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2章 國學知識(5)(1 / 3)

自從古代的大學問家用“蝸角”和“蠅頭”比喻事物微小之後,後世人也紛紛效法。例如,說書法小楷寫得小而精彩,常稱其為“蠅頭小楷”;生意人講自己贏利微薄時會說“蠅頭之利”;形容人們的居所十分狹窄細小,或是交談中謙稱自身住處小而簡陋,則常將其稱為“蝸居”或是“蝸室”。

“弄璋”和“弄瓦”

以前的人們生小孩之後,把男孩稱為“弄璋”,女孩稱為“弄瓦”。這在古代是很常見的,但現在這兩個詞已經不大用了。那麼,為什麼要將生兒育女稱為“弄璋”、“弄瓦”呢?

“弄”字有把玩、使用的意思,“璋”是“圭璋”,意即美玉。古代王侯們舉行慶典儀式的時候,君王或地位高的官員會用一種上尖下方的美玉祝禱,這種玉就是“圭璋”。家裏生了男孩,稱其為“弄璋之喜”,意思是祝福孩子長大以後可以像君王或者高官那樣去執用圭璋。

“瓦”即紡磚(即古磚),是用陶土燒製的一種紡紗織布時繃緊紡機的工具,家裏生了女孩,被稱為“弄瓦之慶”,意思是祝願孩子長大後可以成為織繡好手,操持家務。

意見不同為何叫相“左”

我們常將意見不同稱為意見相“左”,為什麼這樣說呢?

在日常生活中,“左”和“右”差別挺大。一個人的左右手的靈活程度就相差很大,大多數人右手靈活機巧,適於從事擔當多種任務;而左手較為笨拙,具有很多不便之處。古人注意到這一現象後,考慮到“右”方便而“左”不便的因素,就認為“右”有幫助自己的功效,於是就用“右”來表示幫助、偏袒。《左傳·襄公十年》中記載,周王的朝臣王叔、陳生兩人與大臣伯輿爭權,於是“王右伯輿”,意思就是說周王偏袒伯輿。

既然“右”表示幫助、偏袒,那麼“左”就有了相違、反對的意思。唐代孔穎達在為《左傳》作注時就說:“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為右,不助者為左。”可見,在先秦典籍中,就有這樣的用法。

後來,“左”又逐漸引申為事情、意見的相違、相反,後來幹脆約定俗成地使用“相左”來表示意見相違了。

打了敗仗為何叫“敗北”

我們常將失敗稱為“敗北”,而不叫“敗南”,這是為什麼呢?

這是因為“北”的本義是“背”或“相背”。甲骨文中的“北”字寫成兩個人,一個向左,另一個向右,是兩人背靠背的樣子。因此,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說:“北,乖也。二人向背。”

古代兩軍交戰時,被打敗的一方總是背對敵人逃跑,因此,“北”這個字就有了“失敗”的意思。《左傳·哀公二年》:“大子救之以戈,鄭師北。”這裏的“北”,就是“敗”或“敗逃”的意思。

因此古文中談到打敗仗時,常形容勝方“追奔逐北”,意思是追趕、奔襲,逐殺背向自己倉皇逃命之敵,如《史記·高祖本紀》:“秦兵強,常乘勝逐北。”意思就是說秦兵強盛,經常乘勝追殺敗軍。

秦漢以後,“敗北”成為一個雙音節的常用詞。《史記·項羽本紀》:“吾起兵,至今八歲矣。身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服,未嚐敗北。”後來“敗北”除了指軍事失敗或失利之外,還被引申為在各種競賽中失敗。

失敗叫“敗北”,那麼打了勝仗是否就可以叫“勝南”呢?這是不可以的,因為“敗北”的“北”與方位無關,因此不能用其他表示方位的詞來表示優勝劣敗。

文化常識篇

古人的名、字和別號

古代人的名字和現在不同,現在的人有名無字,而古代人不但有名,而且有字。《顏氏家訓·風操》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所以古人有“大名”,還有“表字”。“字以表德”,又有各種不同的情況。

名和字同義。如三國的周瑜,字公瑾,“瑜”和“瑾”都是美玉;黃蓋,字公覆,“蓋”與“覆”同義。

名和字意義相關。如《西遊記》的作者,明人吳承恩,字汝忠;《夢溪筆談》的作者,宋人沈括,字存中;三國魯肅,字子敬。宋代詞人辛棄疾,字幼安;他們的名和字的意義都有一定關聯性。

名和字是近義詞。三國諸葛亮,字孔明;戰國楚屈平,字原,今多稱屈原,以字行;東晉陶淵明,字元亮。他們的名和字都是近義詞。

名和字反義。春秋曾點,字晳(《說文解字》:“點,小黑點。”“晳,人色白也。”),唐人王績,字無功;清人徐退,字進之。他們的名和字都是反義詞。

名和字基本相同。唐詩人李白,字太白;唐詩人杜牧,字牧之;元末明初人宋濂,字景濂。等等。

古人除了名和字,還有別號。名和號不一定有意義上的聯係。如李白,號青蓮居士;白居易,號香山居士;歐陽修,號六一居士、醉翁;陸遊,號放翁;王安石,號臨川先生;蘇軾,號東坡居士;蘇洵,號老泉;徐宏祖,號霞客;辛棄疾,號稼軒;文天祥,號文山;龔自珍,號定盦等。

古代任官授職的稱謂

征:招聘授官,尤指朝廷直接招聘授官。

薦:下級向上級推薦授官。

點:指派,尤指皇帝指派。

進:升任,尤指高級官員的升任。

起:由民間征聘,或罷官後再授官職。

署:代理無本官的職位,也稱“署理”。

護:上級官員離職,由次一級官員守護印信代行職權。

贈:對官員的先世或已死的官員授予職稱封銜。

拜:初任命官,或罷官後再授官職。

遷:由一官調任另一官。

轉:同“遷”。

除:再任某官。

試:試任某官。

攝:兼理,也指暫兼。

判:中樞官兼任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