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期間,我作出了三個和妻子及女兒有關的重要決定。第一個重要決定是在1986年1月份作出的。是讓妻子和女兒到美國陪讀。妻子名義上是陪讀,實際上是打工,養家糊口;女兒到美國學習英文和看看世界。事實上,這第一個重要決定主要收益者是女兒。
第二個重要決定是事關妻子的。即我暗暗發誓,我要一輩子待我妻子好,用我的勞動換得的收入讓妻子過上舒適的日子。
第三個重要決定是事關女兒的。即在回國前做的,即便是砸鍋賣鐵也要培養女兒成材。
在1986年1月,我做出和女兒有關的第一個重要決定,女兒到美國學習英文和看看世界
由於在SH交通大學讀碩士研究生期間和到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財務係留學時期的近六年時間裏,先後兩次遇到語言障礙。痛定思痛後,我開始考慮是否我已經過了學習語言的最佳年齡?
我得感謝這兩次關於語言學習的思索,使我頓悟到心理學家關於語言學習的最佳時期是幼小時期,和自己在虛歲七歲時從鄉下到SH也經曆過的語言問題。加上中國友人慷慨出手相助和美國友人的赤誠幫助。在我到美國僅僅三個多月時,我作出了第一個關於妻子和女兒的重要決定,即讓妻子和女兒到美國陪讀於我。利用我奮鬥成功在美國讀書的機會,讓女兒到美國學習英文和看看世界。讓女兒用自己的眼睛和親身感受感覺美國是否適合於她將來的發展?
在美國,我作出和妻子有關的第二個重要決定
經過近兩年的拚博,家庭已略有盈餘。另外,我的計劃也隻是留學三年。
一天晚上,妻子回來,滿麵血跡。一問是打工太累,走路摔跤了。此時你可以猜想到我的百感交集。盡管這婚姻是我媽媽安排的,但我是同意的。妻子竭盡全力支持我讀書,還要全力以赴地養育女兒。今天這一跤有為了錢的想法。(因為美國一天的收入高於中國一個月的工資,按一美元換成8元人民幣的彙率計算,妻子一天掙近400人民幣。)但說白了,最終還是為了這個家。
我那天暗暗發誓,要一輩子待我妻子好,要用我的勞動換得的收入讓老婆過上舒適的日子。我加倍努力學習,因為我答應在出國三年後回國效勞。
在美國,我作(做)出了和女兒有關的第三個重要的決定,即砸鍋賣鐵也要培養女兒成材
在測智商的那天晚上,在家裏,女兒還在絮絮叨叨地訴說,學區和學校的老師是怎樣測試她的智商的。我的思緒已經在別的地方了。我認真地在考慮誰留學的問題。最後,我有意識地看了一下女兒的智商測試報告,測試的總體結果是135。屬於高智商範圍。(學區測智商的老師的評語是:Functionaryinverysuperlorrange.意思是測試結果是智商在很高的區域。)
我心裏想,測試的老師還沒有計入英文生詞量呢?因為我們才來美國兩年多一些,英文生詞肯定沒有美國五年級學生掌握得那麼多。
刹那間,我作出了一個重要決定,即我要竭盡全力地、即使砸鍋賣鐵也要培養女兒成材。這是以前我和女兒說過的,我信守我說過的話。女兒的前途比我自己的重要,這是我在美國讀書時作出的第三個重要決定。第一個是關於她和我妻子的。第二個是關於我妻子的。
妻子和女兒的討論
一天晚上,我聽見妻子在和女兒商量,讓爸爸一個人先回去,她帶著女兒在美國拚搏。女兒說不,我們一起回去。我不知道女兒的具體想法,可能是,她認為媽媽連英文都不會說,怎麼在美國拚搏。也可能,她認為媽媽和她商量的目的是,如果讓爸爸一個人回國,今後媽媽要依靠她了,她擔負不起這份重擔。也可能,她想一家人應當團聚在一起。也可能,……那天,我真的認為女兒長大了。她懂得我的價值。
妻子沒有和我商量這事。這以後,她也再沒有提過這事。這事情就算過去了。因為,她認為,我回國報效祖國是理所當然的事。
我知道,可能是Tina小姐,一個和她一起打工的SH人(1949年SH解放前她的媽媽可能是一個姨太太。SH解放後,她媽媽把她留在SH自己先到香港,後可能到美國。改革開放後,她媽媽把她接到美國,讓她自食其力。她因此是一個在美國有合法身份的人。她嫁了個從SH偷渡到美國並當了廚師的人。美國是一個移民社會。它不關心你是怎樣進入美國的。它關心的是你的合法納稅。經和她結婚,其丈夫也取得了在美國合法生存的地位。他們倆人在美國因此生根發芽。)告訴了我妻子她自己的經曆。
隻要能生存下去,我妻子和女兒就能留在美國。而我妻子能夠很好地在美國自力更生。另外,在1986年,我和我妻子有過一次激烈的爭論,即那個製度好,是美國的製度好,還是中囯的製度好。可能,這是每個在美國的訪問學者的家庭都會有的爭論。盡管,我們沒有定論。盡管,妻子說過,她生是中國的人,死是中國的鬼。但,肯定對那天我妻子和女兒的討論是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