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討論(1 / 3)

一、畢生的血汗謀求的隻是臆想的“安全感”

現在,人們幾乎把“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住房”和“擁有安全感”劃等號了。有一個屬於自己的住房才算有了自己的家,所以,從城市到農村,談婚論嫁的首要條件就是男方是否擁有住房。我這裏想要說的是,打工者在農村和老家的房子隻是給了打工者一個擁有安全感的安慰,其實並沒有給打工者真正的安全。打工者為了建房和買房付出和預支了畢生收入,但是結果是,這個安全感其實也隻是個想像。

打工者雖然無法回歸農村也不想回歸農村,但是因為城市無法安身立命,最後很多打工者還是把“物質的家”(房子)安在了老家,有的把房子蓋在村子裏,有的在離自己村子比較近的鎮上或者縣上買了房子。為了償還買房的貸款或者欠款、為了維持自己和孩子的花費,打工者不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裏,必須繼續打工,也就是說即使打工者真的有一天回到自己建設的“家”(養老院)也一定是在完全失去勞動能力以後。但是那時候就需要被人照顧了,但是誰會照顧這些人哪?現在80後的父母還有勞動能力還可以照顧孫子、孫女、外孫子、外孫女。但是不久的將來誰來照顧這些將失去獨立生活能力的80後的在農村的父母?同樣,等到80後失去勞動能力的時候,他們會回農村嗎?如果回去誰來照顧他們哪?所以,我的想象是70後和80後現在在農村建設的“養老院”將來都會是空巢,都是巨大的浪費。用畢生的血汗錢謀求臆想的安全感,這不僅造成的是“生活不在當下”的精神問題,而且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因為很多打工者用一輩子的血汗為自己建設的是回不去的“養老院”。

二、斷裂的社會製造分裂的人

2002年孫立平老師提出了“斷裂的社會”的概念135。在斷裂的社會裏,人們雖然處在同一個時代,但是在不同的地方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和生存環境卻處在不同的時代。在北京和上海,是高度城市化和信息化的社會;在深圳和東莞是工業化的社會;而在很多地方的農村卻還處在落後的農耕時代。

在斷裂的社會裏,人們雖然身在同一個地方,但是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和生存環境卻有天壤之別。在北京城市的中心是林立的寫字樓、金融中心、商城和高檔公寓;在城市中產階級公寓的地下室住著保潔工、保安和小時工;在5環外和6環外住著從事著各行各業的打工者。

在這樣斷裂的社會裏,生活優越的人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感覺不到也不想感覺底層人們的生活;相反,這些人故意或者假裝無意地維持社會的不公,因為這樣的社會可以為有權有勢的人提供優越的生活條件、貴族的生活方式和便利便宜的各種服務。

過去,由於交通和信息傳播方式的限製,生活在農村的人也許一輩子生活在農村,對外界的認識和感知很少很少,那個時候社會處於隔離狀態,所以即使有社會差異,也不會直接產生社會斷裂和人格分裂。現在2億多的打工者從農村進入城市,他/她們可以直接感受到現代化的生活方式、可以看到優越的生活是什麼樣子,但是他/她們和這些沒有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社會直接製造了無數生活和人格處於分裂狀態的人,製造無數充滿失敗感、對社會不滿、迷茫和躁動的人:打工者下班不能“回家”;打工者的孩子在農村是留守兒童;打工者的孩子在城市是流動兒童;打工者預支一輩子的血汗錢建設回不去的“家”;狹窄破舊的城市邊緣的出租屋旁最重要的廣告是“寬帶上網和有線電視”;在水泥圍牆和林立的廠房中生活的打工者熱衷名牌、時尚、手機和婚紗照。

在斷裂的社會裏產生的是分裂的人。

打工者從身份上是分裂的。打工者來自農村,戶籍屬於農村。對於戶籍來自農村的人,我們不按照他/她們做什麼來稱呼他/她們,而是一律稱呼他/她們為“農民工”。如果說一個人兼職農業和其他行業,那麼這個稱呼還有情可原,但是我們這樣稱呼打工者的主要原因不是由於工作的內容,而是對於身份的一種標簽。來自農村的人就是農民,這些人即使從事其他的工作也還是農民,因為社會隻願意給這些人農民的待遇。所以這個標簽的含義不是行業的稱呼,而是身份的標簽,目的是達到歧視和不支付這些人的勞動的社會成本。這樣的稱呼造成了打工群體身份分裂。社會中的歧視、利益至上和冷酷在維持著這樣的一種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