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題未定”草(六至九)》(2 / 3)

黑格爾說:“認識……認為在自己麵前真實存在著的東西就是不以主觀意見(Setzen想象)為轉移的現存的現實。”列寧對這段話大加讚賞,批注:“這是純粹的唯物主義!”(列寧:《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這就是說,認識任何對象,必須擺脫一切主觀的想象,而如實反映現存的現實。把後人附加的成分當作曆史真相,實際上把想象代替科學了。這是既違反唯物論,又違反辯證法的。

因此,魯迅認為,“凡論文藝,虛懸了一個‘極境’,是要陷入‘絕境’的,在藝術,會迷惘於土花,在文學,則被拘迫而‘摘句’”。“虛懸”就是唯心主義,“極境”就是形而上學,用唯心主義形而上學來對待文藝現象,當然會背離實際,陷入“絕境”的。 所以,魯迅的結論是:我總以為倘要論文,最好是顧及全篇,並且顧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處的社會狀態,這才較為確鑿。

要認識事物,隻有認識事物的矛盾性。但是,一個事物的矛盾性又與其他事物的矛盾性相聯係的,隻有了解到它們的全部總和,對這一個事物才會有恰當的認識。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也隻有對這個人的社會關係的總和有所把握,才能對這個人有恰當的了解。然而,即使這樣做了,還不能保證主觀認識就全部符合客觀實際,還隻是“較為確鑿”。魯迅在這裏留有餘地,並沒有把話說死,這正是他的辯證法的修養。列寧說:“要真正地認識對象,就必須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麵、一切聯係和‘媒介’。我們決不會完全地作到這一點,可是要求全麵性,將使我們防止錯誤,防止僵化。”(《再論工會、時局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錯誤》)魯迅與列寧的這個意思是相符合的。這是研究一切客觀對象唯一的科學方法,當然也是研究文學的唯一的科學方法。

既然任何事物(人的思想、表現思想的著作)都是矛盾所組成。自身處於矛盾中,又與其他矛盾相聯係,因此,隻有從矛盾入手,才能了解一個人的思想、著作。基於這樣的認識,魯迅認為,倘要編集,“如果多少和社會有些關係的文字,我以為是都應該集印的,其中當然夾雜著許多廢料,所謂‘榛楛弗剪’,然而這才是深山大澤”。這是充滿辯證法的觀點,因為任何事物都是和其他的每個事物聯係著的,有著多種多樣的關係,越是能全部展開這樣的關係,就越是能加深對其中每個事物的認識。

在編集時如果兼錄反麵材料,更有著特殊的效用。即使反麵材料所起的消極作用,從辯證法看來,它在一定條件下也會轉化為積極的作用。例如,30年代叛徒楊人曾發表過《揭起小資產階級革命文學之旗》,魯迅指出:“揭起小無恥之旗,固然要引出無恥群,但使謙讓者潑剌起來,卻是一利。”魯迅說,“有一利必有一弊”和“有一弊必有一利”可以相互轉化的。“小無恥之旗”的弊在於“引出無恥群”,然而“利”卻也埋伏在這裏。假使不能“引出無恥群”,還不會使“謙讓者”猛醒而潑剌起來的。

“謙讓者”即妥協者是不懂辯證法的。他們編起集來,大抵悔其少作,美其名曰:“愛惜自己”。章太炎晚年手自編定的《章氏叢書》,駁難、攻訐、忿詈之作都不收,魯迅說他大約認為“有違古之儒風,足以貽譏多士的罷。”(《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他可算得是“謙讓者”了。然而得到的是眼前報,國民黨黨棍吳稚暉反過來卻說章太炎過去對他是“含血噴人”,還諷刺他得到國民政府的優遇。曾經現戰士身的章太炎將甲胄拋棄了,敵人於是拔出劍來。這是辯證法的懲罰。

世界上的事物總是對立麵的統一。發展是在對立麵的鬥爭中進行的。因此,要把握一種事物或曆史現象,就要了解對立麵雙方。盡管古人不懂得辯證法,但是不妨礙他們猜測到了這一點。因為他們力圖想按照客觀情況辦事,這樣,他們就接近了辯證法。因為主觀辯證法無非是客觀的辯證法的反映,它原為生活中所固有的。

魯迅說:“中國的史家是早已明白了這一點的,所以曆史裏大抵有循吏傳,隱逸傳,卻也有酷吏傳和佞幸傳,有忠臣傳,也有奸臣傳。因為不如此,便無從知道全般。”

知道全般是很重要的。全般就包括著矛盾,包括著對立麵雙方。因此,要知道全般,一定要了解矛盾的各方。

戰鬥的作者,社會上一定有敵對。他的攻訐駁難之作,都是有所謂而發的。如果抽去了那一麵,就顯得他無的放矢,好像在那裏放空炮。“一任鬼蜮的伎倆隨時消滅,也不能洞曉反鬼蜮者的人和文章。”因此,如若要研究反鬼蜮者的人和文章,是必須研究鬼蜮伎倆的。

魯迅是很懂得這一點的。在台靜農編輯《關於魯迅及其著作》時,本來要將法國羅曼·羅蘭稱讚魯迅的一篇文章收入的,魯迅卻不同意,他建議將這換一篇謾罵攻擊他的文章,即陳源的《致誌摩》,在那裏邊,陳源對魯迅是極盡詆毀之能事的,例如說魯迅是“刑名師爺”,“一下筆就想構陷人家的罪狀”;說魯迅的文章,隻能放進“應該去的地方”。如果有誰認為魯迅偏激,就應該看看這個論敵的跳踉的。因此,魯迅在自己編集時,就很注意收錄反麵材料的。

魯迅說,“我嚐見人評古人的文章,說誰是‘鋒棱太露’,誰又是‘劍拔弩張’,就因為對麵的文章,完全消滅了的緣故,倘在,是也許可以減去評論家的幾分懵懂的。”研究一個作家戰鬥風格的特點,該包括研究形成它的條件的。隻有懂得形成它的條件,才會真正懂得為什麼會形成這種風格。如果不研究魯迅所處的社會環境,不研究他的論敵的那一套攻心的戰術,是無法說明他的雜文的戰鬥風格的。這也是“知人論世”的方法論。

魯迅的結論是:“我以為以後該有博采種種所謂無價值的別人的文章,作為附錄的集子。以前雖無成例,卻是留給後來的寶貝,其功用與鑄了魑魅魍魎的形狀的禹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