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聯係群眾的要害問題是如何開通利益表達的渠道。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協商對話製度、大眾傳播媒介、幹部下基層調查了解情況等,在我們國家是較為常用的方法。一般地講,公民在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前提下,運用憲法賦予自己的政治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誌願望,不論采取以上何種方式,都是正當的。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國政治的民主化進程確實向前推進了一步,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方麵,代表素質和參政議政能力在提高,人大監督法正在製定中,人大的作用正在得到更好的發揮。黨中央關於完善多黨合作製度決議的製定和發表,使政治協商製度的水平又大大提高了一步。最近,中央又製定了緊密聯係群眾的決定,要求廣大幹部下基層,到廣大工人、農民中去,即生產第一線去,調查研究,了解和搜集情況,解決問題,受到人民普遍的好評。但是,幹部下基層了解情況也有缺陷,一是真正有決策權的人不一定能下得去,下去後了解的情況不一定全麵,某些地方的領導可能會隻揀好地方讓去,有問題和問題多的地方不讓去,致使信息阻塞、變形和失真。長期的幹群脫離,群眾見了高級幹部還可能有心理障礙,不敢講話或不講實情。這些不足需要在聯係群眾的過程中注意克服。否則,下基層的成效很可能不會太大。另外,在諸種表達渠道中,還需注意運用大眾傳播媒介如報紙、廣播、電視等這些經濟、便捷、迅速、直接的渠道,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讓人民傾訴心聲,表達利益要求。而我們黨的幹部特別是決策部門應注意搜集整理,分析處理,供決策時參考。
一項政策製定後,並不等於大功告成。決策質量如何,執行情況如何,應及時掌握。群眾在這方麵的重要作用就是信息反饋,這種反饋可以通過利益表達渠道上達,而且反饋本身又是公民對政府行為的一種監督。
監督很重要。在我們這個隻有內部監督機製的社會,對監督的操作應更科學,使其更加有效。要想讓人民群眾參與監督,就必須賦予人民群眾以監督的權威性。這種權威性,要通過選舉、投信任票等方式逐步建立。
二
聯係群眾,需要從政治學角度解決一個問題,即群眾的分層性。依筆者的理解,我們現在聯係群眾中的所謂群眾,泛指一切擁護和遵守憲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隨著社會的演進,對於社會成員的分層和劃分要求越來越明晰、細微。過去在革命戰爭年代以至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前,主要是依據其經濟地位劃分階級。對於人民群眾來講,與“無產階級”基本相對應,一體化。而且當時由於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水準較低,人民群眾的物質利益和需求差距較小,“群眾”有較強的整體性和一致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各階層的物質收入和物質需求相當,因此價值觀念、認知角度等也基本一致。隨著我國社會資產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亡,雖然資產階級殘餘及其思想還程度不同地存在,階級鬥爭在一定範圍內還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可能會激化,但總的來說,人民群眾從階級的角度看是單一了。但隨著社會的進步,隨著中西文化的衝撞、融合與交流,隨著改革開放事業的發展,人民群眾在思想認識、價值尺度、物質條件和利益需求等方麵卻逐步拉開了距離,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群體。就目前我國的情況分析,主要有工人群體、農民群體、黨政軍幹部群體、知識分子群體、企業家群體、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群體等。過去各階層反映的意見、願望和要求是大體相同的,現在卻有了很大的不同,在某些問題上甚至有對立和衝突。因此,要貫徹好黨的緊密聯係群眾的路線和決定,就必須對“群眾”這一概念進行分解。即將“群眾”這一大係統按工作性質、思想認識水平、利益要求等不同指標,分為子係統,把大群體劃為小群落。在如何劃分的方法論問題上,一般地可以沿用長期以來形成的以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黨政軍幹部等為幾大類的劃分法,在目前社會狀況下需要加入新的概念,即企業家、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宗教界,等等。對這些子係統,還應當深入分解,劃分更細的係統和層次。比如工人,可劃分為產業工人與非產業工人,老工人與青年工人,男工與女工,技術工人與熟練工人,等等。農民可劃分為糧農與果菜農,以農業為主要生計的農民或以工副業為主要生計的農民等。知識分子的層次就更多:老知識分子與中青年知識分子,從事社會科學與從事自然科學的知識分子,以工薪收入為生的知識分子與以科技、實業開發為生或兩者結合的知識分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