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曆史時期的民族理論與實踐(3 / 3)

1.民族平等政策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基石

民族平等政策的核心是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不僅包括政治、法律上的平等,也包括經濟、文化上的完全平等。這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一個基本思想,也是黨在建立初期就提出的綱領,是中國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1982年11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已經確立,並將繼續加強。”憲法還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的關係。”具體來說就是:民族不論大小,不論社會發展程度如何,在一切權利上都是完全平等的,在承擔的義務上也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民族有任何特權,禁止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禁止一切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祖國統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繼承和發揚愛國主義傳統,自覺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這一時期,黨的民族政策的發展主要有:①認清民族關係本質,采取維護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新辦法;②民族區域自治建設納入法製化軌道;③采取各種措施發展民族地區經濟建設,促進民族地區的改革開放;④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活動,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⑤製定新的優惠政策,進一步扶持民族文化、教育事業發展;⑥研究民族地區經濟建設中的特殊問題,致力於黨的大政方針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化。

2.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國的基本政治製度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解決中國國內少數民族問題的一個創舉。1984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它是僅次於憲法的第二大法。後來,國務院又頒發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若幹規定》,這是國家第一個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規。2001年,第九屆人大又通過了《民族區域自治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改的主題是:根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經濟和社會的迫切要求,為解決民族自治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作出加大對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加快發展自治地方發展的若幹新規定。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以後,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這個文件是指導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政治製度有三大優越性:一是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二是有利於把黨的政策與少數民族政策結合起來;三是有利於把國家的發展與少數民族的發展結合起來。也稱“三個有利於”。實踐已經充分證明,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政治製度符合中國國情,有利於中華民族大團結,有深厚的群眾基礎與凝聚力,是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有中國特色的政治製度。

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這就是中華民族大團結的深刻總結。

3.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經濟、改善生活;各民族共同繁榮與發展是鞏固民族團結的重要保證

由於曆史原因與地理環境、自然條件的原因,相比較而言,少數民族經濟文化落後,發展程度低,形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也就是說民族平等事實上沒有得到平等的權利。因此,徹底消除曆史遺留下來的各民族間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狀況,是國家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主要原則。發展經濟、改善生活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黨和國家盡一切力量幫助少數民族發展,消滅曆史遺留的各民族在發展中的差距。江澤民曾經說:“現階段,我國的民族問題,比較集中地表現在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迫切要求加快經濟文化的發展。”

1987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共中央統戰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關於民族工作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明確了新時期民族工作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緊密結合少數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實際,從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進步、相互學習,共同致富出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麵發展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不斷鞏固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係,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繁榮”。1999年的民族工作會議提出了民族工作的兩大曆史任務:一是通過進行社會製度的變革,引導翻身解放的各民族人民走上社會主義道路;二是通過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加快各民族特別是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在這次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江澤民指出,“從現在起到2010年,我國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高少數民族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逐步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他還指出,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這次會議還明確指出,西部大開發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重大戰略舉措,同時提出了西部大開發的五項主要任務。

全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全部在西部,西部開發戰略為民族地區的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2002年,黨的十六大通過的政治報告指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關係全國發展的大局,關係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要打好基礎,紮實推進,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爭取十年內取得突破性進展。黨和國家為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采取了許多政策措施,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基礎產業發展,實行財政、稅收、金融優惠政策等,極大地促進了各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

200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國務院審議通過了《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05-2010年)》。此外,還通過了《少數民族社會事業“十一五”規劃》和《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等專項規劃。因此,改革開放的曆史新時期,也是民族大團結的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