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社會的斷裂(2)(2 / 3)

粟茉莉的故事

2010年11月11日我在東莞訪談了粟茉莉。她是貴州遵義縣人,1983年出生,16歲開始出來打工。她丈夫28歲,中專畢業,在東莞一家電子廠做技術員,工資兩千多元。他們有兩個孩子,大兒子5歲,小兒子1歲。大兒子由農村的婆婆照顧著,粟茉莉現在在東莞帶小兒子,她準備孩子大一些後也把他送回老家以便能夠繼續打工。說起剛出來打工的日子,粟茉莉告訴我:

“剛開始爸爸媽媽不讓我出來打工,說是我年紀太小了,但是我還是出來了,那是1998年我16歲。就來了東莞,進了一個玩具廠。工作是村子裏一個姑姑給我介紹的。她已經在那兒工作了,然後把我帶去。一共在那裏工作了六年。記得我剛剛來的時候工資特別低,加班費一個小時才1塊1毛1。那個時候加班特別多,都沒有什麼休息的時候,中午吃飯隻有十五分鍾,晚上都加到兩點,一個月可以掙七八百。現在好了,還有星期天什麼的。這六年工資慢慢漲上去了,2002年加班費漲到1小時2塊,2004年離開那個廠的時候工資差不多1000塊錢。底薪漲了一點,漲到540元,開始都沒有底薪的規定,就是說一天11塊錢。

“我剛出來的時候,還是蠻節約的。我記得剛來的時候,白天不在廠子裏麵吃,我就吃五毛錢的油巴。我還買了十五塊錢一箱的泡麵,然後我就天天吃泡麵,吃得臉都腫了。那是剛開始的一個月。後來發現那樣是不行的,晚上還是蠻累的,有一次上班的時候就暈了。第二個月我就在廠子裏麵吃了。

“不加班的話,連自己的生活費都不夠。隻有加班多,才有錢的,一天才幾十塊錢。那個時候我每個月給自己留兩百元,剩下的都寄回家了。剛剛開始的時候周圍的姐妹也都是這樣的。到了我快結婚的時候,就是2003年吧,就開始自己會留一點兒,但最後也沒有留下什麼,就是花光了,不知道花那裏去了,自己也剩不下什麼錢。

“現在房租每月280元。我們做飯用煤氣,現在小罐是47元,大概可以用半個月。如果吃好一點的,錢就是不太夠的。有一次我老公發工資,發了兩三千塊錢,很快就花完了,就沒有錢了,一直等著下次發工資,根本沒有存錢。”

胡清的故事

2010年11月26日,我在貴州省遵義縣尚稽鎮拜訪了胡清一家人。胡清1976年出生,上了3年學。丈夫37歲。兩個人過去都在東莞打工,後來丈夫受工傷,用工傷賠款,兩人在鎮上買了房子。他們有兩個孩子,女兒9歲,兒子5歲。說起剛出來打工的日子,胡清告訴我:“我是1996年開始打工的,我表姐在東莞上班,就是在東莞富竹山那裏做,我表姐帶我去的東莞。剛開始去的時候,工資好像是500多塊,我連續幹了3年,最後好像漲到1200塊。那時候我要結婚了。

當時賺到500塊錢挺滿意的。那時候在家裏經常半年都見不到錢。剛開始的時候,我都寄回家,自己隻用幾十塊錢,當時都寄給我爸。一年以後,慢慢的就覺得出去時間長了,就想去享受一下。有錢了就去買衣服什麼的,就是會花一點錢了。剛開始的時候,感覺錢放在手裏還舍不得花一樣。後來就很少給家裏寄錢了。我們兩個人有時候會出去玩,慢慢的就大手大腳地去用錢了,隻要兩個人在一起,就會大量地去用錢,自己過得快樂就行了,就沒有想到自己的爸爸、媽媽的事。也會想到他的爸爸、媽媽,會給他家很少地寄一點,我的爸爸、媽媽就不寄了。”

粟茉莉剛外出打工的時候不舍得花錢吃飯,每天吃方便麵,吃得臉都腫了。現在如果一家人吃得好一些丈夫一個月的工資3000多元很快就花光了。胡清剛出來打工的時候,覺得一個月掙500元錢很滿意,錢拿在手裏不舍得花,但是打工1年以後,花錢就開始大手大腳了。剛外出打工的時候,打工者衡量自己的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時候是和家鄉的情況做對比的,就像胡清說的,“那時候在家裏經常半年都見不到錢”。打工時間長了以後,打工者就逐漸用當地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來衡量自己的狀況了。打工者用此時和當地的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來感受對工作和生活的滿意程度,而如果社會和企業繼續用移民工原來和老家的狀況來衡量打工者的待遇,就會產生斷層,就會產生諸多的失衡和社會問題。

四、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農村的老年人和迷失在城市的年輕一代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他們感受生活的態度和視角差別很大。老年人是通過個人經曆的縱向對比來感受時代的變化和自身的變化。前麵“三代人三個世界”一節對比了三代人的情況,在和梁延青老人的交流中,老人就對比了解放前和解放後;對比了大集體和改革開放。她的感受是:“現在的生活就很好了,整體的生活、交通和政策都好了很多。”在這樣的回答裏,我們看到的是社會隨著時間變化所產生的變化及對個體的影響。之所以在農村的老年人是這樣感受生活,主要是因為,雖然社會開放了,但是他們仍生活在相對隔離的社會裏,他/她們對外界的了解不是親身體驗性的,也不是親眼所見的,而是通過媒體和道聽途說來的,這種非體驗性的信息一般對人的衝擊不會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