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黨建理論上的創新(2 / 3)

(二)必須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為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增添新力量

黨以前依靠的隊伍主要有五種力量,即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解放軍。隨著改革開放的社會發展,在社會變革中又出現了一些新的社會階層,黨的十六大政治報告將其歸結為六種人,分別是: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十六大政治報告中提出要“鞏固階級基礎,擴大群眾基礎”;提出“必須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為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增添新力量”。“鞏固階級基礎”即原來的五種力量,“擴大群眾基礎”就是指黨的組織要吸收上麵所說的六種人。除了“私營企業主”以外,吸收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的成員加入黨組織,是沒有爭議的。但是,對是否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黨內在一段時間內曾有過爭論,爭論的焦點是“私營企業主”是否有剝削,他們的利潤是否是剩餘價值。如前所述,社會主義本質論是消滅剝削,如果有剝削,吸收他們參加工人階級先鋒隊肯定與本質論相違背。

但是,這裏我們應該麵對兩個基本的事實:一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財富迅速增長、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這種曆史性跨越和偉大成就是怎麼得來的?是出現了新的資產階級靠剝削得來的,還是靠億萬人民群眾辛勤勞動創造的?顯然是後者。二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中,有些人成功了,說他是剝削者、是壞的,不成功的人卻是先進的,那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市場經濟還怎麼搞下去?所以十六大政治報告還指出:“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和落後的標準,而主要看他們的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看他們的財產是怎麼得來的,以及對財產怎麼支配和使用,看他們以自己的勞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作的貢獻。”所以,“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不能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和落後的標準,以自己的勞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作的貢獻才是判斷標準。這裏,需要介紹一個重要的基本理論,叫做民營經濟必須服從於“普照的光”。馬克思說:“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決定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它的關係也決定其他一切關係的地位和影響。這是一種普照的光,它掩蓋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善著它們的特點。”那麼,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這個主體地位,就是普照的光,在這種光照耀之下的私營經濟也是為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服務的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生產力、繁榮市場經濟、滿足人民生活、安排就業等方麵發揮作用,成為現代化建設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所以,十六大政治報告中指出的這六種人,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給他們定性為“建設者”的話,就與黨在市場經濟的問題上將除公有製以外的其他各種經濟成分都認定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起來了。既然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能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是否符合黨員條件,是吸收新黨員的主要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對兩個先鋒隊如何相統一、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如何相統一,十六大政治報告的第十部分在用詞上表述得很有分寸:“重點做好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幹部中發展黨員的工作,壯大黨的隊伍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幹力量。注意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高知識群體、青年中發展黨員。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黨內來,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首先,五種力量仍然是“重點”,“重點做好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幹部中發展黨員的工作”;其次是“注意”,“注意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高知識群體、青年中發展黨員”;再次是“要把”,“要把符合黨員條件的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防分子吸收到黨內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