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觀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是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對宗教及宗教問題的基本認識,它是中國共產黨宗教觀的理論來源。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內容十分豐富,但主要體現為兩個方麵:一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宗教的基本看法和態度,如宗教的本質、起源、發展規律、消亡和作用等;二是在曆史唯物主義宗教觀的指導下,作為科學社會主義的創始人,提出了社會主義正確處理宗教問題的基本原則。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宗教的闡述很多,他們給後人指出了一種認識宗教本質的方法,那就是用曆史唯物主義的方法來觀察宗教的本質。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他們指出:“宗教本身既無本質也無王國。在宗教中,人們把自己的經驗世界變成一種隻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質,這個本質作為某種異物與人對立著。這絕不是可以用其他概念、用‘自我意識’以及諸如此類的胡言亂語來解釋的,而是應該用一向存在的生產和交往的方式來解釋的。”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到,宗教的本質隻有到它所賴以存在的經濟和社會基礎中尋找,這無疑給我們提供了一把認識宗教本質的鑰匙。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宗教的起源要在現實的物質生活經濟條件,即社會存在中去尋找。宗教的起源是有其曆史根源的。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對於人和自然關係的認識是非常有限的,這種受製於自然的局限性,使得自然的壓迫成為宗教產生的力量。隨著對社會形勢認識的加深,恩格斯認識到,自然的壓迫不僅僅是宗教所產生的唯一的“異己力量”,“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會力量也起了作用,這種力量和自然力量本身一樣,對人來說是異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釋的,它以同樣的表麵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著人。最初僅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想的形象,現在又獲得了社會的屬性,成為曆史力量的代表。在更進一步的發展階段上,許多神的全部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都轉移到一個萬能的神身上,而這個神本身又隻是抽象的人的反映。這樣就產生了一神教……”這就指出了宗教產生的自然根源和社會根源。

在對待宗教的發展問題上,恩格斯認為,宗教會沿著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的曆程發展。1882年,恩格斯在《布魯諾·鮑威爾和早期基督教》中指出:“古代一切宗教都是自發的部落宗教和後來的民族宗教,它們從各民族的社會和政治條件中產生,並和它們一起生長。宗教的這些基礎一旦遭到破壞,沿襲的社會形式、繼承的政治結構和民族獨立一旦遭到毀滅,那麼與之相適應的宗教也就自然崩潰。”在1886年的《費爾巴哈論》中,他又指出:“這樣在每一個民族中形成的神,都是民族的神,這些神的王國不越出它們所守護的民族領域,在這個界線以外,就無可爭辯地由別的神統治了。隻要這些民族存在,這些神也就繼續活在人們的觀念中;這些民族沒落了,這些神也就隨著滅亡。羅馬世界帝國使得古老的民族沒落了,古老的民族的神也就滅亡了……”從這些論述中可以看出,恩格斯認為宗教發展是由社會的發展來決定的,宗教的進程與社會的進程應是同步的,神的神性是由社會的性質而定的思想。

在關於宗教的消亡問題上,馬克思恩格斯在早期認為,宗教作為私有製異化的產物,會隨著私有製的消滅而消亡。唯物史觀創立後,他們對這一問題有了更深的認識,指出了宗教消亡的長期性。馬克思在《資本論》卷一中指出:“隻有當實際日常生活的關係,在人們麵前表現為人與人之間和人與自然之間極明白而合理的關係的時候,現實世界的宗教反映才會消失……但是,這需要有一定的社會物質基礎或一係列物質生存條件,而這些條件本身又是長期的、痛苦的曆史發展的自然產物。”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也講道:“當社會通過占有和有計劃地使用全部生產資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會成員擺脫奴役狀態的時候……當謀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時候,現在還在宗教反映出來的最後的異己力量才會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隨著消失。”因此,在關於宗教消亡方式問題上,恩格斯向來認為宗教的消亡不是社會解放的根本途徑,所以人為地消滅宗教是愚蠢的做法,我們要靜待宗教自然地死亡。針對布朗基主義,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獻》中批評:“取締手段是鞏固不良信念的最好手段!”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針對杜林主張要在未來社會主義社會進行消滅一切宗教的“超級革命”的激烈觀點,提出:“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總之,他們認為,宗教隻能隨著其消亡的曆史條件的成熟而慢慢地自然死掉,堅決反對人為地消滅宗教,堅決反對用行政命令和警察手段禁止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