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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我大多呆在家裏,至少在有了這樣的供給期間沒再去冒險,甚至那以後又過了一個季度都沒有去做。但這時我發現手頭的錢不夠了,又不願意花掉老本,我便開始想到自己的老行當,去街上到處探望。我邁出的第一步是非常幸運的。
我有幾種樣式的衣服,先前穿得非常簡陋。此時我便穿一件普通的毛質長袍和一條藍色圍裙,戴一頂草帽,站在聖約翰街的“三杯店”門口。有幾輛運輸車和一些去巴勒特、托特裏奇以及其它城鎮的驛車,它們傍晚總是停靠在街邊,隨時準備出發,所以我也隨時準備著碰上任何東西。我的意思是:人們經常帶著大包小包的物品來到那些店子,叫所需的運輸車和驛車把他們送到鄉下,通常有女人伴隨著,她們是運輸工的老婆和女兒,時刻要把雇請他們的人的東西拿接過去。
我很湊巧站在店門口,有個先前站在那兒的女人——她是一個去巴勒特的驛車夫的老婆——注意到我,問我是否在等什麼驛車。我說是,我在等待女主人,她要到巴勒特去。她問我的女主人是誰,我對她說了隨便想到的某個夫人的名字,可好象我碰巧提到的這個人就住在巴勒特附近的哈德勒。
好一會兒我不再對她說什麼,她也不再對我說啥,但隨後便有人在不遠處叫她,她就請我在有人要到巴勒特去的車時到那座房子處去叫她,那兒好象是一家啤酒店。我很快答應,然後她走開了。
她剛一離開就來了一個女傭和一個孩子,又喘氣又出汗,要到巴勒特去的馬車。我立即回答“這兒”。“你是到巴勒特去的車的人嗎?”她問。“對,好心人。”我說。“你需要什麼?”“我需要兩個乘客的位子。”她說。“他們在哪兒呢,好心人?”我問。“這是小女孩,請讓她到車上去。”她說。“我去把女主人接來。”“抓緊點,好心人,”我說,“不然沒有位子了。”女傭胳膊下夾著一大包東西,她把孩子放到車上後我說,“你最好也把包裹放進車裏。”“不行,”她說,“我擔心別人會從孩子身邊偷走。”“那就交給我吧。”我說。“拿著好啦,”她說,“一定要照看好。”“我會負責的,”我說,“即使它值20英鎊。”“來,那就把東西接過去。”她說,然後走開。
我接過這包東西,一看見那個女傭消失了就朝車夫的老婆逗留的啤酒店走去,這樣假如我遇見她,也隻是去把東西交給她,叫她去忙自己的事情,好象我要走了,不能再繼續留下。可是我並沒有遇見她,便走到一邊,轉入查特豪斯巷,又穿過查特豪斯院進入“長巷”,再進入巴塞洛繆院,接著鑽進小不列顛,穿過藍服醫院來到新門街。
為了防止被人認出,我脫掉藍圍裙用它把東西包裹好,包裹用一塊染過的白棉布做成。我還把草帽也包在裏麵,然後將東西頂在頭上。我這樣幹得很不錯,因為在穿過藍服醫院時我正好碰見那個把包裹交給我的女傭。她好象正和去找來的女主人一起,向到巴勒特去的馬車走去。
我看見她急匆匆的,沒有權利叫她停下,讓她走了,把一包東西安全地帶到了女管家家。裏麵沒有錢、餐具或珠寶,但有一套很好的用印度錦鍛做的衣服,一件長袍,一條裙子,一副用極好的弗蘭德斯織品做成的花邊頭飾和褶邊,以及其它東西,我十分清楚它們的價值。
那種行竊方式的確不是我自己發現,而是一個這樣做得很成功的人告訴我的,女管家對此也很喜歡。我後來真的又試了幾次,不過從沒在一個地方幹上兩次。隨後的一次是在“圍裙巷”角落旁的白查普爾,一些馬車停在那兒準備去斯特拉福德和鮑沃以及那邊的其它地方。另一次在“主教門”外的“飛馬”旁,那兒停放著去切斯特的馬車。我每次總能幸運地盜走什麼東西。
又有一次我站在河濱邊的一個倉庫旁,從北麵如泰恩河畔的紐卡斯爾、桑德蘭和其它地方駛來沿岸航行的船隻。倉庫已關門,這時來了一個手裏拿著信的小夥子,他想領取從紐卡斯爾寄來的一箱東西和一個裝送物品的有蓋大藍。我問他是否有取東西的標記,他便把信給我看,根據這封信他就可以取貨,信中對有些什麼東西都作了說明——箱子裏裝滿亞麻布,有蓋大藍裏裝滿玻璃器皿。我看了信,並注意看了名稱、標記、寄貨人的名字和收貨人的名字,然後讓這個跑腿的人第二天早上來,因倉庫管理員那晚不會再來了。
我走開去寫了一封信:裝作是紐卡斯爾的約翰·理查遜先生給他在倫敦的親愛的表妹傑米·科爾寫的,信中說他通過某隻船(所有的細節我都記得很清楚)用箱子給她寄去許多塊毛巾布和不少厄爾的荷蘭亞麻布,等等,還寄了一大藍亨熱爾先生的玻璃加工廠生產的玻璃器皿,箱子上標有“I.C一號”字樣,另外在捆紮繩上有一標簽寫明了有蓋大藍的領取人。
大約一小時後我又來到倉庫,發現管理員在那兒,毫無顧慮地領到了物品;那些亞麻布約值22英鎊。
我從每天的發現中有了各種各樣的冒險,我可以用整本書來講述它們。我在這些冒險中幹得相當靈巧敏捷,也總是很成功。
終於——正如經常放到井裏去打水的壺總有遇到麻煩的時候——我也陷入了一些麻煩,雖然他們不能把我怎麼樣,但卻讓很多人知道了我,而這隻比被判決有罪好一點點。
我已穿上了寡婦的喪服把自己偽裝起來,這倒不是懷有什麼真正的意圖,而隻是像我經常那樣為了隨時等待什麼東西出現。當我沿科紋特園的一條街上走著時忽然有人大喊“站住,小偷!站住,小偷!”好象有些家夥盜竊了一個店主,在被追趕時有的逃向這邊有的逃向那邊。他們說有個人穿著寡婦的喪服,因此眾人把我圍起來,有人說我就是那個人,有人說不是。隨即走來綢布商的雇用工,他大聲發誓說我就是那人,把我抓住。然而我被這夥人帶回到綢布商的店裏時,主人坦率地說我不是那個女人,要馬上把我放走,可另一個家夥認真地說:“請等到——先生,”指那個雇用工,“回來後再說,他認識她。”所以他們把我扣了近半小時,還叫來一個警察,他站在店裏把我守著。我和警察談話時問他住在哪裏,具體是幹哪一行的;這個男人對後來發生的情況絲毫不擔心,很樂意地說出他的名字和住處,並開玩笑說我到老貝利時一定會聽說他的名字。
那些傭人們照樣對我無禮,好不容易才沒對我動手。主人對我的確比他們禮貌,可是盡管他承認我先前並沒有進他的店裏,他仍不放我走。
我開始對他有點不友好了,說如果下一次我讓他賠罪他可別生氣,並要求讓我叫一些朋友來看見我行使自己的權利。不行,他說,他不能給我這種自由,說我可以去向治安法官提出要求。由於我對他威脅,他願意同時把我關照好,將我安全地送進新門監獄。我說他不幸的時候到了,但不久以後我不幸的時候也會到的,我盡量控製住自己的感情。不過我請警察為我叫來一個門房,他這樣做了,然後我想要筆、墨和紙,可他們不給。我問門房叫啥名字,住在哪裏,可憐的人非常願意地告訴了我。我讓他看看並記住我在這兒受到怎樣的對待,讓他看到我被強行扣留在此。我說我會在另一個場合需要他的,請他說話的時候情況不會比這更糟糕。門房說他會全心全意為我效勞。“不過,夫人,”他說,“讓我同意他們別放你走吧,這樣我說話才能更坦率一些。”
於是我大聲地對店主說:“先生,你良心裏明白我不是你要找的人,先前我並沒有進你的店子,因此我要求你現在就把我放了,不然就說出你扣留我的理由。”這個男人聽見此話後變得更加無禮,說他啥也不做,等到認為恰當時再說。“那好吧,”我對警察和門房說,“先生們,你們在另外一個時間會樂意記起這事的。”門房說:“對,夫人。”警察開始不喜歡這樣了,本來應該說服綢布商讓他和我都走人,因為他說他承認我不是那個人。“好心的先生,”綢布商對他嘲笑說,“你是治安法官還是警察?我把她交給了你,請履行你的職責吧。”警察有點激動但相當不錯地對他說,“我知道自己的職責,明白我是做什麼的,先生;我懷疑你才簡直不知道自己在幹啥。”他們又說了其它一些很生硬的話,同時那些極其冒失無禮、缺乏男子漢氣慨的店員粗暴地對待我,那個最先抓住我的人聲稱要搜查我,開始對我動起手來。我往他臉上吐唾沫,一邊叫警察,讓他看看我受到怎樣的對待。“警察先生,”我說,“請叫住這個家夥,”指動手的人。警察對他進行恰當的責備,說他不知道自己在幹啥,因為他清楚自己主人承認我並不是那個人。“並且,”警察說,“假如這位女士證明了她是誰,住在哪裏,恐怕你主人和我都會惹上麻煩。她看起來並不是你們所說的那個女人。”“去她的。”那家夥又說道,顯得粗魯無情。“她就是那個女人,你可以相信。我發誓她就是那個進了商店的女人,我把那幾塊鍛子交到她手裏後就不見了。等威廉先生和安東尼先生回來後你們會聽到更多情況。”他指的是另外兩個店員。“他們會像我一樣再把她認出來。
正當這個無恥的家夥這樣與警察說著時,他所講的威廉先生和安東尼先生回來了,另外還帶了一大幫人,他們把那個真正要找的寡婦也帶了回來——而我隻是被他們假稱的。他們冒著汗,一下衝進店裏,大為得意、極其粗暴地把可憐的人拖到在後店裏的店主麵前,大聲喊道:“抓到這個寡婦了,先生,我們終於抓到她了。”“什麼意思?”店主問。“哦,我們已經抓住她了,她就坐在那裏,某先生說他發誓就是她。”他們叫做安東尼先生的人回答:“某先生會說他想說的話、發他該發的誓的。這就是那個女人,那是她偷走的鍛子剩下的部分——我親自從她衣服裏找出來的。”
我現在心情好一些了,但隻是麵帶微笑,一言不語。綢布商麵色發白,警察則轉過身看著我。“別管他們的,警察先生,”我說,“讓他們繼續做下去吧。”案情清楚明白,不可否認,於是他們把真正的賊交給警察看守。綢布商很客氣地對我說他為把我弄錯了表示道歉,希望我別往心裏去,說他們每天都要遇到許多這類事情,不能夠因為他們在公正待己上太嚴厲而怪罪他們。“別往心裏去,先生!”我說。“我能對此感到高興嗎?如果你那個無禮的家夥在街上把我抓住帶到你麵前,你自己都承認我並不是偷東西的人時就把我放了,我是不會介意生氣的,我相信你們每天都會遇到不少這些糟糕的事情。可是你們後來對待我的態度讓人無法忍受,特別是你那個店員。我必須為此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