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管家把我裝扮成男人後,讓另外一個男人與我共同行竊,他在這行是個夠機靈的小夥子,我們大約很好地合作了3周。我們主要的任務就是觀察店主的櫃台,悄悄偷走見到的任何被粗心大意擱下的東西,我們這樣做時幾次撿到便宜——如我們所說。我和他總是呆在一起,越來越親密,但他從不知道我不是男人,雖然根據任務的需要我幾次去了他的住處,有四五次和他整夜睡在一起。可是我們另有企圖,我絕對必須對他隱瞞自己的性別,正如後麵所表明的。我們那時的生活情況——很晚了才回家,需要完成那樣的事,所以不能讓任何人到我們的住處裏來——使得我不可能拒絕和他一起睡覺,除非我承認自己是女人。不過事實上我把自己很好地隱瞞了起來。
但是他的運氣不佳,而我的運氣卻很好,因此我們的這種生活不久便結束了,我得承認自己對它感到厭倦。我們以這種新的方式捕獲了幾次財物,最後一次本來是會非同尋常的。在某條街上有一家店鋪,它的後麵是一個朝向另一條街的、角落裏的倉庫。
透過倉庫的窗戶我們看見就在它前麵的櫃台或陳列板上,有5塊絲綢和其它物品放在一起;盡管幾乎已天黑,但人們仍在前店裏忙著,他們要麼沒時間關閉那些窗戶,要麼忘記了關。
小夥子對此大為高興,無法自製。他說東西唾手可得,極力發誓即使把房子毀壞他也要弄到手。我阻止了他一下,但是毫無用處,他勿忙幹起來,相當熟練地從框格窗上弄走一塊方形玻璃,拿出4塊絲綢向我走來,但立即被跟蹤了,後麵傳來可怕的喧鬧噪雜的聲音。我們的確站在一起,不過我急忙對他說“你完蛋了!”時並沒有從他手裏拿過任何東西。他像閃電般跑開,我也一樣,可他手裏拿著貨物,所以被追得更緊。他丟下了兩件絲綢,把追趕的人阻止了一點,但這時人群越來越多,並且開始追我們兩個。他們不久就把他和另外兩件絲綢追到手了,其餘的人便來追趕我。我拚命跑進了女管家的房子,有些眼尖的人緊緊跟在後麵,看到了我跑進去的地方。他們沒有馬上敲門,我趁機脫掉身上的男裝穿上自己的衣服。此外,當他們趕到那兒時,已經把故事編好的女管家一直讓門關著,大聲對他們說沒有什麼男人進來。人們斷言確實有個男人進到了屋裏,發誓要把門砸開。
女管家一點也不吃驚,平靜地和他們講話,說如果他們找來一個警察,隻讓警察允許的人進去,她會讓他們非常隨意地搜查房子,而讓一幫人進去是不理智的。他們無法拒絕這樣做,盡管人很多。於是有人立即找來一個警察,她毫無拘束地打開門;警察把住門口,讓他指定的人搜查房子,女管家則跟著他們從一間屋走到另一間屋。她來到我房間處時叫我,高聲說:“表妹,請把門打開,這兒有些先生一定要進來看看你的屋子。”
有一個小女孩和我在一起,女管家說是她的孫女;我讓她去打開門,我則坐在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當中做事,好象我一整天都忙著,身上隻穿了一件寬鬆的晨衣,頭上戴一頂晨帽。女管家為他們打擾我找出某種借口,講了其中的部分情況,說她沒別的辦法,隻好把門打開滿足他們的要求,她說的一切都沒用。我仍坐著不動,讓他們怎麼搜查都行,因為如果房子裏有誰的話,我肯定不在我的房間裏;至於別的房間我沒啥可說的,我不明白他們要找誰。
我整個看來都是如此清白誠實,他們對待我的態度比我原以為的還禮貌——不過這是在他們徹徹底底地搜查了房間之後,連床下床裏以及凡是可能隱藏的地方都查了。他們搜查完後什麼也沒發現,才請我原諒,下樓去了。
他們這樣把房子從下到上然後又從上到下搜查完後,一無所獲,才讓眾人很好地平息下去,可他們也把女管家帶到了法官麵前。兩個男人發誓說他們親眼看見自己追趕的男人進了她的房子。她喋喋不休地說著,大聲叫喊她的房子受到損害,自己也無緣無故地受到不好的待遇;如果有個男人進來,他也許很快又出去了,她願意發誓就自己所知,整天沒有一個男人在她的房子裏——這的確不假;也許當時她在樓上,某個被追趕的家夥驚慌中發現門是打開的,就跑進去躲藏,但她根本不知道;即使情況如此,他無疑又出去了,或許是從另一扇門逃走的,因她另有一道門通向一條小巷。
這的確很有可能,法官叫她發誓說她沒有讓任何男人到自己房子裏,把他隱藏或保護起來以免受到審判,之後他才滿意。這種誓言她是可以接受的,她發了誓,然後才被放走。
不難判斷我當時是多麼驚慌,女管家不可能再讓我穿那身男裝了,我說那樣肯定會原形畢露。
那個在這次不幸中的可憐的同夥處境很糟,他被帶到了市長大人麵前,又被市長大人送進新門監獄。那些抓住他的人很願意也能夠控告他,自願要求在法庭上出麵作證,對他進行指控。
不過對他的起訴被推遲,因他答應要揭發自己的同謀,尤其是那個與他一起盜竊的男人。而他沒能把這個男人揭發出來,這倒並非是他沒有盡力,因他說他把我叫做加布裏埃爾·斯潘塞,那是我給他的名字。由此可見我向他隱瞞自己的性別是多麼明智,否則我可就完蛋了。
他竭盡全力要把加布裏埃爾·斯潘塞找出來,向人們描述我的特征,告訴他們我住過的地方,一句話,把我住處的一切詳細情況都對他們說了。可是我向他隱瞞了自己的性別這一主要情況,因此大為有利,而他怎麼也得不到我的消息。為了試圖把我找出來,他去打擾了兩三個家庭,但他們也隻知道看見過有個男人和他一起,而對這個男人一無所知。至於我的女管家,雖然是她讓他來與我共同幹的,但是經過了別人轉告,使他對她也不了解。
他因此處於不利地位,因答應了要揭發同謀卻沒能辦到,人們認為這是在開玩笑,使得那個店主更加猛烈地指控他。
然而整個這段時間我極為不安,情況很不好,我便暫時離開女管家。可我不知道要去哪裏,就帶上一個女傭坐驛車去了鄧斯特布爾的老房東夫婦家,我在那兒曾與蘭開夏郡那個丈夫生活得很不錯。我一本正經地這樣對她撒謊:我每天都等待著丈夫從愛爾蘭回來,我曾給他寫去一封信,說我將在鄧斯特布爾的她的家裏和他會麵;我說假如風順的話他乘的船肯定幾天後就會靠岸;所以我來他們這兒呆幾天等他到來——我不知他是騎驛馬還是坐西切斯特的馬車過來——但無論如何他肯定會到他們家來和我見麵。
女房東看見我高興極了,男主人也為我的到來忙個不停,即便我是個公主也隻能享受到這麼好的待遇了。如果我覺得可以的話,在這兒呆上一兩個月他們都歡迎。
但我另有心事。我感到非常不安(雖然裝扮得很好,幾乎不可能被發覺),唯恐那小子把我查出來。他是不能夠指控我盜竊的,因我曾阻止他不要去冒險,自己也沒有參與進去,可他會指控我犯了別的事情,讓我付出代價換得他的生命。
我心裏滿懷恐懼。我沒有可以求助的人,沒有朋友,沒有知己,隻有老女管家。我沒別的辦法,隻好把自己的命交到她手裏——我的確這樣做了,讓她知道在哪裏可以找到我,我呆在那兒時還收到過她幾封信。有的信幾乎把我嚇得驚惶失措,不過她終於帶給了我他被絞死的消息,令我高興;這可是好久以來我聽到過的最好消息了。
我在這兒呆了5個星期,真是過得舒服極了——除了我心中有著那個不可告人的焦慮外。但收到這封信後我又露出了快樂的表麵,對女房東說我收到丈夫從愛爾蘭寄來的一封信,得到好消息說他的情況很不錯,但也得到壞消息說他因事不能照自己原期望的那麼快就離開,所以我可能又得獨自回去。
不過女房東祝賀我得到了他的情況不錯的好消息。“因為我注意到,夫人,”她說,“你不像過去那樣快樂。你太為他擔心了,我敢說。”好心的女人說道。“不難看出你現在有了好轉。”她說。“唔,我很遺憾先生還不能來。”男主人說。“要是看見了他我會非常高興的。等你知道他要來的什麼消息後,你可也要再來呀,夫人。”他說。“你想啥時候來我們都很歡迎。”
說完這一切祝賀恭維的話後我們分手了,我歡歡喜喜地回到倫敦,發現女管家也和我一樣高興。她說她再也不推薦任何人與我合作了,因她總是發現我獨自去冒險時都相當幸運。確實如此,我一個人幹的時候很少遇到危險,而即使遇到了我也能更加敏捷地脫身,假如與那些手腳笨拙的人混在一起就無法這樣。他們也許不像我那樣有先見之明,比我更缺少耐心;盡管我和他們一樣敢於去冒險,但我在做一件事時更加謹慎,逃跑時也更沉著冷靜。
我常從另一方麵對自己的麻木不仁甚至感到震驚。當所有的同夥都被捉住,突然落入正義之手時,我都始終不能很下決心洗手不幹了,特別是鑒於我現在已遠遠不再貧窮。貧窮的誘惑——這是導致此種罪惡的主要因素——也不複存在,我身上有了近500英鎊現錢,如果我認為可以罷手了也會過得很不錯。可是,瞧,我絲毫沒有那樣做的意思,沒有,而我先前手頭隻有200英鎊,並且眼前還沒有這麼多可怕的先例時,我倒更有引退的想法。
我確實有個同夥,自己好一陣子都差點遭受她那樣的命運,但最終我也得以解脫。那個案子的確非常不幸。我曾在一家綢布店偷竊到一塊優質錦鍛,自己已完全把東西拿到手,隻是在出商店時我把它交給了這個同夥,她走一邊,我則走另一邊。我們剛一走出商店老板就發現這塊物品不見了,派送信人出來分兩路追趕,他們不久就將她人贓具獲。至於我,我很幸運地鑽進一座房子,爬上一段樓梯後進入一間賣織品的屋子,從窗口滿意地或者說恐懼地看見那個可憐的人被拖到法官那裏去,法官立即將她送進新門監獄。
我小心翼翼,在織品屋裏什麼也沒做,隻是把他們的商品翻來覆去以消磨時間,然後才買了幾碼飾邊,付過錢後離開了,真為那個因我剛偷到的東西而受苦的可憐女人覺得悲哀。
我一貫的謹慎態度使自己這回再次處於有利地位。我常和這些人一起行竊,但從不讓他們知道我是誰,他們也無法查出我住在哪裏,盡管他們常極力跟蹤我。他們都知道我叫摩爾·弗蘭德斯,雖然甚至有些人寧願認為而不是知道我叫那個名字。我的名字在他們當中的確無人不曉,然而他們卻不知如何找到我,也猜測不到我的住處,不明白是在倫敦的東端還是西端。正是這種小心謹慎的行為使我在所有場合下都安全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