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環境科技與環保產業(5)(3 / 3)

第三,組織有權威性的技術交易洽談會,麵向市場,采用規範化的市場行為,加強對市場各種行為的組織和引導,引導建立環保技術市場體係。

第四,推動信息服務與技術中介和技術市場工作的開展。

麵向技術市場,完善建立環保技術信息服務體係,保證技術信息賴以擴散和傳播。這方麵的建設分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環保技術信息媒介或媒體。在環保科技管理部門指導下,出版技術資料、技術手冊、技術刊物等。

第二層次,環保技術信息服務中心,包括地區性技術服務中心和全國性技術服務中心。不僅為汙染治理單位,而且為環保技術開發部門和環保企業提供信息服務。

第三層次,環保技術信息傳播網絡。以技術服務中心為主體,由大專院校、技術開發單位、環保公司、設計院等組成的動態體係,在環保部門指導下開展技術評價和傳播工作。其任務是確保新技術的信息能不斷地通過現有的網絡不斷擴散,為各地汙染治理單位提供技術信息服務。

在信息服務的基礎上,開展技術中介,使技術服務更上一層樓。

在有條件時,成立環保技術市場。

4.關於幾個問題的討論當前對於推廣工作,一些地方做了不少的嚐試,現針對其熱點中的問題做專門的討論。

(1)關於建立推廣中介機構論據:科技管理部門正在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加強宏觀調控,反映在推廣工作上,要求環保科技管理將精力集中在推廣工作的組織和領導上,而把大部分具體的工作交由推廣中心來完成。同時確認推廣為一種市場行為,要求有一個機構來完成其中介的任務,這就是推廣中介機構。

在調研中,江蘇、天津、河北省已從環科所中分流一部分人員建立了推廣中心或推廣站,專門從事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目前,這些推廣中心的業務還未全麵開展。

推廣中心的生命力如何?這仍是一個未知數。在今後的發展中,有幾種模式可以考慮。一種是向技術市場的方向發展,發揮信息中心的作用,從目前我國的實踐看,數量不可能多,由於對企業交易行為,中心無法控製成交額,所以一般僅起常規小規模的展覽場地的作用或谘詢作用。另一種是成為技術代理,這類公司應擁有自己的技術,在代理方麵公司作為產品代理,能夠發揮純粹的技術中介機構的作用較少。還有一種,如國家環保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曾醞釀動用一筆資金采用技術投資的方式促進一些好技術的推廣,即針對某廠治理,選定某種技術,投入資金,其工程收益歸資金投入方和廠方共享。因此,這種中心如果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實際上是研究所的一種變型。

第四種可能是推廣中心承擔推廣工作的部分行政職能,可能的話,還包括產品進入某一地區的管理內容,這時隻要行政部門加以扶持,就能夠在推廣工作中大展身手。

根據目前情況,以暫不設中心為好。

總之,無論如何,推廣中心的職能應該是一種綜合性的。

(2)關於推廣投入論據:我國在汙染防治政策中明確規定:"誰汙染,誰治理",對於具體的汙染治理工作雖然采用了最佳實用技術,工程費用同樣必須由治理廠家負責。這是推廣投入問題的一個基本點。國家不可能專門拿出資金用於環保技術推廣,必須充分利用現有的資金渠道,引導投資方向,使工程資金流向采用最佳實用技術。

從長遠的眼光看,政府必須建立用於技術推廣的基金。這基金應和科技發展與汙染治理相結合,采取有償使用的方式。貸款,既可以在汙染治理資金中安排推廣新技術的專項或者在科技發展基金中安排部分款項用於技術推廣。有一個例子,廣西的糖廠汙染嚴重,卻沒錢治理,在這種情況下,廣西建立了治理糖廠汙染的基金,促進了糖廠的治理。江蘇省在排汙收費的80%部分中每年撥出8%建立科技發展基金,在環保發展基金中再拿出10%用於環保科技發展。這些資金支持了新技術的推廣和擴散,國家可以製定一項政策,就是要求各省、市從排汙收費的80%中劃出一部分作為科技發展基金,用於成果推廣。同時在汙染治理專項基金中,劃出一部分額度,指定用於實用技術的推廣。另外在三項經費中也應拿出適當比例,進行成果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