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絕 所謂超絕是怎麼講呢?我們可以說就是在現有的世界之外。什麼是現有的世界呢?就是現在我們知識中的世界——感覺所及理智所統的世界。宗教為什麼定要這樣呢?原來所以使他情誌不寧的是現有的世界,在現有的世界沒有法子想,那麼,非求之現有世界之外不可了。隻有衝出超離現有的世界才得勖慰了。那一切宗教所有的種種“神”、“仙”、“帝”、“天”……的觀念都應於這個要求而出現的,都是在現有世界之外立足的。因此一切宗教多少總有出世的傾向——舍此(現有世界)就彼(超絕世界)的傾向。因為一切都是於現有世界之外別辟世界,而後藉之而得安慰也。“超絕”與“出世”實一事的兩麵,從知識方麵看則曰超絕。從情誌方麵看則曰出世。
(二)神秘 所謂神秘是什麼呢?大約一個觀念或一個經驗不容理智施其作用的都為神秘了。這隻從反麵去說他,他那積極的意味在各人心目中,不容說。宗教為什麼定要這樣呢?因為所以使他情誌不寧的是理智清楚明了的觀察。例如在危險情境的人愈將所處情境看的清,愈震搖不寧。托爾斯泰愈將人生無意義看的清,愈不能生活。這時候隻有掉換一副非理性的心理,才得拯救他出於苦惱。這便是一切神秘的觀念與經驗所由興,而一切宗教上的觀念與經驗莫非神秘的,也就是為此了。
超絕與神秘二點實為宗教所以異乎其它事物之處。吾人每言宗教時,殆即指此二點而說。故假使其事而非超絕神秘者即非吾人所謂宗教,毋寧別名以名之之為愈也。此類特別處:“感覺所未接”,“理智所不喻”,“超絕”,“神秘”,可以統謂之“外乎理知”。理智不喻的固是外乎理知,感覺未接而去說具體東西,便也是理智不喻的了。若神秘固是理智不喻的,超絕尤非理智範圍(理智中的東西皆非東西,而相關係之一點也,超絕則絕此關係也)。故一言以蔽之日外乎理知。但理智是人所不能不信任的,宗教蓋由此而受疑忌排斥,幾乎失其文化上的位置。這一點我們可以說是宗教在人類生活上之所以難得穩帖和洽。
分言之,則“對於人的情誌方麵加以勖勉”與“對於人的知識作用超外”為宗教之二條件,合起來說則固一事也。一事唯何?即前頭所標“以超絕於知識的事物謀情誌方麵之安慰勖勉”是已。此是一事不容分開。為情誌方麵之安慰勖勉其事盡有,然不走超絕於知識一條路則不算宗教:反之單是於知識為超外而不去謀情誌方麵之安慰勖勉者亦不是宗教。必“走超絕於知識的一條路以謀情誌方麵之勖慰”之一事乃為宗教。所有宗教皆此一事。亦特此一事之做法各有不同耳。或者是禮拜,或者是祈禱,或者祝頌,或者諷詠,或者清淨,或者苦行,或者禁欲,或者瑜伽……種種數不盡。然通可謂之一事——對於出世間(超絕於現有世界之世界,現有的世界則吾人知識中之世界也,具如上說。)致其歸依而有所事為是也。此一事做得一點則得一點之勖慰,而愈做亦愈遠現世而趨近現世之超離。故此一事吾名之曰“出世之務”。宗教者出世之謂也。宗教之為宗教如此如此,我們並不曾有一絲增減於其間。我們既明宗教之為物如此,夫然後乃進問:若此其物者在後此世界其盛衰存廢何如呢?我們還是要他好還是不要他好呢?我們試以前問為主,後問為副,而研求解答之。
若問宗教後此之命運,則我們仍宜分為二題以求其解答:
(一)人類生活的情誌方麵果永有宗教的必要乎?
(二)人類生活的知識方麵果亦有宗教的可能乎?
假使不必要,而又不可能,則宗教將無從維持於永久。假使既必要,而又可能,夫誰得而廢之。此皆可兩言而決者。若其雖必要而不可能,或雖可能而不必要,則其命運亦有可得而言者。
宗教是否必要之研究[21]
人類生活的情誌方麵果永有宗教的必要乎?我們要看以前曾賴宗教去勖慰的情誌都是如何樣的情誌,以後世界還有沒有這些樣的情誌,這些樣的情誌是不是定要宗教才得勖慰。倘以後沒有這些樣情誌,則宗教不必要。即有這樣的情誌,雖以前曾賴宗教勖慰,卻非以後定要宗教而不能變更替換者,則宗教仍為不必要。至於以後人類生活遷異,有沒有另樣須要宗教勖慰的情誌,則吾人未曾經驗者亦不欲說他。吾人唯就現有,以後仍要有,又無別種辦法者,而後說為宗教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