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開始和我談話,說他會給予我任何合理的滿足,希望我告訴他自己有什麼期望。我說我不應該自己作主,讓法律為我作出判決;由於我將被帶到一個地方法官那裏,我應該讓他去那兒聽聽我要說什麼。他說現在沒必要去那裏了,我想去哪裏都行,並對警察說可以把我放走,因為我被釋放了。警察平靜地對他說:“先生,你剛才問是否我知道自己是警察還是法官,讓我履行職責,把這位女士當作囚犯交給我看守。瞧,先生,我發現你並不明白我的職責是什麼,確實把我當成了一個法官,可我得告訴你我沒那個權力。囚犯交給我時我可以看守,但隻有法律和法官才能釋放囚犯,因此你讓我放她是不對的,先生。我現在得把她帶到法官那裏去,不管你認為好還是不好。”綢布商最初在警察麵前趾高氣揚,可警察碰巧並非是個雇用的官員,而是一個富裕善良的人(我認為他也是個穀物零售商),一個有見識的男人,所以他忠於職責,沒有去法官那裏前決不釋放我——我也堅持要這樣做。綢布商看到這種情況,對警察說:“哼,隨便你把她帶到哪裏去,我與她沒啥可說的啦。”“可是,先生,”警察說,“我希望你跟我們一起走,因為是你把她交給我看守的。”“不,我不去,”綢布商說,“我告訴你我與她沒啥可說的啦。”“不過請一起走吧,先生。”警察說。“我是為你著想才要求你去的,法官沒有你什麼也做不了。”“求你了,老兄,”綢布商說,“忙你自己的事去吧,我告訴你我與這位女士沒啥可說的啦。我以國王的名義請你放了她。”“先生,”警察說,“我發現你並不知道警察是幹啥的。請你別逼我對你粗暴。”“我想用不著,你已經夠粗暴的了。”綢布商說。“沒有,先生,”警察說,“我並不粗暴。是你擾亂了治安,把一個行為合法的誠實女士從街上帶來,關在你的店裏,受到你那些店員們的虐待。現在你能說我對你粗暴嗎?我想我對你算是客氣的了,沒有以國王的名義命令你跟我一起走,沒有讓我看見從你門口經過的任何男人幫助我強行把你弄走——你知道我有這個權力,不過我克製住了,再次請你跟我一起走。”唔,他怎麼也不願意,還說了警察的壞話。然而警察克製著,沒有發怒,這時我插話道:“算啦,警察先生,別管他,我會有足夠的辦法把他弄到地方法官那裏去——我才不怕呢。不過還有那個家夥,”我說,“我無辜地在街上走著時就是他把我抓住的,後來你親眼看見了他如何對我那麼凶狠。請你把他抓起來送到法官那裏去。”“好的,夫人。”警察說,接著轉向那個家夥。“走吧,年輕人,”他對那個店員說,“你得跟我們走一趟。我希望你不要淩駕於警察的權力之上,盡管你的主人那樣做了。”
這家夥像個被判有罪的賊一樣往後退縮,看看主人似乎可以得到幫助。可店主像個傻瓜竟然慫恿他用武力,在警察要抓他時他真的極力反抗,並狠狠把警察推回去,使得警察將他打倒在地,叫人幫著把他抓起來。店子裏立即擠滿了人,警察把店主、那個家夥以及他所有的店員都抓起來了。
這次衝突造成的第一個不幸後果,是那個真正的賊鑽進人群跑掉了,另外還有兩個他們扣住的人也跑了,不管他們是否真的有罪我都無話可說。
這時店主的一些鄰友過來看到事情的狀況,極力讓綢布商明白事理一些,使他開始相信是自己錯了。所以最後我們大家非常平靜走到法官那裏去,後麵還跟了大約5百人。一路上我都聽見有人問是怎麼回事,其他人則回答說有個綢布商扣住了一位女士而不是真正的小偷,後來又抓住了小偷,現在那位女士要把綢布商送到法官那裏去。這使人們覺得格外有趣,眾人越來越多,他們一邊走一邊大聲喊:“那個混蛋在哪裏?綢布商是誰?”女人尤其不少。他們看見綢布商後又叫道:“就是他,就是他。”有人不時向他拋去一大塊泥土。我們就這樣走了好一會兒,最後綢布商覺得應該讓警察叫一輛馬車坐上去,以免他被眾人傷著。剩下的路我們便坐了車:有我、警察、綢布商和他的店員。
我們來到法官麵前,他是布盧姆斯博裏的一位德高望重的紳士。警察先大概講述了一下情況,法官便讓我把要說的話講出來。他先問我的名字,我很不情願告訴他,但又沒別的辦法,所以我就說自己叫瑪麗·弗蘭德斯,是個寡婦,丈夫曾經是一隻商船的船長,在一次去美洲弗吉尼亞的航行中死了。我還講了其它他根本無法質疑的情況,說我目前與某某人住在城裏,並告訴了女管家的名字;說我正準備到美洲去,那兒有我丈夫的財產;那天我是去買些衣服準備再弄一身寡婦穿的喪服,可剛一進某個店子那個家夥——我指著綢布商的店員——就突然凶猛地向我撲來,把我嚇了一大跳;他把我帶回主人的店裏,雖然店主承認我不是那個偷東西的女人,可他仍不放我走,把我交給警察看守著。
接著我又說那個店員如何虐待我,他們如何不讓我叫去自己任何一個朋友,後來他們如何找到了真正的賊並從她身上搜到丟失的東西,以及所有上述具體細節。
之後警察講述了自己所了解的情況:他與綢布商關於把我放走的對話,最後我讓他帶走綢布商的店員時那家夥進行反抗,是店主慫恿店員那樣做的,到後來那家夥還打了他,諸如此類,正如我上麵講的那樣。
然後法官又聽綢布商和他的店員說。綢布商的確說了很多他們每天都要被小偷盜賊偷走許多東西的話,說抓錯人是很容易的,還說他查出來後是會放了我的,等等,正如上麵所講的。至於那個店員,他沒啥話可說,隻是假稱其他店員們告訴了他我就是那個盜賊。
總的說來,法官首先非常有禮貌地對我說我被釋放了,他很抱歉綢布商的店員在急切地追趕小偷時竟然如此不慎重,把一個無辜的人當成了罪犯;說假如綢布商公正一些,後來並沒有扣留我,他相信我是會原諒他們當初的那種冒犯行為的;然而他說自己無權對我作出任何補償,隻能公開譴責他們——他應該這樣做;不過他認為我會遵照法律的規定辦事,同時他也會命綢布商具結保證做好有關事宜。
但對於那個店員擾亂治安的事,法官說他會讓我滿意的,他要因此人攻擊了警察和我將其送進新門監獄。
這樣那個家夥便由於自己動武的行為被送進監獄,由店主交納保釋金,我們這才離開了。不過我還高興地看到他們兩人出去時眾人在外麵等著,並朝他們坐的馬車發出嘿嘿的叫聲,投擲石塊和泥土。這時我回到了家裏。
經過這場騷亂後我回家把情況告訴了女管家,她開始對我笑起來。“你幹嗎那麼高興?”我說。“這事不像你想象的那麼可笑。我混在那一幫討厭的無賴當中確實驚慌了好一陣子。”“可笑!”女管家說。“孩子,我笑你是個多麼幸運的家夥。唉,如果你把此事弄好了,就可以達成你有生以來最好的一筆交易。我向你保證,你除了從店員那裏得到一些補償外,還可以讓綢布商支付你500英鎊的損害賠償金。”
對於這事我比她的想法更多,尤其因為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了治安法官。我知道希克斯府——老貝利——的人大多知道我的名字,如果此案在這樣的地方公開審理,我的名字受到調查,那麼沒有任何法庭會讓一個有我這種名聲的人獲得多少損害賠償金。但是我不得不正式提出訴訟,女管家因此為我找到一個十分可信的律師辦理此事,他的工作相當不錯,聲譽也很好,所以她的話當然是對的——假如她聘請的是一個糟糕拙劣、沒有名氣的律師,我便無法從中獲得什麼好處。
我和這個律師見了麵,把上述所有詳細情況告訴他,他明確對我說自己毫不懷疑陪審團在此案子中會讓對方支付一大筆損害賠償金。因此他在掌握了充分的法律要點說明後便開始起訴,已被逮捕的綢布商交付了保釋金。幾天後綢布商和他的律師一起來找到我的律師,告訴我的律師他希望調停此事,說那一切都是不幸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發生的,說他的當事人——指我——舌頭也很厲害,惹人惱火,把他們給激怒了,甚至在他們隻是覺得我就是小偷時還嘲笑他們,諸如此類。
律師也為我盡力把事情處理好,他讓他們相信我是個有錢的寡婦,能夠讓自己受到公正對待,也有很多朋友支持我;這些朋友都讓我答應即使花1000英鎊也要全力以赴提起訴訟,因為我受到的侮辱無法忍受。
不過他們讓我的律師同意了如下條件:他保證不要對我進行煽動;如果我願意調解,他就不要阻止,寧願說服我講和而不是引起爭端,他們說這不會讓他受到任何損失。他把這些都非常坦誠地告訴了我,說假如他們賄賂他我當然就會知道的。總的說來他很坦然地對我說,如果我願意聽從他的意見,那麼他建議我與他們講和,因為他們現在極度恐慌,與我講和成了他們最大的心願;他們知道如果讓事情發展下去自己就會承擔一切訴訟費;他也認為他們將會給予我的補償遠比任何陪審團在審判中能給予的都多。我問他認為他們可以給到多少,他說對於這個還無法說清,但下次見麵時他會告訴我更多情況。
這以後又過了一些時間他們再次來了解他是否與我談過。他說已經談過了,並覺得我不像自己的某些朋友那麼反對調解,他們對我所蒙受的恥辱感到憎恨,讓我鬥爭下去;他說他們在暗中煽動我,促使我進行報複,或者如他們所說讓自己受到公正對待。所以他不知道說什麼好。他告訴他們自己會盡力說服我,但他應該能轉告我他們有何提議。可他們聲稱說自己不能有任何提議,他們會因此受到指控;他則回答說由於同樣的情況他也不能有任何建議,因為這會被當作是減少陪審團可能提出的損害賠償金的借口。但經過一些談判後,雙方同意都不應該從當時或其它任何時候的商議中占取對方的便宜,他們極力達成某種協議,可是彼此的要求相距甚遠,無法獲得什麼結果——我的代理律師要求對方支付500英鎊和有關費用,而他們卻提出給50英鎊並且不支付有關費用。所以他們沒有談成,綢布商這時提出和我本人見一麵,律師很樂意地答應了。
律師通知我穿一身好衣服去和對方見麵,要顯得氣派一些,讓綢布商看見我比他們那天抓住我時的那個樣子還要優越。因此我根據自己在法官那裏說過的話,另外穿了一身新的寡婦的喪服。我還在這種喪服許可的範圍內盡可能打扮自己,女管家又讓我佩戴上一副漂亮的珍珠項鏈,它的後麵還鉗著一隻金質小匣,那是她典當來的;我又戴了一隻相當好的金表,使我看起來真是不錯。我一直呆到確信他們到了為止,然後帶上一個女傭乘上一輛馬車趕到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