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社會生活與文化記憶(11)(2 / 3)

二新中醫互助精神的勃興

為生存而抗爭同時促發了中醫界的覺醒,增強了他們加速中醫近代化的意識。在幾千年的中醫傳統中,一直存在著醫家相譏的陋習,為了飯碗及自身利益的需要,醫生習慣於品評先前醫生留下的脈案,因而形成醫家互相譏嘲詆毀的文化。方本慈對此批評道:“俗雲,同行為敵國,我國醫界亦大多如是,對於同業,隱善揚惡,專以詆毀為能事,一日某醫不可,二日某醫不良,惟獨自己是醫界萬能,事事以自己為高,別醫一文不值”。[3]這種狀況既體現了傳統中醫的狹隘性,也時常為西醫所詬病。

到了民國初年,許多醫生都想改善這種風氣。熟悉現代醫師專業倫理的醫學大師丁福保甚至提出“對同業的義務”。具體而言,他建議中醫生們,基本回避評論同行及其留下的脈案,即便在確知同行使用處方不盡完善的情況下。丁福保也反對醫生直接告訴病家較好的方劑,而當“應速通告某醫,使其易用較勝之藥劑,如是對病者與同業者,始可謂兩全其道者。”[4]丁氏明確指出,“詆毀同業,即無異自詆其業,更無異自詆其身。唯為世人所齒冷,鄙其卑劣,而愈以失信任之心而已,此實業醫者之大戒。”[5]在此,醫生不再是以個人的身份直接向病家負責,相反地,他必須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專業團體的一個成員,對其他成員有“病家信任”這個共享的資產,因此對彼此有著維護共同名譽的“義務”。

中國傳統中醫彼此間習慣於互相譏詆,甚至對於病家則“見機自保”,乃至百般討好,缺乏自主性。1929年,廢除中醫風波以後,中醫師們逐漸強調病人意見的不可信,開始樹立中醫的主體地位。胡安邦在《國醫開業術》中直陳:“患者之主張,決不可信。”[6]在對患者意見逐漸存疑的同時,中醫師們日益減少彼此間的惡意攻擊,甚至效法西醫而擬定多種中醫醫學倫理。1933年上海國醫公會製定的十八條“國醫公約”中,便有多條專門論及同道相處的倫理,如“八、對病家切忌攻訐前醫方藥”,“九、對友人切忌評論同道短長”,“十、與同道會診,須虛心磋商,勿爭意氣,堅持成見。”這些行為規範的最終保障在於組織。因而強調“十一、同道遇有爭端,不能解決時,應報告公會處理。”“十二、國醫組織公會,所以取互助聯絡,保障會員之利益。凡屬當地國醫,均需加入公會,遵守公約。”[7]明顯地,中醫界為了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一組新的行為規範和一個新的組織模式相輔相成地誕生了。如果我們將這組行為規範和袁菊泉著名的“行醫十知”做一比較,便可以彰顯出“國醫公約”的特別與突出之處。袁菊泉十分了解中醫生之間互相批評的惡形惡狀,他在“行醫十知”之七“醫之量”中指出:

“醫者術基既高,則同類不能無忌。識見出眾,則庸庶不能無疑。疑與忌合。而誹謗摘指,無所不至矣。”對於這種情形,袁菊泉提供的解答絲毫不涉及同道相處的規範,問題解答完全建立在醫生個人的修養上,“須容之不校,付之無心。……彼以逆來,我以順受。處之超然,待之有禮。勿使病家動念可也。”[8]三中醫界開始尋求組織化的努力可以說,傳統中醫師完全沒有建立共同行為規範的企圖,更不要說建立現代西方的專業團體。但到中西醫論爭興起之後,組織專業團體便成一切問題的解答。

為了團結同道,以擴大政治影響力,中醫師組成各種醫學團體,並廣泛發行名錄。

以上海國醫學會出版的《國醫名錄》為例,它的序中指出,發行名錄的一個重要目的在於明確“會員者,為本會之大本營,人才眾多,各科鹹備,研究學術在於斯,團結團體在於斯。錄會員之姓名、科目、寓址,所以通聲氣而連情感也。”

[9]就像專業化之前的西醫,中醫師也長期處於各自為政、相互批評的關係中。

在這段時間中,中醫師也逐漸了解需要“以互助之精神,組織研究之機關,此日國醫界執行業務時之最感苦悶者,殆無逾於鮮互助之精神。”[10]組織團體將有助於打破傳統醫生相輕的關係,而培養出“互助之精神”。

廢止中醫風波以後,中醫界真正開始了尋求組織化的努力,《國醫名錄》的出台就是一個明顯的嚐試。1932年,上海市國醫學會為了打破傳統醫生相輕的陋習,提倡互助合作之精神,使在滬的國醫師組織化,特此編纂了《國醫名錄》,其中載有729人。在資格一欄中,有226人是空白,非空白的503人,其中有107人列入畢業的中醫學校名稱作為執業資格,他們中的大多數畢業於謝利恒主持的上海中醫專門學校。有相當多的中醫生,將“上海衛生局中醫登記委員”列為主要資格。[11]出人意料的是,當時的中醫師十分看中有官方色彩的資格,以賀芸生為例,他曾侍診於上海第一名醫丁甘人的門下,但在資格一欄中,卻填上“上海中醫專校畢業,現任教授,上海衛生局中醫登記委員”。同為丁甘人弟子的戴達夫,在資格欄上填入“上海中醫專校畢業,現任教授,位中堂醫部主任”。1929年中醫界大抗爭發起人之一陳存仁的資格是“上海中醫專校畢業,丁仲英門人,康健報主筆。”另一為發起人、《醫界春秋》主編張讚臣登記的資格是曾任1929年抗爭活動後成立的“全國醫藥團體總聯合會執行委員”,現任“國醫公會執行委員,中國醫學院教授”。另一著名中醫惲鐵樵的填寫,更是耐人尋味,惲氏擁有很高的名望,《國醫名錄》中多人以“惲鐵樵授”當作他們的行醫資格。但惲氏本人的資格欄上隻填“行醫十五年”的字樣。謝利恒被《國醫名錄》譽為“今日國醫界的泰鬥”,他的資格欄中隻填入“本會發起人之一”。[12]顯然,在當時醫學界的各種正式資曆已成為填寫“資格”時的首選。而“中醫學院畢業”、“任教”、“中醫醫院工作”、“中醫公會委員”、“國醫館任職”等頭銜幾乎全是引入西方專業製度下新興的產物。而那些沒有任何學術頭銜可以填寫的中醫師們,就不得不填入“世傳”、“父傳”或“執業若幹年”等字眼了。在729人中,有134人的資格是“父授與世醫”,172人為執業很久了。在《國醫名錄》中可以看到,中醫師的自我分類已經由非正式的“名醫”、“儒醫”、“世醫”、“鈴醫”、“江湖醫”等向正式的、有團體基礎的各種學習經曆和職稱移動了,雖然“這種移動距西方社會學家定義的專業化體製還離得非常遠,……但無論如何,它已經明確地走上了以專業團體為基礎的方向了,因為許多中醫界夙負聲望的醫生都己在投身中醫校、醫院、公會、醫團的組織與領導,而他們也將由之得來的各種頭銜列為最重要的行醫‘資格’。”[13]西醫的執業製度和組織化規範開始為中醫師們所欣羨,並作為目標追求而盡力仿效。