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
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這三條基本上是一個意思,是一種忘我精神的繼續發揚。魯迅曾說過:“愈是無聊賴,沒有出息的腳色,愈想長壽,想不朽……愈要占據別人的心。”(《華蓋集續編·古書與白話》)然而具有忘我精神的革命者,人民是不會忘記的。
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的文學家或美術家。
毛澤東同誌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號召“中國的革命的文學家藝術家,有出息的文學家藝術家,必須到群眾中去,必須長期地無條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農兵群眾中去,到火熱的鬥爭中去”,否則,“你就隻能做魯迅在他的遺囑裏所諄諄囑咐他的兒子萬不可做的那種空頭文學家,或空頭藝術家。”這同樣是對魯迅這句名言的高度評價。
魯迅曾對這些空頭的文學家,或空頭的美術家,表示厭惡,他在1934年6月3日致楊霽雲的信中說:近十年來,有些青年,不樂科學,便學文學;不會作文,便學美術,而又不肯練畫,則留長頭發,放大領結完事,真是烏煙瘴氣。假使中國全是這類人,實在怕不免於糟。因此魯迅諄諄告誡兒子長大後萬不可做這樣的空頭文學家和美術家。
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這也是魯迅一生戰鬥經驗的總結,決非指生活小事。試看一部中國現代史,從袁世凱到蔣介石,當他們羽毛尚未豐滿,曾允許給人民種種利益,一旦篡權,卻便大殺黨人。
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複,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在強大的壓迫下,魯迅一向主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複仇精神的。他在1907年所寫的《摩羅詩力說》中,就盛讚波蘭詩人密克威支的《死人之祭》中的康拉德的形象,康拉德有一首複仇歌,末曰:“渴血渴血,複仇複仇!仇吾屠伯!天意如是,固報矣;即不如是,亦報耳。”魯迅說:“報複詩華,蓋萃於是,使神不之直,則彼且自報之耳。”
後來,魯迅曾多次提出向壓迫者複仇、索取血債的問題,他一反東方精神文明中的“恕道”。《故事新編》中的《鑄劍》,便是一首複仇的頌歌,宴之敖者的勇於複仇和善於複仇,決不是從個人出發,而是因為他“魂靈上是有這麼多的,人我所加的傷”。魯迅曾說:“不知道我的性質特別壞,還是脫不出往昔的環境的影響之故,我總覺得複仇是不足為奇的,雖然也並不想誣無抵抗主義者為無人格。但有時也想:報複,誰來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執行;既沒有上帝來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償頭,也不妨以頭償目。有時也覺得寬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這話是怯漢所發明,因為他沒有報複的勇氣;或者倒是卑怯的壞人所創造,因為他貽害於人而怕人來報複,便騙以寬恕的美名。”(《墳·雜憶》)
魯迅的思想固然有其發展的階段性,但也有其承續的一貫性。魯迅的複仇思想,在後期因為看到了代表強大物質力量的無產階級,而有了必勝的信念,因此具有了從容迎敵的氣度。但是,反對“勿抗惡”的觀念仍然是魯迅的中心思想,不過提高到科學形態上來認識和理解罷了。他在1936年9月20日所作的《女弔》一文中,讚揚了女弔的複仇精神的可貴。說:“被壓迫者即使沒有報複的毒心,也決無被報複的恐懼,隻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及其幫閑們,這才贈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麵東西的秘密。”這是重申了“遺囑”中的思想。
“遺囑”隻寫了七條,下麵還有很重要的一段,全文如下: 隻還記得在發熱時,又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麼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中國有句俗諺:“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其中的含義也包括可以了結一切宿怨。然而魯迅卻與中外的“恕道”(中國的“犯而勿校”和外國的“費厄潑賴”)絕緣,“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這就是魯迅之所以為魯迅的精神,一種錚錚鐵骨的革命氣節。
六
本篇寫的是“死”這個題目,卻一掃陳言,毫無舊文人那種感慨人生無常的濫調,相反,它充滿了革命樂觀主義精神,用積極的態度來對待這生命發展過程中的必然歸宿——死。
本文既不哀傷,又不故作慷慨之論,卻用一種舒徐輕緩的文筆來娓媚而談,而且雜以笑語,諧趣橫生,使《死》這篇文章充滿了活氣。“噴泉裏噴出來的總是水,血管裏噴出來的總是血”。魯迅的生死觀正是他的人生觀的反映。我們知道魯迅怎樣對待死;也由此更能領會魯迅怎樣對待生。《死》對我們的啟示是:使我們更熱愛生活,執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