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和人民群眾的聯係,是貫徹黨的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的重要措施,它對於實現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黨和國家的各項事業的發展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試圖從社會學角度探討黨緊密聯係群眾的重大意義。
第一,有利於收集反饋信息,檢驗決策質量,糾正決策偏差,提高決策水平。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公報指出,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和決策執行程序,保證決策和決策的執行符合人民利益。堅持各級領導幹部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製度,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從理論上講,我們黨和國家的每項決策(即每項方針政策)都是從人民利益出發製定的,由於有比較係統的黨政工作機構,決策執行過程也應當是順利的,但實踐證明並非完全如此。首先,由於利益表達渠道的不暢,由於決策方法的單一,使得某些決策不太符合實際,或不太符合某些地區某些主要的利益群體的實際,因此出現決策偏差。其次,某項決策在製定時是正確的,但由於時間的推移而出現了在執行過程中與實際不符的情況。特別是在商品經濟迅猛發展,群體利益和群體意識迅速變化的時期,決策正確性的時限更短。領導者如果不及時掌握各利益群體的動向並及時補充或修改決策,就會導致工作的失誤。再次,即便決策的過程是科學的,決策水平較高,但如果忽視了決策的正確執行,同樣會前功盡棄。近年來這樣的情況委實不少,中央的一些正確的決策,在執行過程中往往被忽視、淡化甚至歪曲,因此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用群眾通俗的話講,即“中央的‘經’是好的,但被歪嘴和尚念歪了”。這種決策執行中的不靈不暢和逆向力量,與決策失誤同樣有害。在目前政治體製不健全的情況下,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直接了解決策的執行情況,隨時掌握各地區、各部門、各利益群體對某項決策特別是重大決策的反映,在公民更充分的利益表達的基礎上完善決策。同時,作為上級部門的黨政幹部,還可以及時有效地監督下級部門正確地執行決策。如果很好地把握住以群眾的角度和價值取向來檢驗決策和決策過程的環節,不但體現了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的主導地位,也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最大成果。
第二,便於群眾對領導層的有效監督,有利於幹部養成和保持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的作風,提高幹部隊伍的純潔性。缺乏有效的監督,是造成一些幹部腐化變質的重要原因之一。隻有建立完善的監督機製,從各個方麵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才能起到警醒幹部,保證幹部不犯或少犯錯誤的作用。現在雖然我們也建立了紀檢、監察等監督機構,但由於體製上尚存在一定問題,如級別較低,塊塊領導,因而難以有效地開展工作,監督功能未能得到全麵發揮。近年來,一些幹部中滋長了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和消極腐敗等嚴重脫離群眾的現象,原因固然很多,但與沒有完備的監督機製有著直接的關係。要解決這一問題,以有利於政治體製的改革,當前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幹部經常深入基層,直接接受群眾的監督。
群眾對於幹部的監督是多方麵的,包括幹部的馬列主義水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等等。不少幹部遠離基層,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如何,群眾難以了解,有的領導幹部往往難以察覺自己的不足,而其上司和部下礙於情麵或畏於權勢,也很難予以指正。廣大群眾在與領導幹部的接觸中,不但能發現他們的優點,還可以及時準確地發現他們的缺點乃至錯誤,並可以通過批評、舉報或運用選舉權來表達自己的意向。這些監督措施是比較有效的,隻要黨內民主生活正常,做到嚴格按黨章和法律法規辦事,群眾的舉報就有震懾力,群眾就可以運用自己的民主權利要求罷免那些不稱職或違法亂紀的幹部。而領導幹部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為了使廣大人民群眾滿意,就必須在群眾的監督下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克服官僚主義,做到為政清廉、公道正派。當然這一過程是十分複雜的,其效果也因領導者的水平、群眾的整體素質等因素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同時,這種監督是自發的,與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相比,它隻能是一種基礎,但其效果也是不容低估或抹殺的。改革開放以來,黨內一些重大的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現,主要得力於群眾的直接揭發或間接舉報。而差額選舉的試行,也使一些過去不把群眾放在眼裏的人開始注意接觸基層,接觸群眾,在熟悉下情的同時也讓群眾了解自己。今後隨著民主化進程的加快和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的選舉權和罷免權的擴大,其監督和製約機能也將進一步增強。這也是將幹部聯係群眾的活動從被動性轉為主動性的重要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