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向就是階級立場,正如列寧所說:“因為沒有一個活著的人能夠不站到這個或那個階級方麵來(既然他懂得了它們的相互關係),能夠不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勝利而高興,為其失敗而悲傷,能夠不對於敵視這個階級的人、對於散布落後觀點來妨礙其發展以及其他等等的人表示憤怒。” (《列寧選集》第1卷第153頁,人民出版社中譯本)共產主義者從來就認為隱蔽自己的政治觀點是可恥的,魯迅的每篇雜文都表明著他鮮明的政治主張,他反對那種標榜“第三種人”的騎牆派;用折中、公允的“中庸之道”來作自己的護身符;用“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莊子哲學作為自己的防空洞。他從來不相信有“從聖賢一直敬到騙子屠夫,從美人香草一直愛到麻瘋病菌的文人”。(《且介亭雜文二集·再論“文人相輕”》)即使莊子,魯迅也指出他“無是非觀”的虛偽性,試看他在《天下篇》裏,正是“曆舉了別人的缺失,以他的‘無是非’輕了一切‘有所是非’的言行。”(《且介亭雜文二集·“文人相輕”》)因為魯迅一則說:“文人不應該隨和;……他得像熱烈地主張著所是一樣,熱烈地攻擊著所非,象熱烈地擁抱著所愛一樣,更熱烈地擁抱著所憎——恰如赫爾庫來斯(Hercules)的緊抱了巨人安太烏斯(Antaeus)一樣,因為要折斷他的肋骨。”(《再論“文人相輕”》)再則說:“至於文人,則不但要以熱烈的憎,向‘異己’者進攻,還得以熱烈的憎,向‘死的說教者’抗戰。在現在這‘可憐’的時代,能殺才能生,能憎才能愛,能生與愛,才能文。”(《且介亭雜文二集·七論“文人相輕”——兩傷》)而魯迅正是以他的全部著作實踐了他的宣言。
當然,對手也是有他們的戰鬥傾向的,並且很堅執。邵洵美、林希雋等人所以輕視魯迅的雜文,正是他們傾向性的表現。魯迅揭穿了他們“雖然披了文藝的法衣”,佯稱要求產生偉大的作品,想一下子把雜文扼殺,其實還是為的雜文的內容刺痛了他們,使他們覺得格格不入,與他們的美學趣味大異其趣。
三
第三個問題,說明自己雜文的特點和意義。
“當然不敢說是詩史”是自謙,其實魯迅的雜文正是他那個時代的史詩。“其中有著時代的眉目”是千真萬確的。“決不是英雄們的八寶箱,一朝打開,便見光輝燦爛”,這是對不顧時代特點客觀條件是否允許一味要求“史詩”式的“偉大作品”的微諷。
“我隻在深夜的街頭擺著一個地攤”,以隱喻當時時代的黑暗。“所有的無非幾個小釘,幾個瓦碟”,以“小釘”、“瓦碟”做比喻,一方麵固然自謙,另一方麵說明雜文的實用。“但也希望,並且相信有些人會從中尋出合於他的用處的東西。”正說明時代需要雜文。
魯迅從來是從改革家的角度來考察雜文的,在早期,他就大力倡導這種文體,在《兩地書》中,他曾說:“中國現今文壇(?)的狀況,實在不佳,但究竟做詩及小說者尚有人。最缺少的是‘文明批評’和‘社會批評’,我之以《莽原》起哄,大半也就為了想由此引些新的這一種批評者來,雖在割去敝舌之後,也還有人說話,繼續撕去舊社會的假麵”;到晚年,他又讚揚雜文的“言之有物”,“和現在切帖”“生動,潑剌,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因此,他“更樂觀於雜文的開展,日見其斑斕”。(《且介亭雜文·徐懋庸作〈打雜集〉序》)在這裏,使我們看到他在提倡雜文背後的火一樣的革命熱情。不論從事哪種文體的創作,這樣的革命熱情是應該具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