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在1983年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整黨的任務是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方法是在提高思想認識的基礎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分清是非,糾正錯誤。在整黨過程中加強思想教育,著眼於提高廣大黨員的思想覺悟,要防止過去那種“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錯誤做法。為加強對整黨工作的領導,還設立了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這次整黨從1983年11月開始至1987年5月26日止,曆經三年半時間。這次整黨是有成績的,但也有不足和教訓。主要是沒有認真開展四項基本原則的教育,致使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在一些黨員、黨員幹部中有所滋長;對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的重大事件揭露不夠,被揭露後處理不夠;對一些領導班子的軟弱渙散問題還沒解決好。
在改革組織製度、領導製度的同時,黨進一步抓緊了黨風建設。早在1980年,陳雲就指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大問題,因此,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1981年7月,中央批轉了中紀委關於貫徹《準則》座談會紀要,中央的批語指出,糾正不正之風是當前全黨的一項重要任務。批語還指出:從領導做起,層層帶頭,一級抓一級,是貫徹執行《準則》,糾正不正之風的關鍵。在此之後,黨中央、中紀委頒發了一係列端正黨風的重要規定,例如,1983年2月,中紀委向全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級領導幹部發出公開信,要求堅決製止黨員幹部走建房分房中的歪風;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1985年5月,黨中央和國務院又發出《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1985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解決當前機關作風中幾個嚴重問題的通知》,對購小車、出國、公款旅遊、請客送禮、不正當收入、幹部經商等不正之風作了具體規定;1987年6月,中紀委發出《關於堅決查處共產黨員索賄行為的決定》;同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又發布了《關於嚴格控製黨政機關幹部出國的若幹規定》。
二、“執政黨的地位使我們黨麵臨著新的考驗”
在1956年黨的八大上,鄧小平作了《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報告中明確提出:“執政黨的地位,使我們黨麵臨著新的考驗。”1980年2月,他在《堅持黨的路線,改進工作方法》的講話中認為:“要進一步明確黨在四個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時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執政黨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黨,執政黨的黨員應該怎樣才合格,黨怎樣才叫善於領導?”由於黨的中心工作發生了變化,鄧小平一直在思考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和尋求怎樣建設黨的答案。
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中,黨經受了一次嚴峻的考驗。“事實表明,從總體上說,黨的組織和黨員是好的,我們黨是堅強的,是任何敵對勢力摧不垮的,同時,也暴露出我們黨內存在嚴重問題。”1989年6月,鄧小平在《第三代領導集體的當務之急》的講話中說:“常委會的同誌要聚精會神地抓黨的建設,這個黨該抓了,不抓不行了。”這個講話,被人們認為是鄧小平對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政治交代。20世紀90年代初,在國際形勢風雲變幻、世界社會主義遭受嚴重曲折之際,鄧小平又以其深邃的戰略眼光,諄諄告誡全黨同誌:“中國要出問題,還是出在共產黨內部”,強調“對這個問題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