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後期的雜文,熟練地運用辯證法,反對任何一種片麵性和形而上學。因此,不但命題新鮮,持論深刻有力,在分析問題上具有方法論的意義,而且文風也更加無不可施,活潑跳蕩,跌宕多姿。這些特點在《“題未定”草(六至九)》一文中,表現得特別鮮明和集中。
一
魯迅認為,倘要研究文學或某一作家,達到“知人論世”的目的,選本就很困難。為什麼呢?因為選本容易片麵性,為選家的觀察問題的主觀性所蔽。所顯示的,“往往並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選者的眼光。”“例如蔡邕,選家大抵隻取他的碑文,使讀者僅覺得他是典重文章的作手,必須看見《蔡中郎集》裏的《述行賦》(也見於《續古文苑》),那些‘窮工巧於台榭兮,民露處而寢濕,委嘉穀於禽獸兮,下糠而無粒’(手頭無書,也許記錯,容後訂正)的句子,才明白他並非單單的老學究,也是一個有血性的人,明白那時的情形,明白他確有取死之道。”
陶潛的遭遇也是一樣。選家大抵隻取他的《歸去來辭》和《桃花源記》,於是,“被論客讚賞著‘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陶潛先生,在後人的心目中,實在飄逸得太久了。”但是,如果顧到看問題的全麵性,那麼,在他的全集裏,就會看到“他卻有時很摩登,‘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節,空委棄於床前’,竟想搖身一變,化為‘阿呀呀,我的愛人呀’的鞋子”,這就是說,他還有纏綿的一麵。但如果依此判為風流才子,那又失之片麵了。因為,他的詩,“除論客所佩服的‘悠然見南山’之外,也還有‘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形天舞幹戚,猛誌固常在’之類的‘金剛怒目’式,在證明他並非整天整夜的飄飄然。”
所以,魯迅歸納的結論是:“這‘猛誌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更加抑揚,更離真實。”他還舉了個淺近的例子說:“譬如勇士,也戰鬥,也休息,也飲食,自然也性交,如果隻取他末一點,畫起象來,掛在妓院裏,尊為性交大師,那當然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的,然而,豈不冤哉!”
“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這就是說,這的的確確是一個實例,但是,用個別的實例來代替全體,從魯迅上述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出這種方法的荒謬來了。所以列寧說:“在社會現象方麵,沒有比胡亂抽出一些個別事實和玩弄實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腳的方法了。……如果不是從全部總和,不是從聯係中去掌握事實,而是片斷的和隨便挑出來的,那末事實就隻能是一種兒戲,或者甚至連兒戲也不如。”(列寧:《統計學和社會學》) 黑格爾說:“觀察事物的本身,一方麵要從事物的普遍性去觀察,另一方麵也不要脫離事物,不要抓住次要的情況、實例和對比,而是要唯一地注意這些事物,並且把它們的內在的東西導入意識。”(《邏輯學》)
這就是說,應當按照客觀事物的本來麵目加以觀察,客觀事物是互相聯係和具有內部規律的,如果不能客觀地如實地反映這種聯係和內部規律,僅僅根據一些實例把它們相互之間的關係割裂起來,以部分代替全體,那麼,就會歪曲事物的本來麵目,就不能全麵地來觀察事物,就會陷於主觀性和片麵性。
對任何作家作品,即使就其某一方麵發表意見,也必須胸有全局,了解他的全麵,評論才能恰當,不致以偏概全,割裂這一方麵與其他方麵的關係。
魯迅所舉的選本的易偏,選家的易蔽為我們提供了觀察問題必須全麵性的辯證方法。
二
與那種拘於選家成見的選本相仿佛,同樣容易犯主觀性流弊的是“摘句”。“摘句”容易與全詩割裂,比如唐人錢起的《省試湘靈鼓瑟》中的“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如果推為“詩美”的極致,證成“醇樸”或希臘藝術般的“靜穆”,那就遠離真實了,因為這首詩的主調是頗近“衰颯”的。即使就這兩句來說,也不脫試帖的俗套,以“曲終”結“鼓瑟”,“人不見”點“靈”字,“江上數峰青”做“湘”字,算不上“詩美”的極致的。
那麼,希臘藝術是否就都“靜穆”呢?
魯迅說:“以現存的希臘詩歌而論,荷馬的史詩,是雄大而活潑的,沙孚的戀歌,是明白而熱烈的,都不靜穆。”語言藝術如此,造型藝術是否獨獨“靜穆”,就很值得懷疑了。因為時代的風格總是相聯係的。
詰難者也許要問,你看那些希臘雕像,棱角全無,一片平和,眉宇間好象在做甜蜜夢,極怕眾生擾攘,難道不能算是“靜穆”嗎?
魯迅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有個土財主,買了一個周鼎回來,土花斑駁,古色古香。但是他卻叫銅匠把土花銅綠擦得一幹二淨,一切“雅士”聽了當然無不失笑。魯迅說:“我在當時,也不禁由吃驚而失笑了,但接著就變成肅然,好象得了一種啟示。這啟示並非‘哲學的意蘊’,是覺得這才看見了近於真相的周鼎。鼎在周朝,恰如碗之在現代,我們的碗,無整年不洗之理,所以鼎在當時,一定是幹幹淨淨,金光燦爛的,換了術語來說,就是它並不‘靜穆’,倒有些‘熱烈’”。
魯迅說,就是由於這一啟示,改變了他衡量古代美術的眼光的,“例如希臘雕刻罷,我總以為它現在之見得‘隻剩一味醇樸’者,原因之一,是在曾埋土中,或久經風雨,失去了鋒棱和光澤的緣故,雕造的當時,一定是嶄新,雪白,而且發閃的,所以我們現在所見的希臘之美,其實並不準是當時希臘人之所謂美,我們應該懸想它是一件新東西。”
魯迅所提出的這個原則,是十分重要的,給我們具有方法論上的啟示。特別對曆史上的文藝的評價中,應該看到它在當時的本來麵目,而不是後人附加的成分。有人卻不是這樣,丟開本來麵目,把後人附加的成分當作曆史真相,那就失之毫厘,差以千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