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先回家補了幾小時睡眠,下午才回局裏。他把紅紅這條線索告訴了莊亦邦,就他和紅紅之間的談話內容兩人展開了一番討論。莊亦邦從紅紅所提供的信息裏分析出來幾個問題,大鳥跟王秀依關係不一般,之前他們已經猜到,如果真如紅紅所說他們隻是兩性關係,那麼在大鳥殺人嫌疑最大的時候,王秀依不會跟他走那麼近。
莊亦邦理出三種情況:一,他們不止兩性關係,還有可能是主仆關係,也就是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王秀依對大鳥絕對的服從。二,他們僅隻是兩性關係,之所以王秀依還跟大鳥走得近,是因為她確定大鳥不是凶手,比如她有大鳥不在場證明。三,兩種情況兼有。莊亦邦認為介於王秀依多少有些自閉,上述三種情況都能可能,但他更傾向於第三種情況,他認為王秀依不僅受命於大鳥,而且她知道她母親不是大鳥所殺,如果僅隻是第一種情況,她的人身不應該還這麼自由,如隻是第二種情況她沒必要什麼都不敢說,就連親眼看見警員倒在大鳥刀下都隻字不提。
紅紅還提供了一條信息,大鳥好女人,且大多數女人並不願與大鳥歡好,說明大鳥可能有性怪癖,而王秀依並沒有介意,這不代表她樂於接受,很有可能是被迫接受。陳咪應該就比較反感跟大鳥做,據警隊之前對一些賓館的走訪調查,賓館服務生反應有好幾次都看見陳咪流著眼淚獨自離開。後麵就衍生出一個問題,王秀依知不知道她母親跟大鳥之間的兩性關係?莊亦邦認為王秀依不僅知道,而且他們極可能還存在亂交,正因為關係齷齪,導致王秀依在警方麵前更是張不開嘴。
莊亦邦還分析了大鳥的身份,他認為大鳥發暴財的原因跟毒品有關,從紅紅那裏得知大鳥時常出沒於各娛樂場所,可是白雨最近幾天的摸排發現,各娛樂場所反應大鳥隻是偶爾來消遣,那麼一定是一方在說謊,紅紅看上去沒有說謊的必要,如果是娛樂場所都在說謊,那事態就沒那麼簡單了。之前,莊亦邦能猜到小雞供述的兩個大鳥的出沒點,正因為這兩個地方都曾有被市緝毒隊查處的情況。如果大鳥真的跟毒品有關,他怎麼可能在這個風口浪尖的時候去販毒。
“你還要這麼拚命往下查?按我的分析,大鳥作案的可能性已經很小,把他丟給緝毒隊去查可能更合適。”莊亦邦靠在椅背上,兩腿平伸,懶洋洋的望著窗外懶洋洋的陽光。
“Ma的,你不分析還好點,至少我還保留著希望。”白雨眉頭緊鎖,他想了想說:“不行,老子要親手逮住他,這逼捅了沈冰一刀是不用質疑的。”
“哈哈,衝冠一怒為紅顏。不過我們連個目擊證人都沒有,隊長昨天跟去陪護的同事提起她自己都沒看見誰從背後捅的她一刀。如果王秀依一口咬定是小雞動的刀子,你拿他還沒辦法。”莊亦邦說。
“他們是同黨,法官會采納她的口供?”白雨氣衝衝的說。
“證據呢?你連大鳥販毒的證據都沒有,你還拿他們那點關係說事,你沒發現每次開房大鳥都隻帶陳咪?他跟王秀依卻從不去旅館,說明他很小心,未成年的王秀依容易給他攤上事。現在大鳥跟王秀依擺在桌麵上的關係僅隻是朋友的小孩或者叫母親的友人。況且你別忘了那把刀上現在是小雞的指紋。”莊亦邦又是一瓢冷水倒來。
“我就不明白,那把刀咋會落到小雞手上,總之我覺得小雞不可能有機會下手。”白雨說。
“照常理,小雞的確是不可能下得了手,你趕到現場跟他挨踹的時間大概相差3到5分鍾,他都一直癱倒地上,說明這腳挨得不輕,他哪有勁刺出傷及內髒的一刀,但法庭是講證據的,光分析沒啥鳥用。”莊亦邦坐直身軀,拿筆在紙上邊塗邊說:“我來給你還原一下現場。據隊長說,當時她以一敵二,右拳擊中大鳥腮幫,小雞撲上來,她再一腳踹在他胯部,然後隊長回身去拿掉地上的包,取手銬出來,結果身後挨了一刀,她一陣暈眩倒下並沒看見凶手是誰。當時麻將館那幫人聽到一聲尖叫,應該是王秀依的,她躲在角落裏受到驚嚇,動刀的是大鳥無疑,他傷人以後心裏害怕,丟下刀就跑,因為他從王秀依那裏知道你們去了兩個人,而你很可能隻是暫時不在,他如果帶著受傷嚴重的小雞跑,極有可能出門就撞見你,所以他落荒而逃。這時小雞撿起了地上的刀,因為他想一個人扛了這事。查資料你可以發現大鳥的兩次入獄紀錄,小雞都有參與,但小雞兩次都隻是被刑拘,這次他想報恩。剛開始他怕王秀依會亂講話,所以他隻好跟警方說些天書先周旋著,就為拖延時間,看王秀依的態度。結果王秀依的態度這麼堅決,他自己可能都沒想到,所以今早上小雞全招了,是他刺傷了隊長。就算你抓住大鳥,那也隻有上法庭去跟對方律師PK,勝算還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