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玩具作為遊戲的物質載體與幼兒遊戲行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在組織實施幼兒遊戲時不但要考慮幼兒的年齡特征,同時也應考慮玩具的數量、性質、材料、種類以及搭配。充分利用各種玩具來豐富幼兒的遊戲活動,讓幼兒自由駕馭遊戲活動。
【第三節】玩具與遊戲材料的分類與配置
對於幼兒來說玩具就是他們的進行“工作”的工具,同時也是他們進行遊戲的物質載體和精神支柱。同一種玩具在不同的幼兒那裏會有其不同的用法,或者說幼兒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下根據玩具的典型特征賦予其特殊的意義。
一、玩具與遊戲材料的分類
對玩具進行分類或許對幼兒遊戲來說並無實際的意義。但是,為了使人們更加細致地研究和了解玩具的功能,我們對玩具進行如下劃分:
1.以功能及特點為依據的分類
根據玩具所模擬的對象和玩具的功能,我們可以把玩具分為以下幾類:
(1)表征性玩具:又稱形象玩具,是以社會和自然環境中的真實事物為模擬對象,其形狀類似於真實的物體。這類玩具又可分為模擬實物的玩具(以人類社會生活用品和工具為模擬對象的玩具)和擬人化玩具(以人和動物為模擬對象的玩具)。其主要模擬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動物及人物,如娃娃玩具、動物玩具、交通玩具、醫院玩具、杯子、衣服、沙發等。這種玩具其性能上既有普通的玩具,如杯子、衣物、沙發等,也有帶有科學性質的玩具,如電動火車、遙控車、機槍等帶有技術性質的玩具,它們是借助發條、慣性、物理原理、無線遙控器、聲控、光控、磁控、溫控等來活動的玩具。這些玩具不僅形象逼真,而且可以引發幼兒好奇心,激發他們對其進一步探究的興趣。
表征性玩具根據其模擬對象的有無生命又可以分為角色玩具和用具玩具兩類。如娃娃、小熊、小狗、大灰狼等都屬於角色玩具,一般情況下,這種角色玩具充當幼兒遊戲中被動的一方。用具玩具包括勺子、碗、炊具、電話、沙發、電視等,在遊戲中一般被幼兒充當角色行為的動作工具。這些玩具大多製作精美、形象逼真、色彩鮮豔,可以充分發揮幼兒的想象力和表演欲,因此這類玩具在象征性遊戲的角色扮演中占有重要地位。
(2)教育性玩具:又稱智力玩具。它可以幫助幼兒學習某種特殊的概念或技能,並側重於促進幼兒智力的發展,如鑲嵌板、拚板、魔方、棋類玩具、紙牌、分類、序列、推理、數字與計算等等。這類玩具通常包含著特定的學習任務,在設計上通常采用拚圖、配對、組合等形式,對操作方式與方法也有一定的要求。
(3)建構性玩具:又稱結構造型玩具。它是可以讓幼兒自己進行建構活動的材料,如積木、積塑、沙水、橡皮泥等,其玩具的材料既有人造的,也有天然的。這類材料或玩具的玩法有較大的個體自由想象和發揮的空間,可以充分發揮幼兒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例如對積木的運用來說,年齡較大的幼兒可以用許多積木來建造“火車”,年齡較小的幼兒也可以用一塊積木假裝當“火車”玩。積塑多為多片式,用積塑可以組合成許多不同的東西(如車、船、飛機等),組合好的東西也可以拆掉重新組合成別的東西。與積木一樣,它也有不同的大小、形狀和規格以及片數。一般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所用片數或塊數增多,所組合的物品也越來越複雜。積塑的可組合性非常強,可建構的範圍也非常廣。它有不同的接插的方式(如接口拚插型、磁鐵型、螺絲接插型等等),可根據積塑的大小和操作方式的複雜程度的不同,為不同年齡的幼兒選擇不同類型的積塑,以適宜幼兒智力和身心的發展。除了建構的功能以外,積木和積塑也是幫助幼兒學習和了解數學、物理知識和空間關係的很好材料。
(4)運動性玩具:主要是指在體育活動中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器械、材料等。按形體大小可分為大型體育活動設備(如蕩船、滑梯、攀爬設備、大型轉椅等)、中型體育玩具(如秋千、木馬、平衡木、滑板、腳登三輪車等)、小型體育玩具(如皮球、跳繩、毽子、沙包等小型器械)等。這類玩具有助於發展幼兒的基本動作和運動技能,增強幼兒體質,促進其身體生長發育。
(5)娛樂性玩具:包括音樂玩具和模擬動物和人的滑稽造型和動作的玩具。音樂玩具是指能夠發出樂音的玩具。如各種模擬樂器(小鈴鐺、小鋼琴、鈴鼓、木琴、木梆、小喇叭、鑼、沙錘、小鼓等)及各種能夠發出樂曲聲或歌曲聲的娃娃、動物等。這些玩具有助於培養幼兒辨別不同樂器聲,區別強弱、遠近等聽覺感受性。模擬動物和人的滑稽造型的玩具有雞生蛋、小熊照相、變形臉、猴爬繩等玩具。其造型動作滑稽搞笑,可逗幼兒開心,使其產生愉快情緒,從而使大腦得到充分的放鬆。
2,以活動目的為依據的分類
以活動目的為依據對玩具進行分類是指向遊戲者提出任務,也是遊戲者通過遊戲過程所要獲得的結果。根據對遊戲者提出的任務的性質,我們可以把玩具分為以下三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