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1章 以上各章的延續 (1)(2 / 2)

我非常清楚,民主國家自然不會有這樣的人,然而它可以人為地創造出類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再也不會建立新的貴族製度;我還認為,隻要普通的公民聯合起來,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響、非常強大的社團也是有可能的,簡而言之,即建立貴族性質的法人。

這樣,他們就可以獲得一部分貴族性質的政治利益,而且又不會出現貴族製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險。政治、工業和商業的社團,甚至科學和文藝的社團,似乎都不能隨意限製或暗中加以損害,因為它們是既有知識又有力量的,它們在維護權益而反對政府的無理要求時,也維護了全體公民的自由。

每個人在貴族時代都與一定的同胞有緊密的聯係,一旦受到攻擊,他就會得到這些人的幫助。每個人在平等時代都是孤立無援的。他們不僅沒有可以求助的朋友,又沒有真正同情他們的階級做後盾。所以他們容易被人置之不理,無緣無故地受到輕視。因此,當代公民隻有一個手段可以保護自身不受迫害,就是向全國呼籲,如果國人充耳不聞,就向全人類呼籲。報刊是他們進行呼籲的唯一手段。因此,自由出版在民主國家比在其他國家更加珍貴,平等可能產生的大部分弊端也隻有它可以救治。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報刊是每個人都可閱覽並能被軟弱孤立的人利用的強大武器。使每個人失去親友支援的是平等,但是利用報刊他們可以向本國的公民和全人類求援。印刷術促進了平等的發展,同時也是彌補平等的最好藥劑之一。

我認為,人民生活在貴族製國家,出版自由實際上可以不要,而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卻不能如此。大規模的政治集會、議會的特權和人民主權的宣言無法保證民主國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這一切,可以在一定程度內緩解對個人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這種奴役就不可能隨意進行。保護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是報刊。

現在我來談一談司法權的某些類似作用。

處理私人權益糾紛和仔細研究所處理的每一件事,是司法權的本質要求;不主動對受壓迫的人施以援助,但幫助卑微人群也是司法的本質要求。盡管這些人軟弱無能,卻能永遠迫使法官聽取他們的控訴並作出答複。這是司法權的製度本身的要求。

所以,統治者經常關注和幹預個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動,而個人又無力自我保護和孤立得不能奢望得到與自己一樣孤立的人的支援,這種情況下司法權特別適用於自由的需要。在任何時代法院的力量都是可以向個人提供的最強大保障,在民主時代這更是真理。在民主時代,如果司法權不隨著身份的日趨平等而加強和擴大,個人的利益就永遠會受到威脅。

平等會使人產生十分不利於平等的怪癖,這一點立法者應當經常注意。現在我隻談一談其中的幾個主要偏好。

生活在民主時代的人,對規章或程序的功用不容易了解,對規章本能地輕視。在其他地方我已經講過其原因。規章往往使他們反感和憎恨。因為他們隻注重眼前的享樂,通常急不可耐地衝向他們所追求的每一享樂對象,一遇挫折就灰心失望。帶著這種性格進入政治生活之後,他們對經常拖延或阻止他們實現某些計劃的規章懷有敵對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