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關於黨的建設理論的主要著作有:《完整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目前的形勢和任務》、《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第三代領導集體的當務之急》及《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鄧小平“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努力改進黨的建設;隻有改進黨的建設,才能更好地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思想,是他的黨建思想的總綱,為黨的建設提供了一係列課題。
一、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改進黨的建設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根本保證。因為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製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取得進步,才能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結合起來,為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科學的指導思想;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夠保證現代化建設事業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才能保證中國現代化的成功;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凝聚全國人民力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創造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和社會環境;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正確處理各種複雜的社會矛盾,正確調節和協調各方麵的利益關係。
但是,鄧小平也多次強調:“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努力改善黨的領導。”其基本原理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努力改進黨的建設;隻有改進黨的建設,才能更好地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為什麼?因為我們黨所處的環境和工作內容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係列的變化必然要求我們黨的領導方式、工作方式和領導製度相應地發生變化,根據新的工作內容和新的曆史條件進行改革和創新。在這裏,既包括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也包括以改革的精神,全麵推進黨的思想、作風、組織、製度建設的新的偉大工程,還包括“借鑒人類一切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鄧小平關於“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努力改進黨的建設;隻有改進黨的建設,才能更好地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思想,為黨的建設提供了一係列課題。
1980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舉行了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會議的兩個重要議題,一是討論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草案,二是通過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準則》是黨內生活行動規範的重要文件,是總結了黨幾十年來處理黨內關係的經驗教訓,特別是“文革”十年間的經驗教訓而提出來的,是對黨章的必要補充。製定《準則》的目的是:“為了全麵恢複和進一步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健全黨的民主生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增強黨的團結,鞏固黨的組織和紀律,提高黨的戰鬥力。”《準則》共有12條,主要內容有: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黨內選舉要體現選舉人的意誌;必須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要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誌;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搞特權;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準則》的產生,使黨內關係處理原則更加係統化、法規化,對黨的自身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曆史意義。在此之後,全黨掀起了一個學習、對照、貫徹落實《準則》的熱潮。
為了貫徹《準則》的規定,1980年7月,中共中央又發布了《關於堅持“少宣傳個人”的幾個問題的指示》;同年10月20日,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今後二三十年,一律不掛現任領導人的像,以利於肅清個人崇拜的影響。23日,中央發出《中共中央關於轉發華國鋒同誌的信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今後在公共場所不再懸掛華國鋒的像和題詞,個人是否掛哪位去世的或現任的領導同誌的像,完全由自己決定,各級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幹預。
在肅清個人崇拜影響的同時,抓緊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製。1980年4月23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關於喪失工作能力的同誌不當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員候選人的決定》;8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設置顧問的決定》;10月1日,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1982年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建立幹部退休製度的決定》。這些重大的改革措施都得以順利實施,從而也有一大批中青年幹部被提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保證了黨的各級領導機構能經常保持蓬勃的生機,這在黨的組織建設史上具有深遠意義。從1983年開始,各級領導班子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都有重大突破,大批德才兼備的年輕幹部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