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曆史時期的民族理論與實踐(1 / 3)

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理論與實踐是伴隨著中國共產黨革命實踐形成與發展起來的。研究中國共產黨民族理論的形成與發展,厘清不同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分析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在解決中國民族問題中的曆史作用,對於探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的淵源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民族理論

新民主主義時期是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由萌芽、發展到基本定型的重要發展階段。

(一)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是中共民族理論與政策的萌芽時期

中共二大宣言第一次比較完整地提出了中國共產黨對民族問題的綱領。提出了“統一中國本部(包括東三省)為真正民主共和國”;“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實行自治,為民主自治邦”;“在自治聯邦原則上,聯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由於受列寧關於民族自決和建立聯邦製理論的影響,黨的三大強調“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國本部的關係由各該民族自決”。這些觀點概而言之就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實現中華民族獨立;承認少數民族自決權,用聯邦製統一中國。這一階段對民族問題的研究及少數民族的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主要集中在綱領的論述,具體的政策還不是太多。

這一階段的主要民族理論觀點有:

第一,堅持民族平等原則,主張民族自決權。受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觀點的影響,以及蘇聯實踐中強調民族自決權等影響,中共早期十分強調民族自決權,但隻限於一般的提法,沒有對自決權的內涵作出具體的詮釋。

第二,提倡聯邦製與民族自治。中共二大宣言中把“自決”與“自治”並提,把建立民主自治邦視為民族自治的一種形式,提出在中國實行聯邦製下的民族自治。如中共二大明確提出,用自由聯邦製統一中國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第三,提出民族、民主革命的雙重任務。運用階級分析方法和列寧的“帝國主義階段”理論認識國際國內民族革命運動,提出了民族、民主革命雙重任務的觀點,認為國內民族問題是中國民主革命問題的一部分,民族革命以求獨立,民主革命以求統一。但在對國內民族問題的分析中效仿蘇聯,將中國分為“本部”和“疆部”,有聯邦建國的主張。

第四,中國民族解放運動與世界無產階級革命的聯合。堅決主張把中國民族解放運動與世界無產階級革命結合起來,提出了中國民族解放運動(民主革命)是世界無產階級革命總問題的一部分的理論。

(二)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是黨的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初步形成時期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隨著黨對國內少數民族開展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不斷加大,提出了許多具體的民族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了黨在這一時期的民族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在根據地建設中,將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提出了諸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發展經濟的權利,使用民族語言文字,建立民族學校,培養民族幹部,反對大漢族主義,宗教信仰自由等具體的民族平等政策。比較明確地提出了倡導民族團結、民族聯合政策。例如,六大通過的《關於民族問題的決議案》、1931年11月《關於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案》和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等文件中的規定。

第二,提出了與少數民族建立統一戰線的任務。紅軍長征進入少數民族地區後,對少數民族上層的看法發生了轉變。如1935年5月22日,劉伯承司令員在彝海按彝族傳統習俗與果基小葉丹殺雞飲血結為兄弟,在彝族同胞的護送下,紅軍順利通過彝族地區。中央在1935年8月的毛爾蓋會議上正式提出了建立民族統一戰線的任務。主張改善與少數民族上層的關係,為實現北上抗日起了重要作用,也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第三,提出了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的政策,明確提出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政策。提出了在有少數民族區域的省委建立民族工作機構,並提出了一係列關於民族文化、教育、語言文字和尊重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的政策。這些都為此後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理論與政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三)抗日戰爭時期是中共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的形成時期

以1938年9月中共六屆六中全會為標誌,黨的民族理論有了比較大的轉變。從民族自決、聯邦製等主張轉變為在統一國家下的民族自治理論。1945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大上的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全麵係統地總結了以往民族工作的曆史經驗,提出了完整的民族理論觀點和民族政策。概括起來為以下三點:

第一,建立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1937年,中共發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其中第十條提出,“抗日的民族團結在國共兩黨徹底合作的基礎上,建立全國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領導抗日戰爭,精誠團結,共赴國難”。並提出,“動員蒙古、回族及其他一切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民族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的方針。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政治決議案也提出:“團結中華各民族(漢、滿、回、藏、苗、瑤、夷、番等)為統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圖存。”

第二,豐富了民族平等理論。毛澤東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的政治報告《論新階段》中明確地提出:“允許蒙、回、藏、苗、瑤、夷、番等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對國內各民族,給予平等權利,而在自願原則下互相團結,建立統一的政府。”還提出了一係列具體的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各民族有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上的權利平等;堅持民族平等,調節好各民族關係,克服狹隘的民族主義的偏向,反對大漢族主義;堅持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共同抗日。

第三,明確提出了民族區域自治思想。陝甘寧邊區政府1941年5月頒布的《施政綱領》明確提出“實行蒙回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平等權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區”。根據這個規定,邊區政府先後建立了五個回族自治鄉和一個蒙古族自治區。《論新階段》和《論聯合政府》都強調在建立統一的國家和政府的前提下,建立各少數民族自我管理內部事務和民族自治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