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襄公二十三年(1)(2 / 2)

臧孫入,哭甚哀,多涕。出,其禦曰:“孟孫之惡子也,而哀如是。季孫若死,其若之何?”臧孫曰:“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疢不如惡石。夫石猶生我,疢之美,其毒滋多。孟孫死,吾亡無日矣。”

孟氏閉門,告於季秋曰:“臧氏將為亂,不使我葬。”季孫不信。臧孫聞之,戒。冬十月,孟氏將辟,藉除於臧氏。臧孫使正夫助之,除於東門,甲從己而視之。孟氏又告季孫。季孫怒,命攻臧氏。乙亥,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奔邾。

初,臧宣叔娶於鑄,生賈及為而死。繼室以其侄,穆薑之姨子也。生紇,長於公宮。薑氏愛之,故立之。臧賈、臧為出在鑄。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曰:“紇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吊。紇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納請,其可。”賈曰:“是家之禍也,非子之過也。賈聞命矣。”再拜受龜。使為以納請,遂自為也。臧孫如防,使來告曰:“紇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請!苟守先祀,無廢二勳,敢不辟邑。”乃立臧為。臧紇致防而奔齊。其人曰:“其盟我乎?”

臧孫曰:“無辭。”將盟臧氏,季孫召外史掌惡臣,而問盟首焉,對曰:“盟東門氏也,曰:‘毋或如東門遂,不聽公命,殺適立庶。’盟叔孫氏也,曰:‘毋或如叔孫僑如,欲廢國常,蕩覆公室。’”季孫曰:“臧孫之罪,皆不及此。”孟椒曰:“盍以其犯門斬關?”季孫用之。乃盟臧氏曰:“無或如臧孫紇,幹國之紀,犯門斬關。”臧孫聞之,曰:“國有人焉!誰居?其孟椒乎!”

晉人克欒盈於曲沃,盡殺欒氏之族黨。欒魴出奔宋。書曰:“晉人殺欒盈。”

不言大夫,言自外也。

齊侯還自晉,不入。遂襲莒,門於且於,傷股而退。明日,將複戰,期於壽舒。杞梁、華還載甲,夜入且於之隧,宿於莒郊。明日,先遇莒子於蒲侯氏。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華周對曰:“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

齊侯歸,遇杞梁之妻於郊,使吊之。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猶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吊。”齊侯吊諸其室。

齊侯將為臧紇田。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晉,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夫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廟,畏人故也。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寧將事之,非鼠如何?”乃弗與田。

仲尼曰:“知之難也。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不順而施不恕也。《夏書》曰:‘念茲在茲。’順事、恕施也。”

【譯文】

二十三年春,杞孝公死,晉悼夫人為他服喪。晉平公不撤除音樂,這是不合於禮的。按照禮,應該為鄰國的喪事撤除音樂。

陳侯去到楚國,公子黃在楚國對二慶提出起訴,楚人召見二慶。二慶讓慶樂前往,楚人殺了慶樂。慶氏帶領陳國背叛楚國。夏,屈建跟從陳侯包圍陳國。陳國人築城,夾版掉下來,慶氏就殺死了築城人。築城的人互相傳令,各自殺死他們的頭子,乘機殺了慶虎、慶寅。楚人把公子黃送回陳國。君子認為慶氏,“行動不合於道義,就不能放肆。所以《書》說:‘天命不能常在’”。

晉國將要把女兒嫁給吳國,齊侯讓析歸父致送妾媵,用篷車裝著欒盈和他的士,把他安置在曲沃。欒盈夜裏進見胥午而把情況告訴他。胥午回答說:“不能那麼做。上天所廢棄的,誰能夠把他興起?您必然不免於死。我不是愛惜一死,不過明知事情是辦不成的。”欒盈說:“盡管這樣,依靠您而死去,我不後悔。我確實不為上天保佑,您沒有過錯。”胥午答應了。把欒盈藏起來以後就請曲沃人喝酒,音樂開始演奏,胥午發話說:“現要是找到欒孺子,怎麼辦?”人們回答說:“找到了主人而為他死,雖死尤生。”大家都歎息,還有哭泣的。舉杯,胥午又說這話。大家都說:“找到了主人,還有什麼三心二意的!”欒盈走出來,對大家一一拜謝。

四月,欒盈率領曲沃的甲士,靠著魏獻子,在白天進入絳地。起初,欒盈在下軍中輔佐魏莊子,魏獻子和他私下裏很要好,所以依靠他。趙氏由於原、屏的禍難怨恨欒氏。韓氏、趙氏剛剛和睦。中行氏由於攻打秦國的那次戰役怨恨欒氏。

知悼子年紀小,因此聽從中行氏的話。程鄭受到晉侯的寵信。隻有魏氏和七輿大夫親附欒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