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禦。”三雲,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
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禦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複,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寧喜言,寧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寧喜言,曰:“苟反,政由寧氏,祭則寡人。”寧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
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
二月庚寅,寧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寧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寧子,寧子複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寧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寧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於戚以叛。”
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甲午,衛侯入。書曰:“複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
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泄,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於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複愬於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
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於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
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寧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