐人的懇求下原諒了他,說尋求報複有失我的身份。

我們吃晚飯時綢布商把那個不幸的家夥帶進來承認錯誤,他那樣做的時候十分謙卑,正如他侮辱人時極其高傲無禮一樣。他是一個十足的卑鄙家夥,處境好時專橫傲慢,冷酷無情,處境糟時卑躬屈膝,沮喪不堪。但我讓他別那麼擔憂,告訴他我原諒他,說他可以走了,好象盡管我原諒了他可也不想看見他,。

假如我明白該洗手不幹了的話,我此時的經濟狀況真是不錯的,女管家常說我是英國幹這一行最有錢的人。我也那麼認為,當時自己有700英鎊現金,此外還有衣物、戒子、一些餐具和兩隻金表,全都是偷來的——除了上麵提到的事外我還幹了無數的勾當。啊!假如我甚至現在能夠通情達理地悔改,我便仍然有機會回想一下自己愚蠢的行為並作些補償,但是我因給社會造成損害要作出補償的事被拋在了後麵,我不由自主地又到外麵去——正如我現在所說的——這種欲望像我真正處於極度貧窮的境地不得不出去尋找生計時一樣強烈。

與綢布商之間的事情調解好後不久,我出門穿了一身從未穿過的截然不同的衣服。我把自己打扮得像個女乞丐,衣服再粗劣可鄙不過了。我四處遊蕩,走到每扇門窗旁就往裏麵探望,處於那樣的境況我確實很不自在,正如我把自己打扮成其它樣子很不自在一般。我天生憎惡肮髒和破爛的東西,從小到大都愛整潔幹淨,否則不管怎樣我都難以忍受,所以現在這身裝束最讓我感到不安。我立即對自己說這樣做不行,這身衣服讓每個人都會產生顧慮和擔憂,我覺得人人看見我時都好象他們害怕我會靠近他們,唯恐我從他們身上偷走什麼;或者他們害怕靠近我,唯恐從我身上沾染到什麼。第一次我出去時整晚都在遊蕩,毫無收獲,拖著一身打濕的衣服回家,精疲力竭。不過我第二晚再次出去,冒了一個小小的風險,差點讓我付出高昂的代價。當時我站在一家酒店門口附近,這時一位紳士騎馬來到門口並下了馬,他想進酒店,叫一個酒保出來把馬牽住。他在酒店裏呆了很長時間,這時酒保聽見店主叫他,心想主人會生氣的。他看見我在旁邊,對我叫道:“喂,女人,把這匹馬牽一會兒,我要進去。那個先生出來時會給你點什麼的。”“行。”我說,接過馬,然後不慌不忙地把馬牽走了,一直把它牽到女管家那裏。

對於懂得馬的人這可是一個不小的收獲,但對於一個可憐的小偷而言,這便是他偷到的最不知如何處理的東西。我回到家裏時女管家大吃一驚,我們兩人都不知道怎樣處理那家夥。把它送到某個馬廄去絕對不行,報上肯定要刊登出公告,馬的模樣會被描述出來,那樣我們就不敢去取它了。

我們為這個不幸的冒險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把馬送到一家客棧,並讓一個雜務工送一張字條到那家酒店去,就說那位紳士在某個時間丟失的馬被留在了某家客棧,可以去那兒領取;那個接過馬的女人牽著它在街上走了一會兒後找不回去了,就把它留在了那兒。我們本來可以等到馬的主人登出公告並給予報償,但我們不想冒險去領它。

所以這既是一次盜竊又不是盜竊,因為從中既沒損失什麼又沒得到什麼,再說我也很反感穿著一身乞丐衣服出去。那樣做一點效果都沒有,另外我還覺得不吉祥,十分險惡。

我在穿著這身打扮期間遇到一幫人,在我交往過的人中從來沒有像他們那樣糟糕的,我對他們的行當有了一點了解。他們是些鑄造假幣的人,向我提出很好的發財路子,不過他們要我擔當的角色最為危險。我正是指他們所謂的加工模具,而假如我被捉住則必死無疑,並且是在火刑柱上——瞧,也就是在火刑柱上被燒死。正因為如此,盡管我看起來像個乞丐,但他們卻保證隻要我願意幹就能得到大量金銀。不錯,假如我真是一個乞丐或者像當初那樣絕望,我也許就同意了,因為對於生活無著的人而言死有什麼關係呢?可我目前並非處於那種狀況,至少我還用不著去冒那些可怕的風險。另外,我一想到在火刑柱上被燒死就恐懼得要死,好象血液都涼了,變得憂鬱萬分,以致想到此事必然就會不寒而栗。

這也使得我不再打扮成乞丐了,因為盡管我不喜歡那個提議,但我卻沒有告訴他們,而顯得對它欣賞的樣子,答應再見麵。可我不敢再見他們了——如果見了他們又沒同意,卻給予了拒絕,盡管我極力保證會在世上保守秘密,他們也會殺了我,以免他們的事出差錯,從而如他們所說使自己放心。至於是怎樣的放心,那些為了防止危險可以去殺人的家夥心中是明白的、最能作出判斷。

這件事和偷馬的事都根本不是我預期的行當,對此我決定不再說什麼——這樣做並不困難。我的本行似乎在另一方麵,雖然它也危險重重,但卻對我更適合,即使遇到意外我也會有更多辦法和機會逃跑。

那段時間還有人幾次要我加入到一幫撬竊者當中,不過我也沒心思去作那樣的冒險,正如我不想鑄造假幣一樣。我曾提出與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一起幹,他們要做的是使用計謀鑽到一座座房子裏去。我本來很願意去冒險,可他們已經有了3個人,又不想分開,我又不想有太多的人一起行動。所以我沒有答應他們,結果他們為自己隨後的行動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不過後來我遇見一個女人,她常告訴我自己在海濱冒險怎樣成功,我便答應和她一起幹,並且幹得相當不錯。一天我們來到聖凱瑟林的一些荷蘭人當中,假裝要買暗中運上岸來的物品。我到一座房子裏去了兩三次,我們看見大量的違禁物,我的同夥有一次弄走3塊荷蘭黑絲綢,賣了不少錢,我也分得一些。可是我自己去了那麼多次卻沒找到機會下手,便放棄了,因為那些人看見我一次又一次地進去產生了懷疑。

這使我受到一點打擊,我決心要采取什麼行動,因我不習慣經常兩手空空回去。所以第二天我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下,漫步來到城市的另一端。我走過“斯特蘭德交易所”,但無意在那兒做什麼,這時我突然看見此處劇烈地喧鬧起來。所有的人——店主和其他人——都站起來極力張望,原來竟然是某個女要人將來到交易所,人們說是女王。我緊靠在一家商店旁邊,背對著櫃台,好象要讓人群過去。這時我的眼睛盯住一包織品,店主正把它拿給站在我旁邊的一些女士看,可她和一個女店員卻非常專注地望著誰要來了,看他們會進哪家店裏;我則趁機將一紙包織品塞入衣袋內,隨即離開。因此這個女帽銷售商為自己渴望見到女王的行為付出了足夠的代價。

我離開店子,似乎被人群推擠著向前,將自己混雜在他們當中,從交易所的另一扇門出去,就這樣在他們發現織品丟失前我已走了。我不願被跟蹤,便叫了一輛馬車,上去把自己關在裏麵。我剛一關上車門就看見女帽商的店員和另外約五六人跑到街上大喊,仿佛受了驚嚇一般。他們並沒有喊“站住,小偷!”因並沒有人逃跑,不過我聽見有人喊了兩三次“有人偷東西”和“是織品”,看見那個女人苦惱地絞著雙手,睜大眼睛不斷來回望著,像個被嚇壞的人那樣。拉我的馬車夫正爬上駕駛席,但此刻還沒有坐好,馬還沒有動,所以我相當不安。我取出那包織品放好,隨時準備把它擱到先前已打開的、就在車夫後麵的門簾處。可讓我十分滿意的是不到半分鍾馬車便移動了,就是說車夫剛一上去叫馬走車就移動了。他駕著馬車駛去,我則弄走了偷到的東西,它價值近20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